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跳上床,我给自己重复又重复说:
“先睡吧.睡醒了再说。”
凡有悬而未决的难题横在眼前,我就有个老催自己赶快睡觉的习惯。
希望一觉醒来,精神奕奕,会想到好办法,或者难题已经迎刃而解。
睡觉是逃避的一种表现。
正如有些人,想不通难题,干脆自杀。
只是长眠抑或小睡的分别而已。
意识形态实在相差无几。
我把被盖好,才闭上了眼睛,就有人叩门。
我大声问:
“谁?”
对方答:
“是酒店侍役。”
我没好气,只好起来,打开房门。
见不到人面,只见一大蓬的康乃馨,白色,夹了青绿的很多很多女敕草细叶,清新美丽得令人目眩心跳。
“太太,有人送来给你的花。”
侍役把花交到我手里去,才微笑着引退。
半辈子过掉了,我从来没有收过花。
有些人说,没有收过花的女人不能算是女人。
我前半生原来真正没有做过女人。
收到鲜花一束的感觉简单清晰,我只觉得好舒服、好舒服,好舒服。
把夹在花堆之中的名片拿在手上,细看。
并不是伟特药厂的董事局,是一个署名叫耀晖的人。
字条写着:
“我从很小时就开始希望能给你送花,今天我的希望到底实现了。有缘千里能相会,有缘无缘,得看你肯不肯摇这个电话号码。”
没有半秒钟的考虑,我跳到床头去,抓起了电话就摇饼去。
是耀晖接听的电话。我说:
“有缘无缘,看你肯不肯这就来这儿见我。”
金耀晖来了。
他站在房门口时,我凝望着他,禁不住有一阵子的晕眩,我差一点点就冲口而出,喊他信晖。
阔别几年,完全洗月兑了大男孩那番稚气的金耀晖,比他离开香港时更英伟更俊朗更倜傥更不群。他站着,就有种傲然屹立,不亢不卑的气氛。
再不是小男生,而是大丈夫。
他已经有气派了。
耀晖没有称呼我,见了我,只呆一呆,就冲上前来紧紧地把我抱住。
他小时候,每当有难题,或是我有委屈,我们叔嫂就紧紧地抱着,团结便是力量,只要对方的体温传送,就觉人间不是冷酷,总有人站在自己身边,为自己打气。
如今,感觉雷同,但不一样。
我不能控制自己,感觉到起伏的胸脯紧贴在一个成熟而壮大的男人胸膛上,像一只倦极小休的船弯进了海湾之内,已抵目的,不再启航。
我们没有很快地分开,比一个拥抱应享有的时间长了一倍。
然后,金耀晖放开我,他那凝视我脸庞的眼神像很多很多年前,金信晖初次约会我去舞会,当夜送我回家,跟我说再见时一样。
那眼神清楚地告诉我,我们会发展下去,一定会,果然……
今日,我在金耀晖的瞳眸深处捕捉到往昔曾有过的讯息,这令我遍体酥软,差一点点就要重新跌在金耀晖的怀抱里。
“终于能见到你。”他说。
“为什么不呢?”
“我以为你不肯见我了?”
“我有这么表示过么?”
“今日,天从人愿。”
也是天时地利人和。
重重劫难,挥军杀敌,血战沙场,幸而不死的战士,退下来,一定会不顾一切地享受人生。
因为他见过失败,目睹死亡,亲历劫数,他知道一有喘息的机会,就不必放过。
战云必定随时再起,人生的斗争无有己时。
说不定,下一次,就血染征袍,再回不来了。
我为金家,已是筋疲力竭,情至义尽。
金家为我呢,竟是不择手段,唯恐我不败下阵来。
我还不解放自己的话,谁又会可怜我了。
心理的屏障因为压抑已久的感情骤然爆发而被推倒,我意欲振翅高飞。
当金耀晖与我在酒店那法国式露天餐厅内共进晚餐,喝掉了一瓶上好的红酒之后,我见到的他,既熟谙又依稀难认。
我一再提醒自己,他是耀晖而非信晖。是耀晖应该更好,因为信晖曾背弃背叛过,他有方健如,他不只有我。
“为什么不回香港去?”我问。
“还未准备好。”耀晖答。
“今后呢?”
“看这几天的情况而定。”
我笑,装作没听懂他的话。
心上果然有着那种早已远离我而变得陌生,却又是梦寐以求的牵动。
我需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这个感觉令我知道自己仍可以成为一个有血有肉,不只有痛苦有困难也有幸福的女人。那是重要的。
“你来侯斯顿多久?”我又问。
“十天至两个礼拜。”
“干什么?”
“度假兼看朋友。”
“你有朋友在这儿?”
“对,她的家人也在此。”
“探访与她的家人有关系吗?”
“我有要紧事需要请教云妮的父亲。”
“嗯!”我没有问下去了。
云妮,肯定是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名字。
“这些年,你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耀晖说。
“你也是。”我答,“你在加州读完硕士学位之后考进了芝加哥一间金融机构任职是吗?”
“对。芝加哥在美国其实是个仅次于纽约的金融重镇,这儿的期货交易相当活跃。我专心在这儿学习,获益良多。”
“你若回香港去,很快就能英雄有用武之地。”
“你是说我年届二十八岁之时,可以接管产业?”
“你已经留意到自己的权利了。”
“有人提我。”
“金旭晖?”我说。
“对。”
“他怎么说?”
“他问我是否打算回港去接管。”
“你的答案呢?”
“这几天就应该有个决定。”说这句话时,金耀晖的脸上掠过一阵的迷惘,看不出是疑虑抑或忧伤,“我在等云妮父亲给我的意见。”
“啊,是吗?他的意见举足轻重?”
“是的。”金耀晖说。
“有机会让我认识你的朋友。”
“看看吧!如果我觉得适合。”
我没有作答。
情况似乎不难估量。
那云妮是金耀晖身边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们的前景维系在云妮的父亲身上,老人家要做出一些影响性的决定。
可是,如果有云妮在,那么,我的角色又是什么?
很自然的,金耀晖不会认为我和他需要涉及将来。
缺乏前景,并不等于需要放弃现在。
就是这样,金耀晖在他心上安顿了我和云妮。
两个不同背景的女人,与他有迥异的感情关系,却同时提供给他一致的利益与享乐。
难怪,都是金家的兄弟,思想与行为如此地同出一辙。
我苦笑。
金耀晖伸手过来,紧紧地握着了我的,说:
“你想得太多了,很多时,有很多事,轮不到我们多想,就是绞尽了脑汁,也不会想得出个真相与所以然来,一切随缘就好。”
这番话,我接受。
“你今天才下飞机,怕是累了,明天吧,明天你去交易完那笔地皮买卖,我开车子来接你,到处逛逛。”
就这样说定了。
翌日到指定的律师楼去,正式签署买卖合约。我顺带提出了个小要求。
卖出的是几百亩土地,我要求为我保留十亩,作为将来自用。
我说:
“侯斯顿从来都给我带来好运,我打算建筑一个小庄园,有空时来此度假,也看看伟特的好朋友。”
买方毫无异议,顺利成交了。
下午,金耀晖来接我。
他见着我的一身打扮时,很呆了一呆。
我一直是穿旗袍或是套装的女人,看来是老成的。只今天,我刻意地以轻松的装束亮相。
穿一条牛仔裤,外罩一件白底碎花的恤衫,平底懒佬鞋,小白短袜。
一个中年女人做这样的打扮还是有青春气息的。
或者我祈望以此拉近我和金耀晖的距离,跟那素未谋面的云妮一见高下。
全都是恋爱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