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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相逢疑似在梦中 第19页

作者:齐萱

从那一天开始,便连邑尘也不得不把自己当成了“朝雨”看,努力忘掉局于“邑廑”的女性种种,彻底的从“她”转变成“他”。

“那些事情就算一天没你,我也还应付得来,你就甭为我操心了,等着小三子来向你谢过救命之恩要紧。”

朝雨听然嗽起了小嘴道:“原来我这么无关紧要啊,有没有我跟在身旁,您都一样,说不定还觉得更加自在哩。”

望着小厮微嘟的小嘴,载皓不禁有点啼笑皆非,想捏捏他的鼻尖取笑他一番麻,却又因想起了朝雨对于跟他人肢体接触的事,向来极端忌讳和排斥,进而打消了那个念头,他也搞不清楚这个小男孩为何会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禁忌,不过也由于他的勤快贴心,使得近来自己的生活起居的确舒适许多,所以那些无伤大雅的生活习性,载皓便也抱着尊重的心情,一迳由着他去坚持。

“朝雨,瞧你这小心眼儿的模样,不知道的人,还真会以为你是个姑娘家哩,连这种小事也能引发出你一堆奇奇怪怪的念头来。”

“我……”朝雨面孔迅速泛红,话语也为之一窒。

“接着啊又一定是面红耳赤,”载皓面带纵容疼爱的表情说:“真是拿你没办法。”

朝雨怕自己多说多错,索性专心的为种合香,给福晋送过去之后,发现近剩下一些,就去找出您今天特地换上朝服,是要进宫里去吗?”平常他到练兵处去,都只是一袭可撩可卷的简单袍服。

载皓微仰着头,让朝雨帮忙扣好披肩的钮索说:“嗯,赴练兵处之前,我得先上朝去,最近南方上海有件事闹得凶,朝廷想跟大臣们合计一下,看着该怎么办才妥当。”

“什么事?需要如此慎重?”朝雨佯装随意问起的样子,听身去拿载皓的一些佩件,这一侧身,便也略着了载皓微向上挑的剑眉,似乎在疑惑着他为何会对此话题产生兴趣一样。

不过他还是应答道:“就是朝廷想从上海租界引渡两名企图以不当言论煽惑人心的造反分子回来,但租界那边却硬是不允,实在是教人有些心烦。”

“既然是租界里的事,就让租界的衙门去办好了,咱们近插什么手哩?”

一听他用“衙门”两字形容合审单位,载皓反倒笑了起来,用语如此“古旧”,思想应该也就不至于前进到哪里去吧。

“问题是其中一个人的著作充满着所谓的“革命”思想,极容易挑功那些意志不坚的人,让他们群起造反的念头。”

“真有这种事?”朝雨佯装吃听道:“什么人有那么大的胆子啊?造反是要砍头的呀;”

“会想要参与革命的人呵,听说早就都已经不怕砍头了,你打从南方来,怎么会对这类想法一无所闻?”

“我爹才不准我听那些奇奇怪怪的言论,”朝雨流利的麻答:“我可是贺家的狩生子,不能被砍头的。”

“没有……”载皓沉吟了一下,眼神表情都是复杂的。“最好。”

“贝勒爷,您的香囊。”

载皓暂阻了朝雨要帮他偑戴的动作,迳自从他手中抬捡起那个不及半个巴掌大的白玉香囊端详道:“前几天戴的那个镀金葫芦呢?”

“我嫌它重了些,而且跟您今日的朝服颜色相近,载起来不够显眼,最重要的是我昨天新起用了一种合香,给福晋送过去之后,发现近剩下一些,就去找出您另一个香囊来装填,您问问着,看喜不喜欢这个新香味。”

载皓将那个盒面饰接空菊花双雀纹的扁圆形玉盒凑近鼻端一闻,立刻赞道:“真香,悠悠远远的气息,既不浓且不艳,像透了……”他偏头想了半晌,然后带着八分肯定说:“梅花的香味。”

朝雨拍手大乐道:“贝勒爷您好厉害喔,这个配方所调制出来的,就是梅花香,连你来闻都觉得像,那我这半个月的心血就没有白费了。”

载皓望着他因兴奋而微红的双颊,以及眼中佻达的光彩,配上白皙光滑的肌肤,心神不禁一阵摇晃,连忙暗喝一声:荒谬,并努力凝聚心思问道:“这帖香需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来调配?怎么这么麻烦啊?”

“不是啦,是把所有的材料碾成细末,再以炼蜜调合,做成合香之后,还必须用瓷盒盛装,埋在地中半个月,然后方可以取出来使用;所以打从半个月前我把瓷盒埋进地里之后,便天天惦着,怕起出来时香味会不对,谢天谢地,总算没有失败。”

载皓笑道:“我猜这玉盒上下加饰的穗子,八成也是你的杰作,对不对?”

“说杰作不敢当,”朝雨皱一皱鼻子,淘气的说:“只是我在整理您的衣物饰品时,发现这些香囊原先的盘结穗子等,都因久置而褪色或甚至断裂了,所以便向小兰姊要来一些丝线重新修饰过,您瞧这白玉香囊上穗用盘长结加上珊瑚扁珠,下穗则在对称的扁珠后编成菊花结、钮扣结,底下再垂成流苏,是不是整个立即光鲜亮丽起来,更加令人爱不释手啊。”

她看着载皓手中的玉盒,得意于自己的巧手妙艺,浑然不知载皓的眼光则完全集中在她身上。

打从一个多月前答应让朝雨成为自己的贴身小厮起,载皓发觉自己的心便一日紊乱过一日,只因为朝雨一日比一日更得他欢喜。

本来依他过去与小三子的投契,或依朝雨细心体贴、勤劳忠厚的态度,兼将他服侍得无微不至来说,他对这名小厮的感情一日深过一日,对他的倚重一日重过一日,对他的欣赏一日多过一日,应该都是极为自然的结果,绝不该反将他惹得心头大乱才是。

一切只因为载皓竟一日比一日清楚的发现朝雨不同于一般的“男孩”,而他对朝雨的感情也不同于他对其他手下的单纯,这个发现对于三十多年来,感情世界都未曾掀起惊滔骇浪的载皓而言,其震撼之大,绝不下于青天霹雳,难道说他多年来的古井无波,只缘于“喜好特殊”,甚至是“癖性怪异”吗?

不;载皓绝不愿相信自己是有“那种”癖好的人,或许一切只缘于朝雨的心思太细腻,外形太秀丽,个性也大可人了。

不但小厮的粗活他样样上手,带他出外时,骑马、射箭、抡刀、舞剑无一不精,连缝衣补缀、编结焚香这些事,他也项项使得。

他喜欢朝雨,或许正因为他俱现了自身心头长久以来所怀抱、憧憬的一个完美形象,一个他本以为只是自己的期待,永远都难以在这世上寻获的听缈空影。

但朝雨却使得过去所有的幻想,全部转化为事实,他亦刚亦柔、能文能武、时而沉稳如海、时而飘逸如风,他几几乎乎已吻合了自己一切的理想,只除了一项--他竟是个男人。

他本来就是个男人,那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自己,是自己竟然会对他产生莫名的、暧昧的、模糊的情愫。

载皓何尝不曾想过那也许都只是自己一时的恍惚,长长久以来,精神压力过重的结果;对,想到这里,他的心情总算才稍减沉重,略为轻松起来,对,一定是这样,并非我不正常。

“贝勒爷,时候不早,您想上朝的话,就该动身了,来,我将这帖“春消息”

傍您配上。”

朝雨的清脆嗓音将沉浸于冥想中的他给唤了回来。“你说这帖香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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