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甚少会说出这么有智慧的话。”
“你这么刻薄,真该由林方文来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飞分手,为什么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过为了他吧?”光蕙问我。
“我跟徐起飞分手,是因为我不爱他,而不是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从来没有出现,你便会死心塌地地爱徐起飞。”光蕙说。
“恋爱是不能假设的。”
“廿七岁,我们都快廿七岁了,好象还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发。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在廿八岁结婚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光蕙说。
“说不定的,世事变化万千。”我说。
“我会搬出来住。”光蕙告诉我们,“他替我租了一间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当他的情妇?”迪之问她。
“这样你会快乐吗?”我问光蕙。
扁蕙点头:“我一直渴望嫁给一个爱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边,你便一无所有。”我说。
“你现在不也是一无所有吗?至少我和我爱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们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马地,她终于可以搬去跑马地了,虽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装修得很女性化,听说上手住客也是一个单身女子。单位内有一个小阳台,比林方文家那个阳台大,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一群年青男子在马场草地上踢足球。
“那个穿绿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说。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阳台看热闹,“你已经有田宏了,他不是运动健将吗?”
“他不喜欢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蛮,我倒喜欢看野蛮的男人。”
“男人本来就很野蛮。”我说。
“是吗?”光蕙问我。
“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长爱。”迪之说。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说。
“男人对女人就象对待脚下的球,他们只想控制它、驾驶它。”迪之说。
“我喜欢被驾驶的,真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光蕙笑着说。
“你呢?”迪之问我。
“我在寻找一个男人,只要别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会佻皮地吐吐舌头,我想做他的坏孩子。”
“但你却爱上一个坏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与愿违,世事都是这样的。”光蕙说。
“不,你们不了解林方文。”我说,“他曾经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我做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令他满意。”
迪之苦涩地望着我们:“我突然不知道最爱哪个男人?”
“也许是太多的缘故。”我说。
二十七岁,是应该过独立生活的时候了,我决定拿积蓄供一个小单位,我看过很多房子,湾仔那一间最便宜,地点也好,间格实用,又有升值潜力。最后,我还是选了跑马地的单位,楼龄比湾仔的那一栋旧,面积较小,售价却贵了十万元,因为跑马地的单位里,有一个小阳台。虽然三个人一起挤在阳台上,便再没有多余的空间,那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阳台,却给我很大的满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说:“你也搬来跑马地吧,我们大家可以互相照应。”
“待我结婚后才搬来吧。”迪之说。
“你跟田宏结婚?”光蕙问她。
“他说过会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说,然后她又问我:“你为什么买单人床?”
“我一个人睡,当然买单人床。”
“有男人来留宿怎么办?”
“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谁会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给你的瓷象老人,你也搬来了?”光蕙按下音乐盒的开关掣,艾尔加的《爱情万岁》从音乐盒里传出来。
“太凄怨了。”迪之抱着我的枕头。
“不要再听了。”我把音乐盒关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飞分开了?”光蕙问我。
“我怎么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听了一遍《爱情万岁》。
入伙后不够十天,一晚,迪之深夜来拍门,我开门的时候,她哭得象个泪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随便翻翻他的抽屉看看,看到一张照片,是他跟一个女人手牵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诉我,他要陪他妈妈吃饭,原来是跟那个女人一起。”
“你有没有问过田宏?”
“没有。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回家。”
“为什么不问清楚呢?”
“问了又怎样?难道要他亲口对我说,他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已经不爱我了?我已经受过男人很多伤害,我不想再伤害自己。”
“你打算怎样?”
“离开他。”
“你可以那么潇洒?”
“我不是今天才发现他不爱我的,我今天为什么要翻他的抽屉?正是因为我觉得他不再爱我。”迪之高声饮泣:“他已经三个月没有跟我。”
我很讶异,迪之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她一定很痛苦。
“我偷偷找过卫安,跟他上过两次床。我不爱他,但我有那个需要,我觉得自己象一个怨妇。当一个男人不再碰你,那就完了。”
“是什么原因?他不是说过会娶你的吗?”
“他还不想安定下来,所谓美丽的婚礼不过是一部分的情话罢了。每个男人都说过会娶我,结果呢?我曾经很看不开,但对田宏,我是心死了。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我叫光蕙买酒来,我们一起喝酒好不好?”我向她提议。
“好!我想喝酒。”迪之哭着说。
扁蕙很快便捧着两支香槟来。
“这两支香槟很贵的。”光蕙依依不舍。
“用来庆祝分手最好!”迪之抢过香槟。
我站在阳台上喝第一杯香槟,向天空说:“爱情万岁!”
阳台下,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戛然而止,一双男女走下车,女的那个是乐姬,他们好象正在争执。
“你们快来看看。”我把迪之和光蕙叫到阳台上。
那个男人看来有三十多岁,衣履光鲜,乐姬穿着一件白色外套,一条粉红色迷你裙,展露她最引以为傲的一双玉腿。他们正在吵架,我听不到他们吵什么,那个男人好象发很大脾气,他们吵了一阵子,男人要上车,乐姬拉着他,男人坚持要上车,乐姬在哭,男人甩开她,上车后,更把她的皮包抛出车外。乐姬用身体把车子挡住,那个男人竟然开车离去,乐姬可怜兮兮地拾起地上的皮包。
“她也有今天。”迪之笑说。
“那个男人,我好象在一本财经杂志上见过他的照片。”光蕙说。
“乐姬的男朋友一定非富则贵,否则,便是很有名气。”我说,“林方文是个例外。”
“征服林方文有满足感嘛!”光蕙说。
“来!我们为乐姬给男人抛弃庆祝!”迪之把一瓶香槟倒在街上。
“这瓶香槟很贵的!”光蕙制止她。
香槟象一阵雨洒在乐姬身上,她抬头看看是谁的恶作剧。
“Hi!”迪之向她扬手。
我和光蕙拉着迪之飞奔回屋里,三个人倒在地上大笑。
“你猜她知道是我们吗?”迪之问。
“这里是十五楼,她认得我们才怪!”光蕙说。
“我爱死这个阳台了!”我说。
若不是那个阳台,我不会看到象乐姬这种战无不胜的女子,竟然向一个男人乞怜,她也不过如此吧?多么不可一世的女子,在爱情或物质面前,还是要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