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举杯祝贺柯莱莫公爵和他的新娘!”
在正常情形下,这样的一句婚礼祝词,一定会使得聚集在梅家堡大厅里的华服宾客面露微笑,愉快地欢呼附和。在这位于苏格兰南部的城堡里,在这么盛大的婚礼之中,高举酒杯祝福的场面原是少不了的。
但今天不同,在这桩婚礼中可不是这样。
在今天这场婚礼中,没有欢呼声,也没有人举杯祝贺,大家都紧张地面面相觑。新娘的家人面色凝重,新郎的家人也是面色凝重,而观礼的宾客和在场的仆人也都面色凝重,就连挂在壁炉上第一任梅伯爵的绘像看起来也面色凝重。
“我们举杯祝贺柯莱莫公爵和他的新娘。”新郎的弟弟又宣布一遍。
在这挤满了人却又一片死寂的大厅中,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雷鸣一般。
“祝他们自头偕老,多子多孙。”
通常,这样的祝词一定会带来可预期的反应:新郎骄傲地露出微笑,因为他深信自己已获得一项了不起的成就。新娘也会面露微笑,因为她能使新郎有这种自信。宾客会微笑,因为在贵族社会中,这项婚姻暗示着两个重要家旅与两大财富之结合——这本身就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但是今天不然,今天——一四九七年十月十四日。
把酒喝尽之后,新郎的弟弟举起酒杯,对新郎挤出笑容。新郎的朋友举起酒杯,愣愣地对着新娘的家人微笑,新娘的家人也举起酒杯,对着彼此露出僵硬的笑容。只有新郎似乎未曾受到大厅里这股故意的气氛感染,举起了酒杯,平静地对着新娘微笑。但那笑意却不曾显现在他的眼神之中。
至于新娘则根本无心对任何人微笑,她看起来愤愤不平。
事实上,珍妮的心里已经狂乱得几乎不知有旁观者在场了。在这当儿。她身体上的每一根神经都在这最后的一刻贯注于对神的绝望地祈祷,而她的神不知是由于疏忽还是不感兴趣,依然让她往这条不归路上走去。
“主啊!”她心里默喊着,咽下梗在喉头的恐惧。“如果你要阻止这桩婚姻就得赶快,不然五分钟后就来不及了!当然,我不该接受逼婚,嫁给这个夺走我的贞操的人!我不要嫁他,你是知道的!”
她发觉自己不应该用这种谴责的口气,于是赶忙换成苦苦的哀求:“我不是一向都把你服侍得好好的吗?我不是一向都很服从你吗?”
“有吗,珍妮?”神的声音在她心中如雷鸣般响起。
“差不多了,”珍妮连忙修正自己的话。“我每天都参加弥撒,只有生病的时候除外,而那种例外也很少有。我每天早上和晚上都祷告——几乎每一个晚上。”她在良心自我指责之前又急着更正过来。“除了偶尔没祷告完就睡着了的情形例外。我努力了,我真的努力要达到修道院中修女对我的期望。”她绝望地祷告着:“如果你这次帮助我,我以后再也不会任性和冲动了。”
“我不相信,珍妮。”神的声音回响着。
“不,我发誓,”她焦急地答道。“你要我怎样我就怎样做。我会回修道院去,一辈子都献身祈祷和——”
“婚约已经签定,把牧师带进来。”巴福爵士命令道。珍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刚才心里种种牺牲奉献的念头都不见了。
“神啊!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你不会让我碰上这种事,对不对?”
厅门打开,众人一片寂然。
“不错,珍妮,我正要让你如此。”神的声音在她心里漾开。
众人自动往两边让开,让牧师走过去。珍妮觉得自己的生命仿佛要结束了。新郎站到她身旁就位,珍妮则避开他一英寸,强忍着他的接近,心中感到羞悔不堪,月复部也在紧抽。她早就应该知道一失足能造成千古恨,如果当初她不要那么冲动和鲁莽就好了!
珍妮闭上眼睛,不愿见到那些英格兰人丑恶的脸和自己苏格兰亲人的愤怒面孔。她痛心地面对事实:冲动与鲁莽,这两个她最大的缺点使她面临如此下场,也是她种种愚行之因。这两个缺点,再加上她迫切地渴望父亲能像爱他的两个继子一般爱她,使她落入如此万劫不复的境地!
她十五岁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些原因,使她想报复狡猾可恶的异父异母兄弟,于是以她自己认为正当而名誉的方式——偷偷穿上甲胃,公开地与他对阵。结果她父亲当场狠狠用鞭子抽她一顿——而她只不过从异母兄弟被她挑下马的事实中勉强获得一点点快感。
前年,她又做出鲁莽而冲动的行为,使包艾得爵士打消对她的求婚之意,也使她父亲想让两家结合的美梦破灭。而由于这种种事情,使她被放逐到贝尔寇克的修道院去,然后,七个星期以前,她就毫无防御能力地成了“黑狼”劫掠的对象。
现在,又因为这些缘故她被迫嫁给自己的敌人:一个残暴的英格兰人,一个率兵侵略她的国家、俘虏了她、夺走她贞操又毁掉她名誉的人。
但是现在祷告已经太迟了。早在七星期前的那一刻,当她被捆着双手,像一只待宰的鸡一样被抛在这个傲慢的野兽脚下时,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珍妮咽下心头的哽咽。不,是在那之前——是她拒绝留意“黑狼”大军已逼近的警告之时注定了她的命运的。
但是她为什么要相信呢?“‘黑狼’来了。”五年来这句话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说。只不过在七星期前的那一天,这句话成真了。
大厅里的群众不安地移动着,但珍妮却迷失在那天的记忆中……
那一天天气特别好,天空蓝得让人振奋,空气温和怡人。太阳高高照在修道院哥德式的尖顶上,发出闪闪金光。贝尔寇克的小村庄也沐浴在懒洋洋的阳光之中。那时是星期日午后,村民都聚集在村中的石井旁。
敖近的山头上,一个牧人在看管着羊群,而珍妮则在离井不远的一处空地上和院长交给她照管的孤儿们玩捉迷藏。
在那些儿童的欢笑声中,珍妮脸上蒙着布,伸手模索着。“纪汤姆,你在哪里?”
她的手往空中乱抓,假装不知道那咯咯笑声的位置。她听出这个九岁的小男孩在她右边一英尺处,于是作出猛兽扑人状,装出很凶恶的声音说:“你逃不掉的,纪汤姆。”
“哈!”他喊道,“你抓不到我的!”
珍妮故意往左边抓过去,碰到一个咯咯笑的小孩手腕。
“我抓到你了!”她揭开蒙在脸上的布套,金红色的长发直泻下来。
“你抓到玛丽了!”小孩都高兴地笑着。“现在轮到玛丽抓我们了!”
这个五岁的小女孩抱住珍妮的腿,低声哀求道:“求求你,我——我不要戴那个布套。里头好黑,我怕黑。”
珍妮把她抱起来。“没关系,你不想戴就不戴。我们每个人都会害怕某些东西,像我,我就怕——青蛙。”
小女孩咯咯笑起来。“青蛙!我喜欢青蛙,一点也不怕它们。”
“你看,”珍妮把玛丽放到地上,“你其实很勇敢,比我还勇敢!”
“珍妮小姐怕青蛙。”玛丽跑去对其他小孩说。
“不,她才不——”汤姆起身要为漂亮的珍妮小姐辩护。她向来不会拘泥自己的身分与地位,什么事都做——包括撩起裙子下水塘,帮他抓一只大牛蛙,或者像猫一样敏捷地爬上树,去救不敢下来的威尔。
见到珍妮恳求的眼光,汤姆不讲话了。“我来当鬼吧!”他自告奋勇地说,一面满怀崇拜地看着这位穿着见习修女长袍的十七岁女孩,她可真不像一位修女。上个星期天,牧师的讲道时间拖得太长,珍妮小姐的头朝前点呀点的,幸好坐在她后面的汤姆大声假咳一声及时把她唤醒,不然就要被眼睛锐利的院长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