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一家都是医生?”虽觉他心态可议,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作祟。
“除了我和么妹不是,我们家总共有八个医生,科别多的可以开家小型医院。”
“这么多!”我咋舌。
“毋需惊讶,我父亲多金又多情,娶了两个老婆,子息出口当然然较平常家庭多。”
“你……怎么没学医?”我本来想问他是大老婆还是小老婆所出,但及时想起我和他初识未久,那么隐私的问题还是别碰为佳。”我是说,你们家那么多医生,你怎么没受影响也去读医,你父亲不会觉得失望吗?”
“我父亲没那么遵奉传统,他没要求我一定得继承衣钵。”
“也对,反正你们家孩子多医生也多,少你一个从医也不会怎样。不过,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呀?”说了半天,这才是我想知道的,我很好奇,昨日提出那个”邪恶论”的完美先生,会不会像一般富家子弟,一守著家中的金山银矿无所事事。
“小鲍司,没什么值得好提的。”
这么谦虚的口气倒出乎我的想像之外了。”生意不好吗?”
“我不会那么想。她。潜力十足。”
“没倒闭之前,所有的企业主都会这么说自己的公司。”我讲话一点也不客气。
“小姐——你很悲观喔。”他抬起头专注地望著我,似乎对我的观点不感苟同。
“我实话实说。”
“都像你这么想,台湾的经济奇迹大概将成神话。”
“不会,我们台湾人拼得很,神话恐怕得再延续个二十年!”
“原来你是爱拼才会赢的信徒。”
“我不幻想什么都不做,金块就会从天而降。”踏实正巧是我的优点之一。
“哈!没人会那样想,除非他笨得不知道被金块砸到头其实是很痛的。”
我被他的话逗笑了,没想到他的血液里还有一点点幽默的细胞,看来,这人也是不难相处的,我昨天可能是因为心情不佳,才对他有偏见吧。
“那你呢?你拥护的信条又是什么?”谈得愈深入,我对完美先生愈好奇,我发现他脑袋风里不仅没装稻草,还满汉全席,满有料的。”你舍电梯而走楼梯,该不会是’艾米许文化’的信徒?”艾米许人是从欧洲移居北美的清教徒,他们提倡简朴生活,拒用科技用品,包括现代人不可或缺的电力。
“哈哈,你的想像力真丰富!”他浑厚的声音朗朗笑开,听起来愉快极了。
“小妹妹,你究竟几岁,这么天真怎么能够领导一家公司?”
“我十九——”不对,他叫我小妹妹,又知道我有一间小鲍司,那他……
“你才十九岁?”他双眉间打了好几个摺。
“你、你一直知道我是昨天使坏脸色给你看的那个人呀?”他惊讶我更惊讶,我还以为他是因为我今天的”美色”才停下来帮我的耶。
“我当然认得你。才一天的时间,难道你不认得我了?”
“呃,我……”要是让完美先生知道我壤心地揣测过他的善举是因为贪图美色,他一定会笑我肤浅又自恋。”我认得你呀,不然怎么放心把脚交给一个密医看!”我说得理直气壮,其实是在掩饰心虚。
他听见又大笑,彷佛我说了一个笑话。
我红著脸问他:”有那么好笑吗?”
“你很可爱。”
“我可爱?”我伸出食指点向自己的鼻子,半是高兴半是不可相信。”我爸以前老是说我太过早熟,没有一点同龄女孩该有的稚气,你居然认为我可爱?”
“你的确很可爱呀。”他给我一个温煦如春的微笑,然后道:”好了,你动动脚,看还痛不痛。”
原来,趁我们聊天时他已解决了我不适的脚,我因分心谈话,丝毫不觉疼痛,
我猜他大概知道我怕疼得紧,所以才一直和我讲话以分我的心吧。思及此,我对他不禁起了感激之心,昨天那个在我眼中讨人厌的傲慢家伙,霎时变成天字第一号善人。
“谢谢你。”我转了一下脚踝,果真不痛了。”你怎么那么厉害?”
“我有阵子迷上美式足球,身上免不了带些小伤,我二哥看不过去就传授我一些治疗的秘法,省得我天天找他报到。”
“你踢足球啊?”我睨—眼他身做肩阔的体魄,推测他的好身材足因为勤於运动的结果。
“念书时的兴趣罢了。”
“那现在呢?”
“现在只有时间爬爬楼梯,没空到运动场厮杀了。”
哦,这说明了我为何能连著两天在这儿遇上他?
“好,既然不痛了,你要不要穿上鞋子?”他拾起我搁在一旁的高跟鞋问我。
“当然要。”我可没打算光著脚丫子进公司,那太丢脸了。
正当我想伸手拿过鞋子时,完美先生却十分绅士地将鞋置於我足前,等著我把脚套进去。
我想没有任何形容词能描述我现在的感觉!
他那么温柔体贴、英俊又完美,端著母亲挑选的鞋,像个王子般优雅地蹲在我身前,睬著他帅气的脸庞,有一刻,我错觉自己来到了童话世界,化身成为仙度瑞拉,彷佛只要将脚一伸,幸福就会翩然而至……
“谢谢。”我的声音有些抖,脚怎么样就是套不进鞋。
“小事一桩,不用客气。”他大概看不过我老半天还穿不好鞋,索性伸出另一只手撑著我的脚踝,三两下就帮我穿好。
这下我的脸可红了,他一定觉得我很笨吧,连鞋都不会穿!
“走吧。虽然身为老板,迟到还是不好。”
替我拿过公事包,他扶我站起来,配合著我蜗行的速度,向上踱去。
他和我的脚步声喀喀地在楼梯间响起,因为鞋子的缘故,我爬得比昨天吃力.
因此纵然有好多事想问完美先生,也不敢分心开口。我专汪地留立忌著自己的脚步.
小心爬楼梯,怕一恍神又来个一跤,丢脸连丢两次。
“如果要走楼梯,就别穿太高的鞋子。”当我听见他这么说时,我发现我们已经到了六楼,那表示我们该分道扬镳了。
“嗯,我会去买新鞋。”我望著他,呆呆地说。
他向我挥挥手,转身要走。
“等一等.”我突然开日叫住他。
“还有事吗?”他扬起好看的眉毛问我。
“你……你还没告诉我,你拥护的信条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唤住他,慌乱中,我想起方才未完的话题。
“如你能梦想,就能做到。——WaltDisney的信念,也是我深信不移的真理。”
“如果你能梦想,就能做到……”喃喃随著他念,我心深深受撼,望著他幽黑迷人的双眸,我发现自己醉沦陷在两泓深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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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个礼拜,我几乎天天在楼梯间碰见完美先生。
并非我们俩缘分特别深,而是我按照头两天遇到他的时间,每天早上八点半出门,八点四十分到达公司,幸运地,他正巧是那种依固定时间上班的人,所以,我才得以时常碰见他。
有时候,进了楼梯间听到他的脚步声在一两个楼层之间我会快步追上去和他道声早安;有时候,当我抵达时楼梯间还空荡荡的没有何声响,我就会走得很慢很慢,直到他出现越过我—我才会恢复正常速度和他走上一段。
那阵子我正努力学习如何经营公司,被繁杂的商务搞得极为头痛,每天早上和完美先生的相逢成了我一天中最愉快的事。不过,每当他看见我时,他仅客气地与我寒暄几句,然后便像个绅士般静默地爬他的楼梯,不再像之前样与我聊些有的没的,我有些失望,但也不敢主动问太多,因为我怕他嫌我烦就不走楼梯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