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又认识了阿光。
阿光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却怕将来各自嫁娶以后,所有的相识相知全都走了样。知己毕竟是一则迷人的神话,年少轻狂时可以做做梦,落实到现实生活之后——交情毕竟不单只是两个人的事,总有太多其他人事的牵扯。
谁知道以后究竟会赞成什么样,我只能珍惜眼前相聚的时光。
可是,太熟的果子会怎么样?休说。感伤的泪水我知道,咸的。
阿光终於还是光荣应召入伍。走前,为他饯别。
宴席设在阿光租来的公寓阳台。我拎了一堆啤酒、卤菜、乾量,还带了一束鲜黄色的雏菊。
我们坐在阳台的凉椅上,喝着啤酒,吃着干量,纵谈宇宙天地和古今。
阿光酒量不好,酒品也差,两罐啤酒下肚,酒性大发,指天赌咒发誓,高声放歌!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尤——来!敬你一杯!”
说着,将罐内剩下的啤酒洒向夜空。跟着又开了一罐,仰着头,咕噜咕噜的暍下肚,又举着酒罐对着天空大叫: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意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又笑又叫又闹的,末了,却低头呜咽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掉泪。他抽搐了一会,丢下我跑进屋里。
再出来时,脸已洗净,整个人变得种清气爽。
他对我微微一笑,递给我两张海报。
我慢慢展开,一张是银河星云,一张是晴空流云。
“你那里弄来这宝贝?”我神色激动地说。
他又开了一罐啤酒,缓缓喝了一口。说:
“我也忘了是在哪里发现的。那天经过一家店,本来是进去躲雨的,看着了,匆忙卖下就走了,也没特别注意是在哪里。”
“给我的?”我不放心地问。
他点头:“嗯!送给你。”
“啊!谢谢!”
我将两幅海报完全展开,一会见远观,一会儿近看,兴奋得像个小孩,好半天才小心地卷起来,放在旁边的躺椅上。
我支着头,歪靠着躺椅,甩着及胸的乱发,酣笑地看着阿光。他突然吱唔起来。
“你知道吗?你很——好看,很——漂亮,可是——”
炳!难得他会说一句赞赏我的话。他一向不是注重外表的人,今天是那根筋不对了?!
“我知道,你根本是不自觉的,可是——”
我打断他的话,说:“你到底在说什么?”
阿光尴尬地笑。
“还记得校庆那一天到我学校吗?”阿光学校校庆那一天,他邀请我前往参观,遇见了他的一些同学,“我同学说你很漂亮,一身风情,可是,有点卖弄。还说你看起来冷傲不可攀,清纯艳丽,却孤高怪僻!”
“你同学未免观察得太仔细了吧!”我大笑。
“喂!我是说真的,你别不放在心上。我知道你才不理会人家说什么,不过,我想你的心事大概还没有解决。我同学的看法只是一个例子。你可以不理别人说的,却难保旁人不来招惹你。我怕你以后会惹来更多的不愉快。”
阿光接着说:“他们说你孤傲怪僻,甚至卖弄风情,原也没什么恶意。告诉你,只是希望你心里先有个底,以后若再听到什么闲言闲语,就把它们当作耳边风算了!”
“知道了。”我说,仰躺着,专心注视满空星斗。
甭高怪僻?我本来就不合群,没什么新鲜好在意的。
卖弄风情?——哈!倘若能够,我倒真希望我风情万种啊!
后来问及绿意,她好笑地抚平她散乱的头发。
“风情?!算了吧!你!”然后问我,她的裙子有没有起皱。
绿意是个迷人的女孩,清纯多於妖媚,健健康康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标准,只要不太伤害自己,听听也无妨。阿光同学的话,不想坏的,让我觉得,也许我是有点魅力。
魅力?苏宝惜,你究竟想迷惑谁?
阿光入伍后来了信,满纸的无奈,在黑暗中痛哭流涕,指天发誓。发什么誓,阿光没说,我也没问。想也知道是仟么,阿光的心事就几椿。又说他学会了很多骂人的话,很脏的那种。
我原以为他的疤痕淡好得差不参了,没想到竟是伤得那么深!
几天后,在夜暮的落日大道上,遇见那个被班上各色男子奉为班花的明媚女子。她对我浅浅柔柔的微笑打招呼,我停下脚步。
“ECHO,”她又笑了,笑靥如花。“去哪里?不去上课?”我正朝校门口的方向走,的确是不想去上课。
“那里也不去,”我也跟着她笑:“天气太冷,冬至又到了,想去吃汤圆。”
她再轻轻一笑,对我挥挥手,漫步走向教室。我回着看她,款摆轻摇,背影——很美丽。
走到小吃店时,数数身上的财产,剩下不到三十块。我沮丧地垂下头,深深叹了一口气,拐向公车站。经过许些家商店,各个门口都挺立着一株株五彩缤纷的耶诞树。我拉紧身上的外套衣领,仍抵不过阵阵寒风的侵袭,一直颤抖个不停。直到上了车以后,才稍微好过一点。
好像每年到了这个时侯,我都显得特别的落魄!我看着车窗,玻璃映照出我的身影,感觉很陌生,像遥远以前的某个冬夜。
这种时侯,我总会乱想些不该想的——
有人拉铃下车,我跟着下车。经过便利商店时,掏出口袋里剩下的铜板,买了一包泡面。
我打开大门,瞥见信箱里躺着一纸信笺。
阿光寄来了一张丑陋的卡片,我边看边关,一边将水壶插上电,等水滚沸。
前尘往事依旧挥却不去,这时节,两个颓废的青年,在各自孤独的领域,饮着寂寞的酒液——
水滚了,我拨下插头,把面拆开,放好调味料,冲入开水——我把窗户关紧,这种时候,我实在没有本钱再感冒。
门铃响了。奇怪,这么冷的天,居然会有人来找我。我那门铃是装好看的,当初房东好心要帮我装时,我还嫌麻烦,不想它现在居然响了。
会是谁呢?这时侯——我脑中一闪,老天!怎么会忘了他?除了他这样阴魂不散外,还会有谁?
我实在不想开门,可是——唉!
打开门,果然是他。
他一进来,把手上拎着的纸包放在地板上,接着就掀开泡面的碗盖,皱着眉头,说:
“怎么吃这种东西?对身体不好!”
我也知道吃泡面对身体不好,可是,我身上就只剩下几个铜板,不吃这个,吃什么?!
我没有答话,拿好筷子,就准备吃了。
他把面从我筷子下截走,我瞪看他,不高兴地说:
“沈自扬,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我!”
他不理我,把面倒入浴室马桶里,抓起我往门口走去。
“走!”
“你干什么?”我怎么挣扎就是挣不月兑。他如果对我霸道起来,我—点反抗的余地也没有。
他还是不理我,用力将我拖向门口。
“你放手!”我挣不过他,只好随他了。“我得穿件外套,外面好冷。”
他拿起我丢在椅子上的外套为我穿上,拥着我走出小蜗居。大学以后,家里七零八落的,我离了家,搬到这里。这个房间是顶搂加盖,和风、空气并邻,卧室兼客厅兼书房又兼厨房,此外,就一间小小的浴室。我心里管它叫“蜗居”,也是,蜗牛住的,也就这么大。
我顺从地跟着他走进附近一家餐馆。他看我一眼,也不问我,就自作主张地点了满满一桌的菜肴。
“你疯了!这么多,怎么吃得完?”我惊讶地看着桌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