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唐左琳甚至还在现场,一身是伤,惊魂未定,他尽避不动声色,内心却很讶然,尤其在看见她视若平常的模样以后。
注意到他的视线,唐左琳抬起脸来,只是笑笑,眼神很平静,不哀也不怨。唐沅庆离开了,她朝他这儿走来,向他道歉。“对不起,因为我,害你被外公骂了。”对于那样罔顾自己安危的血亲,她没有怨怼。唐左琳身上四处都是擦伤,甚至擦破了脸,她却恍若未觉。
“如果还有下一次,我希望你能先保护外公,这样对大家都比较好。”她说出这句话时,口气是认真的,不带半丝虚假,真诚得教人心惊,那置生死于度外的模样,与其说是佩服,不如说是惹人心疼。
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究竟是经历过什么,才会像她这样,对于自己的生命安全一点都不在乎?
霍克勤感觉自己曾受伤的右手心隐隐作痛,第一次,他在自己执勤的时候,说了不该说的话。“如果再来一次,我想,我还是会以你为优先。”这是他的直觉,尽避不是属于他的责任。
下一秒,唐左琳似乎愣住了,接着,她笑了出来。
她并不美,不是一般人定义中的美人。她眼睛小小的,嘴巴鼻子也小,平凡的五官组合起来当然不会有什么惊艳效果,可她那一笑却震撼了他,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一个人所谓的美,并不只是单纯的表相,而是一种从内而外自然散发的质韵。
她很美。
至少,他觉得很美,美得令他在这一刻,难以自持地产生了心动,但也心痛。
因为她尽避微笑着,可那乌润深幽的瞳眸里却隐隐泛现零星的水光。
“谢谢。”她说,而她并没有哭。
那两个字就此击落在他心坎上,他出任务,救过许多人,从他们口里得过各种语言的感谢,却不若她此刻来得令人印象深刻。她究竟是用怎样的心情与他道谢的?好似这一辈子,不曾被人这么在乎过……
思及过往画面,霍克勤下意识握紧右拳,即使他右手难以施力。他发誓,不管这一次动手绑架她的人是谁、有什么目的,他定会不计一切代价,将那个人找出来——
唐左琳失踪了整整三天。
这三天来,宅邸内的人没睡过一天好觉,其中以霍克勤最为严重,可说是几乎没合过眼。
霍克勤一一查访目击者,录下他们的话语反复聆听,找寻蛛丝马迹,一把手枪被他反复地拆卸又装回,霍于飞看不过去,这是堂弟急躁时候的惯常表现——尽避表面上看不出来。
“你打算毁了那把枪吗?”
“你可以试试。”霍克勤眸底一道暗黑冰冷的光一闪而逝,本来拆散的枪支在一分钟内组装完成,他拉开保险,直抵眼前这个不识相的男人,若不是晓得里头没装子弹,霍于飞还真以为他想一枪宰了自己。
“我跟你一样担心,你不该拿我出气。”他的声音里也是浓浓的疲惫。
霍克勤把枪放下,本来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客厅堆满了所有能派得上用场的高科技器材,各色电线在地板上纠结。他很久没说话,霍于飞也难得沉默,终于,霍克勤开口。
“我在宪兵特勤队八年,支援过各个不同国家,参与反恐及武装解除行动,破获普吉岛毒枭,潜入金三角地区,甚至还被扔到以色列的约旦沙漠……从我十六岁入军校开始,我学的就是怎样为国杀人及救人。”他就读军校,成绩优异,获选转入特种部队,常年接受各种非常人所能承受的训练,也曾在国家指示下接过各种千奇百怪的任务。
他去过中东、去过南美,最惨的经历就是那次与伙伴被困在沙漠里,祈祷在天亮以前接获救援,否则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他们肯定会受烈日曝晒而死。
他深深吐一口气。“但没有一次,我感觉这么无能为力。”霍于飞没说话。宪兵特勤又称“夜鹰部队”,是国军里最神秘也最隐蔽的一支部队,就连演习也不接受任何采访。他不知道堂弟在其中经历过什么,但自己也是特勤出身,大抵可以想像。
三天的时间,他们不曾接到任何打来勒赎的电话,当然也曾想过唐左琳是自行消失,但这不是她的性格。她不是一个任意妄为,然后要他人收拾烂摊子的人,这一点,霍克勤比任何人都还要清楚。
所以才更加不安。
倘若不是为钱或权,余下的目的就只有两个:不是性,就是命。
霍克勤打开录音档。这三天来他反覆听了一遍又一遍,生怕错过一点资讯,问题是多数人回答一致,不是“我不知道”就是“下午没看到她来上课”,其中一个学生好像叫唐纳文,他说:“我中午没看过她……对了,顺便帮我跟她说钢笔找到了,不是米克拿的,等她回来我再把她那只还给她。”谁会在乎那钢笔!
脑中像是浮现了某个画面,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雨一直不断地下,却始终浇不熄发生在眼前的那场大火……霍克勤深呼吸,平复这一瞬陡然涌上的窒闷感,他掩面,想嘲笑自己,声音却如卡弹般,发不出来。
“你还好吧?要不要休息一下?”一旁的霍于飞看不过去,霍克勤脸上表情没变,但多日没睡,神态极差。
随着时间分秒流逝,那种无所适从,只能茫然等待命运发落的感觉越甚。负责保护的人失踪,坦白讲对他们来说是种莫大耻辱,但愤恨的理由不只是因为这个,而是他们都很喜欢那个女孩。
即便是曾作为那些高官显要的防弹墙,在部队看惯了生死的他们,也很难接受这么一个年轻亮丽的生命有可能已经消失的事实。
霍克勤本就话少,在唯一会逗他开口的人不见以后,更是沉默寡言。他戴上耳机,再度按下播放键,反覆聆听唐左琳同侪的证言。
“我没注意到她,我们根本不熟,没讲过话……”换下一个档案。“我不晓得耶,喔,我好像有看到米克过去跟她讲话,他们最近好像挺常在一起……”米克?这名字有点熟悉,好似在另一个档案里也曾听闻,他一一听过去,终于找到。“……顺便帮我跟她说钢笔找到了,不是米克拿的,等她回来我再把她那只还给她。”那个米克又回答了什么?
霍克勤打开属于“Mick”的档案,整个人一顿,发觉自己不久前听过他的言词,却未留心。他再按下那个录音档,带着一点怯懦的男声流泄出来。“我没注意到她,我们根本不熟,没讲过话……”根本不熟、没讲过话,但唐左琳消失那天他却找过她,又有人说他们常凑在一起,那钢笔……又是怎么一回事?
“霍克?你去哪儿?”
“我再去史登商学院一趟。”霍克勤直觉不对劲,他抓了车钥匙出门,一路驱车,闯尽了红灯。印象中那叫米克的是个瘦小的黑人小子,家境贫寒,成绩优秀,会是他吗?动机又是什么?
结果这一天,米克并没来上课。
无功而返绝不会是霍克勤乐见的结果,他改往米克的家驶去,号称“犯罪天堂”的布鲁克林区充斥着黑人及墨西哥人,古老的砖墙上尽是各种叫人看了不舒服的涂鸦。
米克住的地方是一幢年久失修的木质公寓,他按下门铃,等了好一会儿,才见一名瘦弱的妇人出来迎接。“呃,先生?”
“米克在吗?”妇人似是被他慑人的气势吓到,支吾了半天,这才摇头。“他、他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