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甚少會說出這麼有智慧的話。」
「你這麼刻薄,真該由林方文來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飛分手,為什麼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過為了他吧?」光蕙問我。
「我跟徐起飛分手,是因為我不愛他,而不是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從來沒有出現,你便會死心塌地地愛徐起飛。」光蕙說。
「戀愛是不能假設的。」
「廿七歲,我們都快廿七歲了,好象還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發。
「我曾經以為自己會在廿八歲結婚的,現在看來是不可能了。」光蕙說。
「說不定的,世事變化萬千。」我說。
「我會搬出來住。」光蕙告訴我們,「他替我租了一間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當他的情婦?」迪之問她。
「這樣你會快樂嗎?」我問光蕙。
扁蕙點頭︰「我一直渴望嫁給一個愛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結婚。」
「你有沒有想過,當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邊,你便一無所有。」我說。
「你現在不也是一無所有嗎?至少我和我愛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們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馬地,她終于可以搬去跑馬地了,雖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裝修得很女性化,听說上手住客也是一個單身女子。單位內有一個小陽台,比林方文家那個陽台大,我站在陽台上,看著一群年青男子在馬場草地上踢足球。
「那個穿綠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說。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陽台看熱鬧,「你已經有田宏了,他不是運動健將嗎?」
「他不喜歡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蠻,我倒喜歡看野蠻的男人。」
「男人本來就很野蠻。」我說。
「是嗎?」光蕙問我。
「他們比女人原始,他們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從來不懂得愛。」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長愛。」迪之說。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說。
「男人對女人就象對待腳下的球,他們只想控制它、駕駛它。」迪之說。
「我喜歡被駕駛的,真的,那是一種幸福的感覺。」光蕙笑著說。
「你呢?」迪之問我。
「我在尋找一個男人,只要別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會佻皮地吐吐舌頭,我想做他的壞孩子。」
「但你卻愛上一個壞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與願違,世事都是這樣的。」光蕙說。
「不,你們不了解林方文。」我說,「他曾經控制著我的喜怒哀樂,我做每一件事,都是為了令他滿意。」
迪之苦澀地望著我們︰「我突然不知道最愛哪個男人?」
「也許是太多的緣故。」我說。
二十七歲,是應該過獨立生活的時候了,我決定拿積蓄供一個小單位,我看過很多房子,灣仔那一間最便宜,地點也好,間格實用,又有升值潛力。最後,我還是選了跑馬地的單位,樓齡比灣仔的那一棟舊,面積較小,售價卻貴了十萬元,因為跑馬地的單位里,有一個小陽台。雖然三個人一起擠在陽台上,便再沒有多余的空間,那只是一個很小很小的陽台,卻給我很大的滿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說︰「你也搬來跑馬地吧,我們大家可以互相照應。」
「待我結婚後才搬來吧。」迪之說。
「你跟田宏結婚?」光蕙問她。
「他說過會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說,然後她又問我︰「你為什麼買單人床?」
「我一個人睡,當然買單人床。」
「有男人來留宿怎麼辦?」
「我一個男朋友也沒有,誰會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給你的瓷象老人,你也搬來了?」光蕙按下音樂盒的開關掣,艾爾加的《愛情萬歲》從音樂盒里傳出來。
「太淒怨了。」迪之抱著我的枕頭。
「不要再听了。」我把音樂盒關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飛分開了?」光蕙問我。
「我怎麼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覺時,我還是听了一遍《愛情萬歲》。
入伙後不夠十天,一晚,迪之深夜來拍門,我開門的時候,她哭得象個淚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隨便翻翻他的抽屜看看,看到一張照片,是他跟一個女人手牽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訴我,他要陪他媽媽吃飯,原來是跟那個女人一起。」
「你有沒有問過田宏?」
「沒有。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沒有回家。」
「為什麼不問清楚呢?」
「問了又怎樣?難道要他親口對我說,他愛上另一個女人,他已經不愛我了?我已經受過男人很多傷害,我不想再傷害自己。」
「你打算怎樣?」
「離開他。」
「你可以那麼瀟灑?」
「我不是今天才發現他不愛我的,我今天為什麼要翻他的抽屜?正是因為我覺得他不再愛我。」迪之高聲飲泣︰「他已經三個月沒有跟我。」
我很訝異,迪之一直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我,她一定很痛苦。
「我偷偷找過衛安,跟他上過兩次床。我不愛他,但我有那個需要,我覺得自己象一個怨婦。當一個男人不再踫你,那就完了。」
「是什麼原因?他不是說過會娶你的嗎?」
「他還不想安定下來,所謂美麗的婚禮不過是一部分的情話罷了。每個男人都說過會娶我,結果呢?我曾經很看不開,但對田宏,我是心死了。明知留不住的,不如瀟瀟灑灑地放手。我覺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結成厚繭,現在即使再被傷害一次,也不象從前那麼痛了。」
「我叫光蕙買酒來,我們一起喝酒好不好?」我向她提議。
「好!我想喝酒。」迪之哭著說。
扁蕙很快便捧著兩支香檳來。
「這兩支香檳很貴的。」光蕙依依不舍。
「用來慶祝分手最好!」迪之搶過香檳。
我站在陽台上喝第一杯香檳,向天空說︰「愛情萬歲!」
陽台下,一輛紅色法拉利跑車戛然而止,一雙男女走下車,女的那個是樂姬,他們好象正在爭執。
「你們快來看看。」我把迪之和光蕙叫到陽台上。
那個男人看來有三十多歲,衣履光鮮,樂姬穿著一件白色外套,一條粉紅色迷你裙,展露她最引以為傲的一雙玉腿。他們正在吵架,我听不到他們吵什麼,那個男人好象發很大脾氣,他們吵了一陣子,男人要上車,樂姬拉著他,男人堅持要上車,樂姬在哭,男人甩開她,上車後,更把她的皮包拋出車外。樂姬用身體把車子擋住,那個男人竟然開車離去,樂姬可憐兮兮地拾起地上的皮包。
「她也有今天。」迪之笑說。
「那個男人,我好象在一本財經雜志上見過他的照片。」光蕙說。
「樂姬的男朋友一定非富則貴,否則,便是很有名氣。」我說,「林方文是個例外。」
「征服林方文有滿足感嘛!」光蕙說。
「來!我們為樂姬給男人拋棄慶祝!」迪之把一瓶香檳倒在街上。
「這瓶香檳很貴的!」光蕙制止她。
香檳象一陣雨灑在樂姬身上,她抬頭看看是誰的惡作劇。
「Hi!」迪之向她揚手。
我和光蕙拉著迪之飛奔回屋里,三個人倒在地上大笑。
「你猜她知道是我們嗎?」迪之問。
「這里是十五樓,她認得我們才怪!」光蕙說。
「我愛死這個陽台了!」我說。
若不是那個陽台,我不會看到象樂姬這種戰無不勝的女子,竟然向一個男人乞憐,她也不過如此吧?多麼不可一世的女子,在愛情或物質面前,還是要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