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吱吱喳喳,对她诉说这顶牛仔帽的厉害之处,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细细观察手中的牛仔帽,以牛皮制作,内里柔软还以热铁烙了名字——诺顿?伊莱斯,上头还残留汗昧,夹杂着干草、动物的气息,这属于男人的气味,诺顿的气味,而帽子上头还有温度,卞珏分不清楚这是太阳晒出来的,还是诺顿残留的体温。
这熟悉又陌生的气味,让她捏紧了手中的牛仔帽。
“原来……”马场是他的啊,他现在有自己的天地了呢。
这样,很好。
卞珏放纵自己贪心一次——在夕阳下,望着诺顿的背影,与自己渐行渐远。
*****
第3章(2)
诺顿的马场除了聘请专业驯马师训练马匹,也找了一些打算在镇上长住的年轻人们,培训他们成为驯马师,而诺顿不是每天都会到酒吧,他请了两个人照看,生意上可以过得去就好。
在马场待了数天后,诺顿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回到了镇上。
“嘿,诺顿!”
一踏进酒吧,相熟的客人便与他打招呼,他笑了笑,与大伙聊起天来。
当一天的辛劳结束后,尤其是在农忙时节,弗朗镇的男人们,都会在晚餐过后来到诺顿的酒吧喝啤酒,与其它镇民聊着今年收成,以及镇上各个流通的消息。
诺顿跟镇民们聊着,知道了那些顽皮的孩子们在卞珏的管教下,每一个都乖得很,作业每天都能做完,学业也大幅进步,让那些家长们心甘情愿奉上薪资,连带家里种了什么菜也都往她住处送。
“她每天都有约会。”有人提到了一件事。“诺顿在马场的这段期间,大概镇上的单身汉都约过她了!”
“她现在是镇上最抢手的单身女郎。”
“今晚她跟镇长的娃子约会,而那个家伙只对镇上的女孩子有兴趣。”
听到关于她这类的消息,诺顿一点也开心不起来,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于是他问:“最近镇上治安如何?”
一问起,便成功转移了话题。
“不好,十二街的寡妇遭到袭击,财物被洗劫一空,家具也都被破坏了。”
大伙又讨论起每到秋天收获季节,都会发生的偷窃事件。
“我回来后会多注意一点。”诺顿闻言点了点头,承诺会召集镇上的年轻人组织保安队,加强镇上巡逻。
这一夜,诺顿让酒吧两名雇员早早下班,自行做打烊工作。当他拎着一袋垃圾走出酒吧大门时,正好看见一辆红色轿车从眼前经过,停在卞珏住处门口。
他看见卞珏下了车,微笑着与车主道晚安,而在目送车主离开后,她的视线转到他的方向。
她穿着一袭米色洋装,搭配高跟鞋,头发绾起,模样典雅秀丽,就像名媛千金——她本来就是名媛千金。
卞珏朝他一笑,点了点头,而后转身走向住处门口,掏出钥匙走进家门。
她客厅的灯,亮了,窗帘映出她的身影,身段窈窕,体态妸娜。
“她每天都有约会。”
镇民八卦讨论的声音自诺顿脑中响起,他不禁回想她今天的特别打扮,那是为了谁?为了镇长的侄子?
一口气梗住,诺顿咽不下。
旧情人离开自己之后过得非常好,还有了新的恋情,这种感觉让人厌烦!而那个旧情人还是个外表有如天使,其实内心比蛇蝎更恶毒无比的女人!
避她的,她要跟谁约会,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诺顿粗鲁的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转身回到店里,收拾整理环境。
当他彻底把酒吧打扫干净,准备要回到酒吧后方的住处休息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冲动让他站到窗前,拉下百叶窗露出个缝,细看向她的住所。
沉静的夜晚,小镇街道无人车经过,万箫俱寂,她住处的二楼点亮了温暖的小灯,诺顿看着发出光亮的楼层,久久不语,直到突如其来的黑暗降临,灯光消失,传来细碎的打斗声响,让他吓了一跳。
反应是立即的,他火速离开酒吧朝她住处而去,动手想扭开前门,发现门是锁死的,他又绕到房子后门,就看见玻璃破碎,后门大开。
诺顿无声地踏进后门,进入厨房,就着外头的月光和微弱的街灯视物,只见客厅已被人翻过,整个房子凌乱不堪,他在壁炉前找到了铁耙后紧握着,缓缓步上阶梯来到二楼。
在主卧室里没有看见她,他小心谨慎,不发出半点响声,唯有心跳泄露了他的紧张,他想起那个老在收成季节来到小镇打劫的贼,通常只对独居女性或弱势老人下手,也曾经有单身女性遭到毒手,——不、不会的。
“站住。”
卡嚓——一道手枪上膛的声音,枪管抵在背上的触感十分真实,诺顿不禁背脊一僵。
“手举到我看得见的地方,转过来。”泠静自若的女声,没有半点惊慌。
诺顿高举双手,缓缓转过身来。
在黑夜中,这仅有月光照射的房子里,他看见了她,一样是那张柔美的小脸,而脸上坚毅冷静的神情是诺顿再熟悉不过的。
“是我。”松了一口气,诺顿也不知为何会如此,明明此刻他被卞珏拿枪指着头,她的枪还上了膛。
“闯空门的不是你。”看清了来人是诺顿,卞珏眉头一紧。
接着,听见楼下传来脚步声,她火速回头,下楼追赶。
“你在做什么?留在这里!”诺顿见她莽撞地追贼,气得拉住她。
“你担心我吗?”卞珏拿枪的姿势优美,十足专业样。“你该为那个小偷担心。”她说的话冷酷无情。
她才下了楼,就见客厅中人影一闪,她看见了——那个仍在她屋中的小偷。
她举起枪,对着欲离开的小偷开了一枪。
“砰——”
划破小镇宁静的枪声,让沉寂的小镇骚动起来。
*****
对卞珏这个女人,诺顿感到非常头痛。
她外表看似柔弱,其实内心刚强无比,她不是没有准备就孤身来弗朗镇,她有枪,能保护自己。
像这样一个女人,她可以选择去任何一个地方,为什么,偏偏来到这里?
诺顿当然不会自大的想,卞珏是为了他才来,毕竟她当年没有选择他,现在,又怎么可能追随他而来?
警方到了,送走了受伤的小偷,对卞珏的枪法感到啧啧称奇,现场拍了照,做了笔录,负责的警官要她确认财物的损失。
“我放现金的箱子不见了,大约一千美金。”卞珏损失了所有家当,但她不心疼,继续在房子中四处找寻,确认损失。“那是我所有的财产。”
她很冷静地配合调查,实在不像是一个刚遭逢巨变的女人。
“如果你今晚不想待在这里,我住处还有空房间。”诺顿即使再铁石心肠,不想跟卞珏有任何牵扯,他也不会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
“我很好。”她冷静地回答,听起来好像真的很好。
诺顿也差一点就要被她说服了,看见她披着好心邻居借给她的外套,在房子里清点损失的对象时,她真的非常好。
直到她看见了客厅一角,暗格被捣乱毁损,她很明显的身形一僵。
“不、不……”她伸手翻找,想要从暗格找到她藏在里头的东西。“这里应该有一个盒子,是我放的,我知道这里有……”
但她没有找到藏在里头的东西,仅有数张纸撕成碎片,再也拼不全。
“不——”冷静的面具龟裂,她全身发抖,回头询问警方,“小偷送去医院了?哪一家医院?我现在要见到他!”
“女士,我知道你受到很大的损失,我们会尽可能帮你……”警官热心地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