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蔷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蔷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蔷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象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蔷色回房做功课。
棒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立刻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女乃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
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苞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笔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棒数日,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她轻轻说:“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
李洁卿略觉惭愧,“是,我一时觉得她失礼,沉不住气。”
蔷色的声音更低,“她们会比我们略早离开这个世界,我们迟早会成为没有母亲的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