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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求财 第12页

作者:于佳

“王大人,麻烦你将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他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心不肯相信,这残忍的消息绝对能杀了他的耳朵。

县官人人不厌其烦地诉说着偶像的丰功伟绩,生怕漏掉一丝一毫。“我说越族族长每一位都甘于贫穷,都将族人的幸福驾驭在自己的人生之上,她们比活菩萨更加像菩萨。”

说起这些王大人就感慨连连,像一个快要进坟墓的老人害怕把回忆埋进土里似的。“就以离歌族长的母亲来说,当年越族遇上涝灾,她没日没夜地站在湖边组织族人抗击灾难,连自己的儿子病重都无法回家。后来,她惟一的儿子病逝.她甚至连最后一眼都没能见着。那以后没多久,她就以性格个合为由休掉了夫君,也就是离歌族长的父亲,从此后独自一人带着离歌族长居住。你说说看,你说说看,她多不容易啊!”

这女人不是有病嘛!平芜满肚子牢骚没处发,女人就是该在家中相夫教子,没事干揽下天大的责任做什么?就算世间人人夸你好,你自己就真的过得很好吗?

啊呸!一群疯子!

王大人哪里了解平芜的想法,他还一个劲地夸呢,“说起来,我也很敬佩平编修啊!”

“哪里哪里!”他谦虚得一塌糊涂,心里暗自计较:我也就是才学比常人多了一些,人格比常人完美了一些,性格比常人随和了一些,风度比常人……

“一般人愿意做族长夫婿都是想借着越族族长的威望为自己谋利益,所以参选之人非大商人就是土财主,像您这样的清官也肯前去,怎能不叫人佩服!真是佩服啊!”

他没法风度翩翩,因为他已经被人惹火了。要不是误以为越族族长有着皇帝般的富有,他怎么会好死不死地跑去参选族长夫婿,更不会傻到把自己推进了火堆里尤不自觉。

他绝不能就这样死在越离歌的手上,他得赶紧找个机会月兑身啊!

他的紧张不被王大人所察觉,人家再度昂起仰慕的眼神望向天外,仿佛那是神之所在。“我觉得这世上的统治者没有哪个能比离歌族长更伟大,她可以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去帮助越族贫穷的族民,自己宁可住在破得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的离宫内,这足以显示她伟大的情操。”

平芜不自觉地抬高音量,“你说离宫平均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那上一次倒塌是什么时候?”

王大人模着山羊胡子,认真地想了想,“大概两个半月以前吧!”

怎么会这样?他的黄金梦怎么会变成这样?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尊金菩萨在蹭掉表面那层金漆后变成了土胚子。世上哪有这种当权者,自己监守贫穷,坚决要让整个族人富裕起来。即便他日后有点儿小盎,也要陪着她一起共苦不同甘吗?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包残忍的是他竟然要住在随时会倒的破屋内拿生命当赌注?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青春与才华等待施展,他怎能就这样陪上自己的小命。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王大人,为了方便起见,你看我是不是重新搬回县衙居住,以方便为武后娘娘效命。”打着武后娘娘的招牌,王大人这点儿面子总是要给的。

只可惜在这里,越族族长的面子大过天,哪还会输给武后娘娘。王大人拢起山羊胡子,笑容可掬地告诉他:“越族有族规,未婚夫婿必须在离宫住满三个月以接受族长和各位族人的考察、监督,这三个月内你不准外出,不准借故在外留宿,否则视为无视族规,轻则跪宗庙,重……”

不用说了,平芜提起手掌打断他的话,怎么个重法他不想知道,反正迟早逃不过一个死字,他惟有想办法自救。

如果……如果可以早些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她老人家一开心升他做户部尚书,他再借着升官之名打道回京从此再不踏进越州半步,可不就彻底逃离她越离歌的魔爪了吗!

好!就打定这个主意了。

第五章

“离歌!离歌——”

远远地就看见一道青色的身影冲她奔来,越离歌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怕奔跑的东西撞到自己。

丙然吧!来不及刹车的平芜直冲冲地撞上了前方的障碍物,撞得头上桑叶飞舞,“你……你怎么不拉住我?”

“你没说。”她理直气壮地道,“作为越族旅长的夫婿你必须站如松,坐如钟,走路莫带风。否则轻则跪宗庙,重则……”

“停!”又来了,这越族动不动就搬出族规,累不累啊?“我有事找你,你带我去参观越族的织锦技艺吧!”

离歌挑了道眉,无语地凝视着他,直看得他不自在地主动招认为止,“我来越州的使命就是帮武后娘娘寻找快乐,快乐的手段就是织一件凤凰霓裳给她,如今虽看不到凤凰霓裳,也让我瞧瞧越族的织锦技艺,多少有点儿了解,我比较好向武后娘娘交代。而且我也想去山上看看鸟雀,或许能凑够百只呢!”

简直是异想天开——她不理会,更加冷淡地收拾起手上的蚕丝,“你不会懂织锦艺术,看了也白看。”

她怎能如此侮辱他这个才子呢,平芜来了气,更加坚定要参观织锦,“这是我被派来的使命,你作为族长有义务陪同我前往。否则……否则我就带着阿呆去!”

“爷,不用了吧!我还有很多活没做完妮!”阿呆叫屈。

以前他只伺候爷一人,虽然身兼数职,苦是苦了点儿,还不至于累到吐血。如今他一个人要清理有皇宫那么大的离宫,那简直是酷刑,随时都有累死的可能。偏生他是那种眼睛里不能看到脏东西的人,稍微有点儿脏,他就忍不住想拿手将它擦干净,所以——累死也活该!

平芜正在赌气,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他就往外拖。难得他有如此魄力,离歌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放下手中的活跟着走了出去。转过头,她却不忘吩咐阿呆,“这里的活交给你了,做不完,我没钱吃饭,你也一样。”

丢下阿呆,他们两人一路行着,沉默是彼此的主题。

“你讨厌我。”

连平芜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他不了解嘴巴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他就是说了。“第一次见到我,你肯用一锭金子买我那幅破掉的《凤求凰》,那时候的你很温和,就像菩萨。再见面,你知道我就是武后娘娘派来的官员,虽没有当初的亲切,却也没有敌意。如今我成了你的未婚夫婿,倒像是成了你的敌人,你好像很烦见着我。”

懊夸他感觉敏锐吗?不断与他相处,她就不断告诉自己:要讨厌他,要烦他,要将他从身边赶出去。潜意识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你呢?你真的想在离宫待一辈子吗?”没人想的,即便一时冲动愿意留下来,也不得长久。《凤求凰》之后便是《白头吟》了,她一刻也不敢忘记。

被说到了痛处,平芜尴尬地别过脸不去面对,“至少我们相处一日,就愉快地度过一朝,好吗?”他温和地询问她,因为一天吃两餐的方式让他失去了争吵的力气。

她不说话,不表示意见,只是走着自己的路。走在山涧,他才发觉她的脚步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要稳健。身在穷人家,他年少时没少干活,虽身为才子却缺少才子的娇气,他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不如一个身份尊贵的族长。

她究竟是怎么走过这年复一年的山涧道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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