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莫咏去取了新的隐形眼镜,解放了几天来被玻璃压得隐隐作痛的鼻梁。白天一转眼就过去,又到了她最喜欢的夜班时间。虽然老板规定了轮班制,但实际上都是她一手包办了,没办法,谁叫她一来没有约会,二来又不害怕,甚至可说是喜欢走夜路呢。
静谧的店里,莫咏埋头填写工作日志,额前的头发总是落下遮住视线,平常用的发夹落在家里了,她便从抽屉里模出不知为何会有的衣夹凑合着用,反正也没人看见。快打烊时,来了一个人,买了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莫咏没抬头,眼皮微掀,视线只及那人下颌,看来是上次的高个男子。结账后,那人也不急着走,莫咏没理他,自顾自地准备关门,谁知转身竟撞上他,夹子、头发、纽扣纠缠在一起。看到那个“发夹”,她脸有点热,想到刚刚就在别人眼皮底下顶着这么一个夹子,本来就不灵活的手脚越发笨拙起来。那人也不吭声,直挺挺地让她“上下其手”。两人的距离太近,她的脸颊感受到人体暧昧的温度,莫名烦躁起来。偏偏那人又突然“嗯”了一声,她手上不由用力,竟硬生生扯下了纽扣。那一刻,莫咏有种想哭的冲动。
那人倒好脾气,仍是不做声,随后还帮她拉下笨重的铁门。她傻傻地站着,看着手上那颗纽扣犯愁:怎么办呢,手边又没有针线。她突然想起《连城诀》中水笙用头钗作针、衣丝作线帮狄云缝制的那件羽毛衣,随即又想到狄云一脚把它踢还了水笙。叹了口气,她决定忽视心中的罪恶感,原样奉还这颗纽扣。
在这个人面前,莫咏有种异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太沉默,如果他开口,她还有可能装出笑脸哈啦几句。可现在,任何虚与委蛇都像是亵渎了什么。但那又如何?她无意去探究这个,转身走了。很久以前她就懂得,在这个寂寞的世界,离开是避免彼此憎恨的唯一选择。
回到家,她在楼梯转角处意外发现一株扎根于砖缝的金鱼草,低落的情绪立即一扫而空。她蹲下饶有兴趣地研究,却没有移植的意思。过去在家里,从她的房间门口往外望去,可以看见隔壁墙头上一大丛金鱼草,很瘦弱,却神采奕奕地迎风招展。后来她忍不住,挖了一小簇种在房里的盆栽中,没想到一段时间后就枯死了。留在墙头的却仍顽强地挣扎着。那之后,她学会了不插手、不打扰别人的命运。
身后传来脚步声,莫咏回头,一眼就认出了那人。瞪着他走进对面的房间,她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可回到房间,看见床头的针线包,她的思绪就被另一个难题占据了。犹豫了半晌,她还是拿起针线包走了出去。出乎她意料的是,对面的房门竟然大敞,她很快就找到了答案:转弯处,墙角,刚刚她蹲着的地方,分毫不差地蹲着一个穿着衬衫的人。据她所知,那件衬衫胸前还少了一个纽扣。蹲在墙角的人闻声转头,脸上浮着可疑的红云。然后莫咏听见对面房门吹得关上的声音,她很冷静地开始考虑一个问题:他有带钥匙吗?
第2章(1)
幸运的是,房东是个好脾气的人,美中不足的是,房东喜欢搓麻将。放下电话,许绍羽如是想。在将近十二点的深夜,房东爽快地答应了送钥匙过来,不过,得等他搓完一圈。许绍羽归心似箭,倒不是他有多恋家,只是他不知如何与小咏相处。他环视这个与他的房间格局相似的小套间,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真看不出这是女孩子的房间。布置简洁至极,沙发和置物柜倒很大,可都很老旧了,显然是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客厅没有电视,唯一比他的房间多出来的电器就是一部小巧的电话。门口没有鞋架,老实说摆在过道的那几双鞋也用不着鞋架。只是,他看着脚上的男式拖鞋和身上这件男式T恤,不敢深究它的出处。
卧室的门开了,许绍羽反射性地坐直,目不斜视。小咏走出来,把补好的衬衫递还给他。他接过,不经意间瞥见她脚上超大的拖鞋和身上与他身上这条T恤同一式样的衣服,不由怔然。想起她那副大大丑丑的玻璃眼镜和用来夹头发的衣夹,他对眼前的女孩又多了几分敬畏。
他轻咳一声,道了句“谢谢”。小咏不做声,只点了点头。许绍羽沉默一会,又补充说:“房东一会就来。”
小咏仍是没有反应。
他觉得背上开始淌汗了,正考虑要不要开口告辞,一个玻璃杯却递到他面前。他郝然,又轻声道谢。接下玻璃杯时,他注意到小咏的手小小胖胖的,就如小孩子的手,莫名地想笑,急忙再咳一声掩饰过去。指尖透过玻璃感受到杯内凉凉的温度,在这个夏夜,奇异地安抚了心头的不自在。在客厅柔和的黄色灯光下,听着另一头小咏轻轻翻动纸张的声音,许绍羽忽然觉得无比安宁。一个月前辞掉工作来到这个南方小城,走得坚决,但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想寻求什么。赖床,在街上闲逛,狂看闲书,日夜颠倒地玩游戏,他努力让自己活得悠闲,或者说是颓废,心中仍是虚虚实实,不知所措。没想到,在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夜晚,陌生的女子身边,竟有了安定的感觉。
这个女孩,真的不知该如何形容。好友的妹妹活泼叛逆,整日不知所踪,难得出现在家几回;偶像更换频繁得让他永远记不住名字,房间里更是从椅背到天花板都贴满了海报,每次他经过都觉得自己是上古人类。大学的女孩子倒没那么奇怪,只是太强了,偶尔听到不知从什么渠道传出的女生寝室夜谈内容,足以让他相信男性除了传宗接代外浑身上下一无是处,送进屠宰场还会被人嫌肉太硬,真的看不出来这些平日巧笑嫣然的女生这么女权主义。后来出去上学,又不习惯外国女孩的直白。
许绍羽细细想起,从小到大,还真没与女孩子走得太近过。他侧头看向小咏,她额前的头发垂落腮边,面容不大真切。有些零乱的发角翘在细长的脖颈,在昏黄的灯光下,似乎可以看见柔和的线条上细细的汗毛。他飞快移开目光,忽生一种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的错觉。
平心而论,这女孩真的没什么性别感,似乎也不怎么在意自己的形象(想到她的眼镜的发夹,他又想笑了),个性冷冷的,与她和同事有些疏离,招待顾客也不热乎。还有——胆子蛮大,喜欢植物,责任感出乎意料的强。许绍羽脑中乱七八糟地下了几个结论,几乎真要以为自己与小咏是多年的老友,而不是半生不熟的新邻居了。
莫咏从未想过自己会让陌生男子踏进家门,但等她意识到时,她已这么做了。还好这位“沉默是金”先生保持了他一贯的风格,没有多问,或是说什么“真不好意思”、“方便吗”之类的废话,不然她会不客气地让他在楼道上吹一夜冷风。
她挖出一条自己当作睡衣用的男士T恤,递给“沉默是金”先生。他一愣,显然不明白她的意思,“换下那件衬衫,我要缝纽扣。”莫咏只好出声说明。他倒是知道自己找浴室换衣服,她真怕他呆呆地就在客厅月兑起来。
等他从浴室出来时,莫咏忍不住嫉妒起来:自己可以当连衣裙穿的T恤,套在他身上却再合身不过,还平添一份慵懒的感觉。她终于首次正眼打量他:高高瘦瘦,长得还不错,慢条斯理的动作总让她觉得他脸上应该架着一副很书生的眼镜。不过可惜,没有。初见时他眼睛深深的颜色就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今近看之下,她发现这双眼似乎没什么温度。不管他表现得多么温顺,她仍下意识地将他定义为非我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