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羽衣不解。
“睡不着你到外头吹风,居然碰上了坏人,这不叫倒霉叫什么?如果不是我也刚好起来,你可能已经没命。但是话说回来,那个西夏人可比你更倒霉,如果没有挟持你,他可能也不会被逮到。”郎兵拿来金创药粉,准备洒在伤口上,靠在她肩上的手臂却忽然感到一阵微细的震动。
“你在笑吗?”
从她来到这里,他从未真正见她笑过。
“你这种笑哪叫笑?”手上的小瓶一倾,药粉均匀散出,布上了伤处。他觑了羽衣一眼,还是没见她有一丝疼痛的反应。他真是服了她了!“你为什么会说西夏语?”
他突然一问,问得羽衣怔忡。“我听见你跟那个西夏人说西夏话。”虽然他听不懂,不过他晓得他们在对谈。
“我非……”也许是不安,所以她亟欲坐起来,但却被郎兵按住了。
“躺着。”笔直的鹰勾鼻上,一对眸子炯炯有神,“你只需要跟我说,你为什么会西夏语,其它的我并不想知道。”
也许对着其它人,他会尽力逼问,甚至将之交给军营处理,然而羽衣却不行,因为他俨然已把她当成了……家人。
莫名地,“家人”一词在他心底漾起了颇大的涟漪,令他心有所感,并在转眼间生出一个想法。不知这个想法,她……可会答应与他共赴?
肩头传来郎兵温热的掌温,羽衣不太稳定的情绪,这才定了下来。“我……学的。”
“学的?那么就把它还给你的师父,在汉人的土地上说西夏语是找死,以后别再说了。”
郎兵的一句话,突显了蛮汉之间的冲突状况,让羽衣听了感到十分无力。
原来战争并非一定要刀枪相向,像他这般排斥的方式,就已经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伤害了。
“为什么一定要打仗?”羽衣幽幽地问。
处理好伤口,郎兵站了起来,背过身,将药瓶搁上木桌,而后抬眼眺向小窗外的夜空。在沉默极久之后,他浑厚的声音才传来。
“有些事情愈是想它,就愈想不透,等你不想它了,却又一直钻出来烦你,好矛盾啊!”
战争,带走了他的爹娘;战争,迫使他在颠沛流离中长大;战争,甚至废了他一条腿。既然战争如此残酷,那么他为何又苦苦执着于当一名战士呢?
为什么?此刻的他既想不出来,也不想再想,罢了!
郎兵回过身,看向床榻上的身影,他坚定的说:“羽衣,离开这里吧!”
离开?她以为他已经不再赶她了?羽衣蓦地瞪大眼眸。
话声才落,房门就被人推了条缝,宝驹的头探进房里。
“过来。”郎兵望着宝驹说。
“喔。”宝驹听话地进了门,走至床榻前。
将宝驹抓到身前,郎兵低头酝酿许久,这才把话给推出口:“羽衣,离开这里吧……我们三个人一起。”
第五章
羽衣没想到郎兵会跟她这么说,因为他曾经是那么坚持于战事的一个人,而今他却主动提出离开凉州,离开他土生土长故乡的要求。
他肯定是下了极大的决心,而意外地,她居然有了一种归属的感觉,就像两双悬浮的脚终于落了地一般。
不过,离开凉州,并非他们想象中的容易!
虽然跟着补给的队伍出城,可以免去身分核对的大部分麻烦,但军籍设在凉洲的郎兵,却险些过不了关卡。
幸亏他废了一条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打不了仗,也幸亏守城的士兵有钱好说话,所以他早先私藏的一点酱菜钱刚好可以打通关,否则他们可能连一步也跨不出去。
顺利出城之后,他们跟着队伍往东行,沿着南边的雪山、乌鞘高岭,一路越过无数个草原和荒地,虽然偶尔有驿站、逆旅可暂作歇息,但颠簸的路程却非一般人所能负荷。
“还要多久才到兰州?”羽衣细声问道。
狭隘的空间里,弥漫着一股异味,像是食物搁了好久的味道,再加上淡淡的马粪及粮草味,闻久了让人嗅觉不禁麻痹。
“应该不远了,我想今天日落前应该会进城。”走了七天七夜,外头不是沙,就是石头与贫瘠的草地,遥望高山上的积雪,却无法感受到它的冰凉。在进入秋季之前,这种炙人的热度恐怕是不会消失的。
注意着马车外头的情况,郎兵回眼睇住羽衣,“你还好吧?”
“我没事。”
“你的脸色不太好,让宝驹靠到我身上来吧。”
一直盘坐着的她,为了不吵醒正靠在她身上睡觉的宝驹,动作总是尽量地放松。
宝驹似乎非常不习惯马车的颠簸,自出城后的第二天,就开始嚷着要下车自己跑,只是郎兵当然不会答应。
到了现在,一整天里,他往往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窝在羽衣怀里的。
郎兵坐到羽衣身边,想将宝驹挪开,岂料才动了下他的肩膀,他的头便软软地往羽衣胸前栽去。
“啡……”不仅如此,他还舒服地吟了一声。
“这小子未免也太幸福了!!”郎兵探人大掌,想将那颗不安分的头颅扳回来,但他的手来到了羽衣衣胸前,却忽然停顿,然后悄悄地缩回了手。
见状,羽衣只是微微一笑,将宝驹推进了郎兵怀里。
郎兵也跟着笑了,古铜色的脸上顿见一排白牙。他从没想过,离开凉州以后,心情居然可以如此海阔天空。
如果没有羽衣,或许他这一辈子都会继续待在凉州吧!即使腿残的他已经无法再驰骋沙场。
郎兵一直盯着羽衣的笑脸,直到一声嚷嚷传来──
“快到兰州了,兄弟;你和小娘子可以先将细软整理好。”
马车前面探出一张脸,那是收了他们一点钱,让他们搭顺风车的老汉。瞧见一家三口温馨的景象,他笑道:“还是有婆子好,娃儿有爹有娘好福气,哪像我从小死了双亲,吃烟硝长大的,可怜兮兮喔!”
闻言,郎兵与羽衣两人面面相觑.──股甜蜜的滋味,同时在两人心中滋长着。
一家三口,很像的,不是吗?
与郎兵对望良久,羽衣噙着笑将视线落向马车外,而这一看,竟有了意外的发现。
“请问,那是……兰州城吗?”羽衣看往极远处问着。
“呵呵,小娘子好眼力,这么远就让你瞧见了!那是兰州没有错,像不像这大漠上的绿宝呢?只是人人都爱她,却不是人人都能在那儿活得好的,想活得好还得要本事吶。”
老汉扔下一串话,就缩回头去继续驾他的车。
郎兵听了也眺向外头,穷极目光,他在天的边际找到了一抹绿意,那绿宛若附在砂石上的苔藓,少有而珍贵。
兰州,人人嘴中的大漠绿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是否是他们三人的容身之地呢?
“前头的大哥,您晓不晓得兰州的客店投宿一宿要多少银两?还有,哪里有攒钱的活儿可干?”郎兵忙问着驾车的老汉。
夜里的兰州,温柔地宛若处子;而白天兰州,则像个热情的小泵娘,白灿灿的阳光虽然比凉州收敛,但还是很晒人。
翌日清晨,郎兵打开旅店厢房的窗子,让日光抖落一室,往外一看,远处街头的扰嚷也传到这头来了。
“天亮了?”
“嗯。”郎兵回头望着两个挤在床榻上的人。羽衣已经醒来,而宝驹则还蜷缩着,于是他嚷:“宝驹,起来!”
“唔……”他蜷得更紧了。
“别叫他,让他多睡点吧,看来他是真的很累。”将薄被往宝驹身上盖去,羽衣下了床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