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弟看得牙痒痒,浪费她半瓶香水换来的是这种嫌恶的表情。全都是李小多干的好事,居然让脏衣服堆在那里发臭了,洗了之后暴晒十几小时仍然余臭绕梁,只好拿香水当除臭剂。看来打他一顿还亏了,等会儿回去再补一顿。
“你帮忙转交给她。”张小弟说着站起来。
秦日臻送客到门口,她出门后停留了一会儿,又转身问:“你真的一个人在家吗?”
“你都看见了。”
“那出去喝酒吧?”她带点儿肯求的语气。
可是此时为自己的事焦头烂额的秦日臻哪里注意到这些,礼貌地说:“对不起,现在太晚了,改天吧。”
张小弟点点头,好像十分理解,但确有失望之色。进电梯前秦日臻叫住她,道:“别又喝醉了。”
张小弟一笑,“我说过现在要一个人去喝酒吗?”
秦日臻一时语塞,然后回头看沙发上那袋衣服,半天没回过神来。
☆☆☆
靶应灯坏了,黑灯瞎火的。秦日臻有钥匙,但还是按了门铃,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听见门锁响。推开门,他发现何印殷正将低胸睡袍领子上的装饰带系紧,想说没那必要,出口却是——“没睡啊?”
书房灯亮着,桔黄色的光线穿过何印殷真丝面料睡袍的情景足以色诱任何男人。她侧过身子,“进来吧。”他甚至能在灯光背景上看出她身体的曲线。但是他说:“不了,就在这儿。”
何印殷说:“这么晚了你……”
“这个,”他递给她那袋衣服,“张小弟还你的衣服。”
“喔。”她接过来。
接着便是宁静。关系一直不错的两人陷入尴尬无语的境地。
送衣服只是借口,秦日臻揣摩了半天,觉得含糊一点儿比较好,“呃……房子就快到期……”
“退租好了。”她回答得很快,显然考虑过此事,“我们都有房子,还另外花钱,太不划算了是不是?”
秦日臻没料到会解决得这么快,他以为她至少要沉吟一会儿,说不定两人还得商量商量。他临走时,何印殷手放在门框上,说:“有空来坐坐。”
“我很抱歉。”秦日臻很平静地说,就好像何印殷正坐在旁边。然后他一路狂飙。
这家超市喜欢播放已成明日黄花的流行音乐,秦日臻走进去时,正在播放陈百强的《一生何求》。
“一生何求,迷惘里永远看不透,没想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所有。一生何求,曾妥协也试过苦斗,梦里每点缤纷,一消散哪可收。一生何求,谁计较赞美与诅咒……”
秦日臻对粤语一窍不通,拿了咖啡就走,途中发现有何印殷喜欢的零食,正伸手去拿,忽然定格在那里,他发现自己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愣神间,他发现几步开外,一个女孩以同样的姿势停在那里,手放在软曲奇上,头略微侧偏,正出神地倾听音乐。
秦日臻没有冒失地突然叫她,而是慢慢过去,帮她抽出那盒软曲奇。她抬眼时他呆了一下,想好的开场白没办法出口。张小弟满脸惊讶,“我脸上有什么?”
“你住在这附近?”他问。
张小弟摇摇头,“我是路过这里的。”
秦日臻当然不知道她是在撒谎,她常常走一个小时的路来这里买东西,因为这里的音乐最唯美,而且免费。
秦日臻要把张小弟的钱一并付了,张小弟喜出望外,对正在扫描条形码的收银员说:“唉,等一等。”推起一辆购物车欢快地跑进副食区,就神龙见首不见尾了。等她再次出现时,已是满载而归,推着车小跑的样子相似于民工推一车沙浆在工地上狂奔。
“嘿嘿嘿,”张小弟对秦日臻笑得格外欢畅,“既然是请客一场,Case太小岂不浪费。”
秦日臻数钱也数得欢畅,“就是这些了?要不要再加点儿?”
“不了。”张小弟很有计划地说,“多了存在家里一时吃不完,过期就太浪费了。”
出来的时候张小弟一掌拍在他肩上,由衷地说:“我回去要多烧香,菩萨保佑下次再遇到你呀!”
☆☆☆
无疾而终?秦日臻看着电脑桌面上何印殷的照片。第一次拿来做桌面时他称为美女全接触,现在突然想起怎么还没撤掉,于是点击鼠标,屏幕恢复成一片纯净的蓝色。他呆望了一会儿,手扶上天庭饱满的额头。
就是在刚才,秦日臻把车停在一个露天停车场,去给手机续费。回来时竟意外地发现何印殷站在他的车前,呆呆的,好像是一辆急速行驶的车撞向她的瞬间定格画面。她那样专注地盯着,好像面前不是他的车而是他的脸。她手里提着一个超市口袋,装着那天他差一点儿就错买的德芙巧克力。
秦日臻走过去把钥匙在她耳边晃得叮当响。她回过神,显然自感失态,顿时,脸微微有些发红。
“回去吗?我送你。”不知为何又加了一句:“反正顺路。”
他们在路上到底说了些什么,秦日臻在电脑前已回想不起来,全都是些莫名其妙的有趣的事情,借以显示没有对方自己过得同样快乐。秦日臻特别地提到张小弟:“你那个高中同学,她很有意思。”
他们只对属于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作过短暂讨论。在红灯前停车时,秦日臻有瞬间沉默,然后低声问:“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吗?”
“我同样很抱歉。”何印殷很无奈地道。
“我们好像都变了,变得不像从前那么……那么……”他没想出合适的词,话卡在这里说不下去。
对他的词穷,她不以为意,但没有帮他填上一个词,而是说:“我们都没有变,变的只是那种感觉,那份情怀和默契——这也许在你身上体现得更为强烈。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会有千百种理由,也许是爱她也许是想利用她也许是骗她好玩。而爱过她的男人忽然态度变了,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已经不再爱她。你从来没有挽留过我,你只知道我走了你不习惯,你只会不容抗拒地把我又抓回你身边好让你重归旧习惯。而我要的不是习惯。”她说得很急迫,生怕他打断似的梗着脖子说完。
秦日臻转过头时怔住了,看见她正在无声息地哭泣。
7点30分,秦日臻回到家里,拿掉桌面,问了关于他们这段感情的最后一个问题,然后回答自己:“完结。”
第三章酒鬼
事情就是这么巧,秦日臻忽然回到单身生活时,工作也突然清闲起来,于是晚上变得非常无聊,每晚开车东游西荡。有时开到半途中对掌握方向盘都没有兴趣,便停在某个路口听电台里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节目。
那天他听到电台放披头四的老歌,Letitbe,Letitbe,虽然他对音乐十分不感冒,但对披头四是一支摇宾乐队这点基本常识还是知道的,于是响起了一双麂皮靴子以及它拍打地毯的声音。他为何记得这样清楚?这是由一种怎样的感情引导的记忆?想不起来,那就Letitbe,随它吧。
秦日臻开车到一家酒吧,就是几个月前陪何印殷参加聚会的地方,他只知道那一家。秦日臻从不去酒吧买醉,偶尔应酬也只喝极少一点酒。
这家酒吧五块钱可买一扎啤酒,宽大的原木桌上已经流水样摆满了扎啤。秦日臻掠了一下,很多人已经喝高了,嚎叫、唱歌、哭泣、拍桌子……有着各种各样的醉酒形态。秦日臻皱紧眉头,他憎恶喝醉后的丑态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