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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灯 第8页

作者:华严

“这儿地空气好极了,是吗?”他一面深呼吸着,“为什么不说话呢?还在怪我‘愚昧得自以为了不起’吗?”

“不,我在想,像你,应该在里面继续当你的舞王才是对的。”

“我讨厌跳舞,刚才在下面跟园丁老王谈天哩。你呢?为什么你也不跳呢?”

“我向来不敢讨厌什么,只因为我不会跳舞。”

“你不会跳舞?为什么要说假话骗人呢?”

“我真的不会跳。从前,我的父母不赞成我学跳舞,现在又不好意思乡下佬儿似的从头学。”

“是吗?”他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的望定我,“其实,那是一点儿也不难的,像你这样的喜爱音乐。”

“不,不,”我一叠声地说,他相信我不会跳舞后,又使我觉得相当不是味。“我不要学,我根本不喜欢跳舞的。”

他一迳地笑,把黄蔷薇凑近鼻尖,我看出那就是自我襟上遗落的,因为花瓣已见萎弱,显然被人踩踏过。虽然我前一刻还在气恼他对我过分的批评,现在已是忘怀了。第一,我没有理由希望人人都当我是个“天仙”。第二,如果他要那么说,却也没有哪句话完全不正确。第三,他的弹钢琴的妙手,使我开始崇拜他。第四,我不喜欢见了女同学便无所不奉承的男同学;对他独特的作风,至少也有五分欣赏。他的瞳眸深处有道光芒,那是不属于这世间的,那其中掺杂着冷漠而又有抑郁和哀愁。为什么?是什么使他这样呢?

“这朵花你从哪儿来的?”我想了想,想出这么一句话。

“晚饭后你的座位旁边儿,差些没让我一脚踩得稀烂。”

他自然知道这是自我襟上遗落地,但没有还我的意思,也许因为已给踩坏了。

“你,还在怪我出口鲁莽吗?”他转过脸来问我。

“没有的话,我应该先问你胸口上的一块瘀紫怎么样了。”

“一点事也没有,那根本是我信口夸张的话。”

“还有那把女人用的伞……”

“又丢了。一个同房间同学前几天拿去用,忘记遗失在哪里。”

我开始笑,他也开始笑;越笑越好笑,笑个不停。笑停了,他又开始默默地把花儿凑近鼻尖,好像刚才的欢笑本不是发自他心中,而是向人借得的,现在归还去了。

厅内播送着我喜欢的《维也纳森林舞曲》,我听着那轻快美妙的旋律,整颗心愉悦的给拥到云端上面去。

“你喜欢这支曲子吗?”我问他。

他没有答应,好像这曲子是根魔针,已把他从头至脚的扎住了。

我惊异地望着他,晶莹的泪水在他的眼中闪烁着,长睫毛向下一覆,大颗的泪珠,沿着挺直的鼻子旁边滚下去。

他迅速地抹去泪,告诉我当他十三岁的时候,一夜,他家里举行着一个盛大的舞会,也就是这支曲子,他的母亲和她的宾客们跳着舞,楼上传来了枪声,他的父亲倒卧在血泊里;自杀,用手枪射透了他的胸膛。

“我从小生性孤独,怕羞,也没有兄弟姊妹;我的父亲爱我,我也爱他。他常常借酒浇愁……小时候我夜夜祈祷上天降福给我父母,我对这世界祈求的只是这一件事,但是不能够得到。”

我心里十分难过,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安慰他。

“原谅我。”他咬着下嘴唇低下头去,长睫毛向上掀起时目光触着我的目光,微微地抿起红润的嘴唇,一份无法描摹的纯朴和羞涩;好像他的成熟和冷漠只不过是掩盖在上面的一层表皮,现在已被揭去了。

“我……我同情你。水越。”我满心不忍地说出这一句。

“不要同情我!我不要任何人的同情!”他大声嚷着,双手敲拍着栏杆,那朵花掉到园中去了。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移转眼睛观看“影子戏”。一对对投射在玻璃窗上的幢幢人影,正像漫步在迷濛的云雾中,轻飘飘的这边荡来那边晃去。我记不清这是一支什么曲子,这样的感心动耳,荡气迴肠;我的心中并无悲哀,不由得眼圈儿也湿了。

晚饭送来寒冷,我说我该回去了,因为我答应祖母不至太晚回家。

“你怪我吗?”他伸出手来和我握着。

“一点儿也没有。”我笑了笑。

“本来我想找着你,告诉说你的歌唱得好极了。”

“我应该说你的钢琴弹得更好。”

“不要对我说这样的话。”

“是你自己先说的。”

他笑了,流过泪的眼睛像水底的水晶球。

“我送你回去好吗?”

“不,眉贞会和我一道走。”

“让我送你回去,就算我对自己的愚昧行为作一个补偿。”

“谢谢你,我很高兴你要送我,但我和眉贞约好了的。”

星期一的中午,王眉贞和我都得在学校里吃中饭。因为出发得迟一步,学校里的食堂已经“客满”了,只好到附近一家小食店去。这食店也是我们经常去的地方,这时候,一间成凸字形的大厅里闹哄哄的,座客也有六成了。我们找着靠近角落里的一只小方桌坐了下来,王眉贞搓过每天得搓上十来次的手,眯起眼睛开始研究菜单:“猪肝面、虾仁面、十锦面、鸡丝面……”她皱着双眉摇摇头,把菜单递给我。我来这儿总没有什么选择,因为不管什么面,味道都是差不多的。

最主要是找着辣酱油,而且还得满满的一瓶,我们两人一口气的往面里乱浇,眼看什么都是酱褐色的,然后拿起筷子唏哩哗啦半咸半辣吞下算数。王眉贞说上馆子不看菜单没有派头,结果还是由她出马,到外面去索取辣酱油。但她去了足足五分钟,不但带回目的物,还把秦同强、张若白和水越也都带来了。

张若白躲在大家身后,遮遮掩掩地出现后,对我点一个极不自然但很友善的头,然后说这一餐应该由他请客。王眉贞很高兴,已在支使跑堂的把两张小方桌合并起来。秦同强说林斌也要来,刚好凑上六个座位。王眉贞又拿起菜单,肥指头点呀点的,炒猪肝脸上炸鸭肝,炒牛肉连上牛尾汤,还有蒸包、水饺和炒面。我说太多了,她的手只在我腿上暗捏;趁他们三个不注意,悄声说反正今儿有个“冤大头”心甘意愿地付钞,今天不吃,等待何时?说罢还怕我出口反对,又在我腿上狠狠地拧了一把。

静坐等菜的时候,门外又涌进一批人,果然当中有林斌;秦同强一挥手,这个有张浑圆孩儿面和两只蒲扇样大耳朵的人,飞步过来了。他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毛线背心,满身的活力,两颗黑眸子溜溜转,双手按在张若白的肩膀上。

“蜜斯王和蜜斯凌,见过吗?”张若白问。

“她们俩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我是闻名已久了。”

“闻名已久,今天才开始三生有幸吗?”

打岔的人是“小老板”王一川,一个每天换一套新西装,梳着要滴下发蜡来的发,架着金边的平光眼镜,擦着巴黎香水的富家子弟;也就是那天在马路上对张若白和我炫耀红色汽车的人。可惜的是,他父亲的金钱不但不能为他买到智慧,反平添他身上一股俗气。他那过长的马脸,太小的猪眼,骆驼背脊样地鼻子;如果没有那自大自负的神情,多少还能招得别人的同情,更不用说那与生俱来的摇头的毛病。说起他这毛病,王眉贞总要掩着嘴笑上一回;看他说话时一颗脑袋钟摆坠般的动个不停,她说,就像看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头要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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