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信良在诊所。”马乐说。
“为什么要告诉我?”
“我知道你会想知道的。”
沈鱼放下电话,牵着咕咕继续散步,只是她放弃了惯常散步的路线,与咕咕沿着电车路走,电车会经过翁信良的诊所。
沈鱼牵着咕咕走在电车路上,一辆电车驶来,向她响号,沈鱼和咕咕跳到对面的电车路,这条电车路是走向原来的方向的,要不要回去呢?最后沈鱼把咕咕脖子上的皮带解下来,弯身跟它说:“咕咕,由你决定。”
本咕大概不知道身负重任,它傻头傻脑地在路轨上不停地嗅,企图嗅出一些味道。
沈鱼心里说:“咕咕,不要逼我做决定,你来做决定。”
本咕突然伏在她的脚背上,动也不动。
沈鱼怜惜地抚模咕咕:“你也无法做决定?我们向前走吧。”
沈鱼跳过对面的电车路,继续向前走,她由湾仔走到北角,在月色里向一段欲断难断的爱情进发。最痛苦原来是你无法恨一个人。
沈鱼牵着咕咕来到诊所外面,诊症室里有微弱的灯光,翁信良应该在里面。
沈鱼在那里站了十分钟,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来。解释她没有跟男人上床?没有必要。请他回家?她又不是他丈夫。跟他说几句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既然他走出来,大概是不想回去的。
翁信良又喝了一杯咖啡,他不停地喝咖啡,咖啡也可以令人醉。胡小蝶走了,她说明天替他找房子。翁信良看着自己的行李箱,他本来打算逃走,如今却睡在这里,他是走不成的、没用的男人。胡小蝶就知道他不会走。
翁信良拿起电话,放下,又再拿起,终于拨了号码,电话响了很久,没有人接听,沈鱼大概不会接他的电话了。翁信良很吃惊地发现他今天晚上疯狂地思念沈鱼,他从不知道自己这样爱她,可是已经太迟了。
沈鱼站在诊所门外,她知道翁信良就在里面,咫尺天涯,她不想再受一次伤害,她害怕他亲口对她说:“我不爱你。”或“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她整个人会当场粉碎。但,粉碎也是一件好事,她会死心。
大抵是咕咕不耐烦,它向诊所里面吠了几声,翁信良觉得这几声狗吠声很熟悉,走出来开门。
翁信良打开门,看见咕咕,只有咕咕,咕咕不会自己走来的,他在诊所外四处找寻,没有沈鱼的踪影。
它当然不可能自己来,是沈鱼把它带来的,她把它带来,自己却走了。她一定是痛恨他,把这头狗还给他,这头狗本来就不是她的,是缇缇的。沈鱼把咕咕带来,却不跟他见面,分明就是不想见他。她大概不会原谅他了。
翁信良牵着咕咕进入诊所,她的脖子上仍然系着狗皮带,狗皮带的另一端却没有女主人的手。
沈鱼在电车路上狂奔,流着泪一直跑,她现在连咕咕也失去了。她听到他来开门的声音,竟然吓得逃跑了。本来是这个男人辜负她,该是他不敢面对她,可是怕的却是自己。她真怕他会说:“我不爱你。”,她真害怕他说这句话。
他没有说过“我爱你”,没有说过这句话已经教一个女人难堪,万一他说:“我不爱你”,将令一个女人更难堪。她好不容易才反败为胜,在发现他准备离开时,跟他说:“告诉你,我跟一个男人上床了”,所以,她不能输呀。她来找翁信良便是输,所以为了那一点点自尊,她走了,可惜她遗下了咕咕,情况就像逃跑时遗下了一只鞋子那么糟,对方一定知道她来过。
沈鱼走上一辆电车,她实在跑不动了,她坐在上层,月色依然皎好,她比来的时候孤单,咕咕已经留给翁信良了。一切和翁信良有关的东西,他都拿走了,整件事件,整段爱情,又回到原来的起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孤单一个人,翁信良跟咕咕一起。啊!对,家里还有一只相思鸟,相思鸟是唯一的证据,回去把它放走吧。
沈鱼打开鸟笼,让相思鸟站在她的手掌上。她把手伸出窗外,跟相思说:“走吧。”
相思竟然不愿飞走。
“飞呀!”沈鱼催促它。相思黏着沈鱼的手掌,似乎无意高飞。
“你已经忘记了怎样飞?你一定已经忘记了怎样飞。”沈鱼饮泣。
相思在她的手掌上唱起歌来。这不是歌,这是沈鱼教它吹的音符,这是翁信良第一天到海洋公园时教沈鱼吹的音符。相思竟然学会了。
沈鱼把手伸回来,相思竟然吹着那一串音符,她舍不得让它飞走。
本咕睡在翁信良脚边,翁信良又在喝咖啡,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杯,他喝了咖啡,会拉肚子,因此使他很忙碌,无暇去想其他事。他用这个方法使自己安静下来。他觉得出走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应该有个交代,他又鼓起勇气拨电话给沈鱼,希望她不在家便好了,但沈鱼来接电话——
“喂——”沈鱼拿起电话。
翁信良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
沈鱼不再作声,她知道是翁信良。
翁信良拿着听筒良久,还是不知道怎样开口,终于挂了线。
沈鱼很失望,他们之间,已经无话可说。
第二天中午,胡小蝶来找翁信良。
“我已经替你找到房子,现在就可以搬。”
“这么快?”
“跟我同一栋大厦。”
胡小蝶发现了咕咕:“咦,这只狗是谁的?很可爱。”她蹲下来跟咕咕玩耍。
“是我的。”
“是你的?你什么时候养了一头狗?它叫什么名字?”
翁信良拿起行李箱,叫咕咕:“咕咕,我们走吧。”
“咕咕?名字真奇怪。”胡小蝶开始怀疑咕咕的来历。
翁信良搬到胡小蝶那一栋大厦,他住六楼。
“你回诊所去吧,我替你收拾地方,它也留在这里。”胡小蝶抱着咕咕跟翁信良说。
“谢谢你。”翁信良说。
“你好像很不开心。”
“不是。”
“你后悔选择了我。”胡小蝶说。
“别傻。”翁信良说,“我上班了。”
胡小蝶替咕咕解下狗带,无意中在狗带上的小皮包里发现一张字条,人们通常将地址写好放在宠物身上,万一它走失,遇到有心人,会带它回家。字条上写着一个地址和电话。
胡小蝶依着字条上的电话号码拨通电话。
“喂——找谁?”
胡小蝶认出那是沈鱼的声音,这头松狮犬果然是沈鱼的,翁信良昨晚一定跟沈鱼见过面。
“喂——”沈鱼以为又是翁信良。
“你是沈鱼吗?”
“我是,你是谁?”
“我是胡小蝶,你记得我是谁吧?”
“记得。”沈鱼冷冷地说,没想到她竟然找上门,“找我有什么事?”
“你有时间出来喝杯茶吗?”
沈鱼倒也想见见这个女人。她们相约在金钟一间酒店的咖啡室等候。
“要喝什么?”胡小蝶问她。
“水。”沈鱼说。她留意到胡小蝶抽骆驼牌香烟。
“我要改抽另一只牌子了,翁信良不喜欢我抽这么浓的烟。”胡小蝶说。
“是吗?你找我有什么事?”
胡小蝶垂下头。
“你找我不是有话要说的吗?”
胡小蝶抬起头,泪盈於睫,这是沈鱼想不到的,失败者不哭,胜利者却哭了。
“对不起。”胡小蝶说。
沈鱼没想到她竟然向她道歉。
“你没有对不起我。”
“翁信良是我第一个男朋友,也是我第一个男人。”胡小蝶说。
翁信良从来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沈鱼,她突然有些惭愧,因为翁信良不是她第一个男人,这一点,她输给胡小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