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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寒衣沾雪霜 第12页

作者:齐萱

“或许是建安七年吃的那次闭门羹,让曹贼见识到吴候的气魄,至今犹印象深刻吧。”

飞霜见可以转移话题,连忙问道:“好像是个好听的故事呢,你可不可以讲给我听?”“现在听来像故事,当初可是再气人不过的威胁。”端木恺啜了口飞霜为他准备的人参茶,再做了几次深呼吸,才往下解说道:“建安七年,曹贼曾向吴侯要求遣送一个儿子到许县去充当‘任子’,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她当然知道,可是碍于捏造的背景,却也当然必须装作不知道,遂立刻摇了摇头。

“任子,就是人质,是曹贼用来控制各地有力人物的方法,这些人在派了儿子去许县当了人质以后,便不敢造反,因为一旦造反,曹贼便会杀掉他们的儿子。”

“结果呢?”飞霜发现自己竟听得紧张起来。

“就像此次一样,吴侯立刻征询张昭等人的意见,他们全部犹豫不决,因为彼时曹贼已经打垮了袁绍,暂时没有后顾之忧了。”

“后来说服吴侯的是你吧。”飞霜确定自己的猜测绝对没错。

但端木恺却呵呵笑道:“你太高估我了,能够说服他的,一向只有公瑾;吴侯想了又想,终于带了公瑾去见母亲,于是他便在吴太夫人的面前,向吴侯陈述意见,说绝对不可以送任子去。”

“中护军真是一言九鼎,光凭一句话,便说服了吴侯。”

“才不是,”端木恺起身回忆道:“我记得当时他是这么说的:‘现在将军继承父兄的基业,兼有六郡之众,兵精粮多,将士用命,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境内富饶,人不思乱,怎么能送人质呢?一送人质,就要听命于曹操,而将军所能得到的报酬,不过是一颗侯爷的印,与十几个卫兵和随从,外带几辆车、几匹马而已,哪能与南面称孤相比,倒不如韬勇抗威,以待天命。’想当年楚国不过拥有一百里之地,尚且能抗衡周室,传国九百多年,吴侯已经有了东南半壁的江山,还怕什么?”六年前的一段往事,如今听来依然铿锵有力,飞霜面带了然的笑容说:“寒衣,成功游说吴候的,果然不只中护军一人。”

但回头一笑的端木恺,却依然不作正面回答。“你想,我们可还能联手再说服吴侯一次?”“你的意思是……?”她的内心顿起恐慌,不。如果孙权当真决定要抗拒曹军,那她和端木恺岂不就得正面为敌了?端木恺却将她的惊惶当成了一般的恐惧,随即摇了摇头说:“没事,没事,你不必担心,就算真起战争,我也会——”会怎么样?蓦然与茉舞那双晶莹美眸相对的端木恺,忽然无法将话给说完。

他是从不轻许任何承诺的,但此刻的心情却迥异于以往,以前是因为自己不相信承诺,所以才会从来不许,但在面对茉舞的这一刻,却是因为怕终会毁诺,才会将分明已到嘴边的话,给硬生生的打住。

何以如此?

因为他变了?他一向是个没有什么定性的人,变并不稀奇,稀奇的是:究竟为什么而变?因为眼前这个可人的女子?这个仍似问题的答案,令他心头猛然为之一震,可能吗?会吗?真的吗?“寒衣,你累了,早点休息,明晨若想要沐浴,我自会差小厮为你准备。”

“嗯。”低低应了这么一声以后,他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只用那双闪烁着金色的著名眼眸,目送她窈窕的身影离去。

“茉舞见过中护军夫人。”一瞥见有人自内室转出来,飞霜立即屈膝道。

“茉舞姑娘,快快请起。”她不但如此说道,还迅速用双手扶持。

飞霜抬头一看,忍不住开口说道:“小乔夫人,你……好美。”

小乔温柔的笑了。“人家说当一个女人肯称赞另一个女人美时,那她就真的是一位美女了,谢谢你。”

她的落落大方,更显出自己的笨拙迟钝,飞霜不禁自嘲说:“瞧我,这种话你一定从小听到大,听到耳朵都快长茧了吧,我真是了无新意。”

小乔脸上的笑意加深。“可是出自美人之口,这可是头一回呢。”

“夫人。”飞霜讶异至极。

“怎么?你不知道自己长得明眸皓齿、艳丽异常吗?尤其是肌肤欺霜赛雪,光看你这双手就晓得。”小乔亲切的牵着她坐下来。“我还听人家说呀,那种从来不觉得自己美的女人,其实最美了。”

自进周府后,就一直如沐春风的飞霜,突感眼眶一热,却说了句恍惚不相干的话来。“我终于知道为何中护军每回提及柴桑,便都会笑得那么畅快,更添三分风釆了。”

小乔一听到丈夫名虢,面庞立时更加亮丽,嘴里却仍嗔道:“在公瑾眼中,我岂止难与功业相比,恐怕也比不上他三个如珠如宝的孩子呢。”

“我听寒衣说你们育有三子一女。”

小乔点了头之后,说的却是另一件事。“都肯以名字互称了,还有什么气好呕呢?”飞霜只是涨红了脸望向她。

“你是关心寒衣一夜未归,才找上门来的吧。”

“其实我早就想过来拜见夫人了,却恐身分悬殊,有碍于……”小乔立刻插嘴道:“你如此客气,就不曾想过你若再不来,我便会过去吗?届时你又将如何自处?”“唉呀。夫人,那我可真是会无地自容了。”

小乔见她诚惶诚恐的模样,立时又疼惜、又好玩的说:“逗你的啦,不过找个时间,我还真想宴请你与寒衣。”

“请我和……他?”

“是啊,以答谢你对公瑾从鄱阳到柴桑这一路来,在饮食方面的照顾。”

“那……都是些日常小菜,随意做做的,难得中护军不嫌弃,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你哪里晓得公瑾最想念的,便是这种日常小菜啊。”

听出她话中的款款深情,飞霜忍不住冲口而出问道:“夫人,为什么你不随中护军驻外呢?”“你以为我不想?我自与公瑾结缔,日日都恍在云端,恩爱逾恒,虽然匆匆已过十年,但他待我,仍一如成亲之初,我何尝不希望时时都能跟在他的身旁,得以嘘寒问暖。”

“夫人,是茉舞不好,茉舞不该唐突的问你……”“不,”小乔打断她说:“我并不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不妥,亦从未后悔因嫁予周郎,而无法过着与夫婿日夜厮守的日子;你想,如果连我姊姊都不曾悔恨过,我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啊,大乔夫人。”莫非红颜真的薄命?想当初二乔初嫁时,是何等的令人称羡?谁会想到孙策早逝至此,婚后才两年,他便撒手人寰,留下拥有倾国绝色之姿的娇妻,与一名稚儿。

“姊姊常说,能伴孙郎两年,已胜过与凡人为侣约二十年。”

蓦然在飞霜心中浮现的,竟是端木恺昨夜拂袖而去的面容,可是飞霜却觉得她完全可以体会小乔所转述的大乔心声。“我相信。”

“有人说那是她不得不唱的高调呢。”

“那只是因为他们都未曾得到过神仙般的眷侣。”

小乔的笑容灿烂,仿佛阳光似的照亮一室。“所以啰,得英雄为伴,是要辛苦一些的,可是你若问我想不想要改配他人,我却会摇头到底,更何况我平日有循儿他们相伴,所以若要认真论起来,公瑾得想念四人,而我只需全心思君,你说谁辛苦了些?”她的巧妙比喻,终于逗笑了飞霜,再想想和当今三位欲争雄天下的人比起来,吴侯妻妾无数,刘豫州老是在战乱中弄丢妻子,而丞相的风流史则是更不必细提,那小乔所承受来自周瑜的专情,委实是幸福得大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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