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可是我可以看得出来,我说再多也是无益,因为你显然一点也不关心嘛!’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手掌贴住她的胸口,把她推到玻璃书柜上靠着。接着他用另一只托起她的下巴,眼里冒出一抹祖母绿的光彩。‘我在乎!我在乎!我在乎!看老天份上,我要如何才能使你相信我是在乎你的?你这天杀的小坏蛋。’
兰丝发出一声尖叫。‘说话文雅点──你的手快要把玻璃压破了。抱歉我说了──’还没说完话,她的嘴唇就被一个猛烈、探索的热吻所制止。当他松开她时,他嘶哑的说道‘‘这样好多了。’他吻吻她的鼻尖。‘你做了什么事,使秦爱华想把你砍掉?’
‘可怜的秦爱华!他是个狠毒、诡计多端的恶棍!’她愤慨的说道,但立刻住口,以讶异、怀疑的眼神仰头望着他。‘你刚才说那话的意思,是否表示你相信是秦爱华干的?’
‘他在走廊上转过身,走开的时侯,我看见他脸上的表情──他心里存有杀意。而且早在一个月以前,我和艾文理就有些怀疑方冷白的画是他偷的。’
‘你居然什么行动也不采取?’她挑衅的问道。
‘我们没有证据啊!’他耸耸肩。‘艾文理曾试着和公爵谈过,但方冷白气得差点把他扭出去。从你的语气听来,你似乎是想做什么?’
‘是的!因为,你知道...我待会儿再向你解释!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设法抓住秦爱华,而且人赃俱获。这就是我来找雷礼仕的理由,我要他带我去海滨山。’
他用他的手指缠绕她的头发,然后慢慢松开,使它形成一撮发亮的卷发。‘兰丝,你该知道我现在不太清醒了。你刚才是说海滨山?’
‘那是秦爱华进行走私活动的基地。他今天晚上会去那儿,因为今晚月亮被云遮住了,没看见吗?’
‘我看见两个月亮,自从我喝下第二瓶酒后,我看什么东西都是重复的。’
‘每当这种时候,走私者便会登陆。秦爱华刚偷了公爵的昼,他一定急着想月兑手。当然,这些画太有名了,他没有办法在英国卖掉它们,所以他一定会在那些走私者来拿一批私货时,把画送上船去。’她急切的说完,本想等他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等了半天却没有反应,她只好向他挑战。‘怎么样,你说该怎么办?’
‘只好向那些名画告别了。’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她愤怒的谴责他,但立刻又意识到这种方法不可能打动他的心,便改变语气说:‘当然,这不是你的昼,你不必那么在乎它。那就算是帮我的忙好了,你愿意陪我去海滨山把秦爱华抓回来,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吗?’
他茫然的看她一会儿,接着开始大笑。要不是在这种状况下,兰丝一定会觉得他笑出眼泪的样子很好看。他好不容易才停止笑,上气不接下气的靠在椅背上,手重重的敲着玻璃书柜,使它摇摇晃晃的发出铿铿锵锵的声音。当她两手叉腰,严肃的看着他,他却以好玩的神色回望她。
‘兰丝。’他说;‘你不会──你不可能是说现在吧?要我现在就陪你去?’
‘现在去有什么不对?’她皱着眉,傲然说道。
‘第一,我这儿有一屋子的客人。第二,我醉得都站不起来了。第三──上帝!我想不会有第三了吧!’
‘这么说来,你实在太不方便陪我去了,我并没有权利要求...’
‘我可怜的女孩。’他说着,脸上的大笑转为一抹浅笑。‘我一向认为我是个相当自私的人,可是我为了劝服你所花的功夫,却远超过我自己所能想像的。兰丝──海滨山是在海岸边,对不?靠那儿?沙塞斯?到那儿最快也要三小时,在这么黑的夜晚,三小时绝对到不了。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能使你不被秦爱华伤害,我什么事都能做,也做得到,但是你刚刚所要求的,只会使你更牵扯进他的是非中,而我最不愿做的事情就是在这种夜晚赶去沙塞斯。’
‘你的意思是不愿意啰!’她傲然的挺直身子。
他的眼光非常柔和,但他同意道:‘我是不愿意。’
‘好吧!’她强作镇静地说:‘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关于海滨山之行是不用谈了。’他有些同情的说道。
‘你若不想去,没有人会勉强你。’
‘不错。’他说。
她开始不情愿的走向门口。他脸上同情的表情,并没有使她误以为他会改变心意。现在再和他争辩也是徒然。实际上,也不能怪他。他没有必要陪她去,因为她并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她实在是要求太多了,尤其是对这样一个自己不甚了解的陌生人而言。
但是,只要蓝幽灵今天晚上不被逮捕,她的父亲就得在监狱里多呆一天。想到这里,她简直心痛得无法忍受。为了她的失败,她的父亲就得继续遭到监禁,这实在是太可怕的后果。不论如何,她一定要设法说服蓝大卫Y
兰丝想到:自己应该把她父亲被关的整个经过情形向他说明。他如果不愿陪她去海滨山,他就更没有理由陪她去救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至少她该向他说明那是她父亲。他刚才说他自己很自私,由此可见,她必须设法把这趟旅行说成是对他有利的事,他才会去做。想到这儿,她转过身,盯住他那深情却充满戏谑神采的绿眼。
‘我必须去一趟,真的。我不知道在那儿可以我到雷礼仕,即使我找到他了,我想他也不一定会愿意带我去。如果我花时间去找他,我就要浪费更多宝贵的时间。大卫,你一定要陪我去。如果你愿意──我将会补偿你的。’
兰丝发现这么久以来,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占了先机。显然,他没想到她会说出这句话。他扬起眉毛,缓缓走向她,以奇特的眼神看着她。
‘你究竟是想说什么?’
她的两颊羞红得发烫,喉咙里仿佛被哽住了似的;她望着足尖。‘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
么。’
他们之间静默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
‘任何事?’
‘任何事!’
他轻吹了一声口哨。‘你真不可思议。你会不会误解我所要的是什么?’
‘不会。’她别住气说:‘我了解自己所承诺的是什么事。’
‘你真是个奇特的女孩。’他温柔的说着,双手扶着她的腰,把她拉近自己。‘先实现你的诺言吧!’
她轻轻推开他,皱着眉头,看着他说:‘完事了再说。’
他的笑声低柔的在书房里回荡。‘一言为定。’他说。
兰丝不是个女骑士。她的家庭太穷了,根本养不起马;他们不论要去那儿,都是用走路的。
在他们教区里唯一富有的人是一家铸造厂的老板林全。他的女儿们除了和兰丝年龄相彷外,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是为了礼貌,她们经常邀请兰丝参加她们的娱乐活动。
她们的活动通常都是骑马去兜风,看那些兰丝已非常熟悉的风景,她并不喜欢夹杂在一群她不喜欢的年轻人当中,但良好的教养,使她无法开口去推拒这些邀请。身为一个牧师的女儿,兰丝仅管相当受尊重,但在社会阶层的次序上,她还是被排得很低的。每次出去骑马,她分到的都是那匹最老,最难驾驭的雌马,它的名字正如它的个性,叫做‘坏骨头’。她所分配到的马鞍,也总是美国仍属英国殖民地时期即开始使用的那个,它的颜色已褪成了淡棕色,至少有十个地方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