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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面包树上的女人 第5页

作者:张小娴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扁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扁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扁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模模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模模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二恋人的感觉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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