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跳舞吗?”
“对呀,不然去干嘛?”
“你为什么说不一定呢?到底去还是不去?”
“我还没给同学答覆。其实我不想去那里,明天广场上一定会挤得水泄不通,人挤人的滋味并不舒服。”
“那就跟同学说你不去了嘛。”
她开始慎重考虑。
“明天你有多少客人要来啊?”
“十几二十个吧。”
“都是你美语中心的老师吗?”
“差不多。”
“很多老外吗?”
“嗯。”
“那我还是去中正纪念堂好了。”
他忽觉若有所失。“刚才不是说不想去的吗?怎么现在又说要去了。”
“我对金发蓝眼的老外有恐惧感。”她老实说。“到时候你们叽哩呱啦地说英语,我少说有八成听不懂,与其留在家里当哑巴、出洋相,还不如去跟万人共舞。”她从椅子上跳下来,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你喷的这几个英文字还不赖嘛。”他看了看她的杰作,认真赞美了一句,接着就针对她刚才所言,道:
“其实他们都能说一点中文。”
“算了,我还是会觉得格格不入,而且我跟你们有代沟。”她边收拾着纸屑和工具,边开了句玩笑。
“随你吧。”
他悻悻道。心想她说得也没错,他不也常提醒自己,十年一个沟吗?
也罢。
他看布置得差不多了便到CD架上整理出一些明晚派得上用场的专辑,并取出“平安夜”那张来播放。
圣洁的歌声在他们刚完成布置的客厅里回荡着,夜更见祥和温馨。他坐上沙发,双手枕着头靠在椅背上,让自己完全放松,闭目享受心灵的宁静。
戚幼吾也受气氛影响,她想更具体地拥有那分温馨。缓缓在他身旁坐下,她一点一点靠近他。
“大哥。”
他刚张开的眼立刻又闭上了。
“什么事?”
“你把手放下来好不好?”
未待回答,她已板动他枕在脑后的手,他任她摆布。
她轻挽住他的手臂,偎在他的身旁。
轻柔的乐章沉淀了他心中的狂跳,身旁的温软却教他一颗心再度忐忑。
整张专辑播完之前,他都没敢乱动。
“去换一张。”
终于结束了。他命令身旁那个已陶醉得不省人事的她。
“喔。”她一张张翻着CD,拿不定主意,于是回头问他:
“你想听什么?””MichaelJackson的舞曲。”
“好。”
屋内随即响起的重金属节奏令他得到解月兑。
“一听这种音乐就忍不住想跳舞耶。”她说,足下巳跟着打拍子。
“那你就跳嘛,先练习练习明晚才能大显身手。”
“我哪有什么身手啊!你看,我就只会这样而已。”
她配合着节奏随兴动了动肢体,跳两下给他看。
“节奏感还不错嘛,看起来像在跳舞了。”
他虽还坐得四平八稳,但脚尖也跟着轻轻地点。
“你教我几个舞步好不好?”
“你怎么知道我有没有本事教你?”
“你一定很会跳舞,看你打拍子的样子就知道。”
她又缠上他了,拉着他的手臂直晃:“起来动一动啦。”
拗不过她,他起身,反手拉她到舞得开的地板上站定。
“我不会教,不过可以跳一段给你看,学得来你就学。”
扁可鉴人的黑色大理石地板上,他舞着每个律动的细胞,露了手高超绝伦的舞技。
“哇──你好厉害耶!”她看呆了,忘情地鼓掌。她从未见过他这一面。“你们明天会跳舞吗?”
“应该会吧。”他坐回沙发,望着她,带点期待地问道:
“想留在家里了吗?”
她有点犹豫地说:“算了,我还是决定出去,免得留在家里丢你的脸。”
他虽然失望但又觉得这样也好,她要真留在家里,自己还不知该怎么向一大群人介绍她呢。
中正纪念堂的广场上挤满了前来凑热闹的群众。灯火辉煌、乐音澎湃,宛如一座大型夜总会。成千上万的年轻人穿着厚重的冬衣挤在一起流汗。
戚幼吾和同学在此跳了一晚的舞,是这座城市里缺乏自信却自得其乐的霹雳舞星之一。所有的奔放与狂热结束之后,她谨遵魏欥华的教诲,在来得及之前搭公车回家。
鲍车驶离闹区之后,她奔放的心情也随之沉淀。她正处于一个封闭的车厢内,忽然想吹吹风,于是推开车窗,觉得空气好了很多,下意识地模了模口袋中那把钥匙,她对这把钥匙最为信赖,同样材质打造的,它模来分外温暖;差不多的形状,它格外给人安全感。
她到站了。
“大哥,你怎么在这儿?是不是在等我?你的客人都回去了吗?”一跳下公车就看见他,她兴奋地问了一串。
“刚送他们出来,顺便过来等你。”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回答后便转身往回家的路上走。
她跟了上去,挽着他的手臂,脸上一直挂着下车时那个笑容。
“跳个舞就让你心情这么好啊?”他看看右手边的她,不禁失笑。她是想让他均衡一下吗?昨晚挽左手,今晚挽右手。
“本来没这么好的,心情好是因为你来接我的关系。”说着她就挽得更紧。“跟一堆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跳舞其实没什么意思,大家还不是乱跳一通。有些人跳得好夸张喔,自以为舞技高超,臭屁得要死。如果你也去的话,他们就全给比下去了。”
“我怎么能去那里吓人,你不是说跟我有代沟吗?”他拈着酸。
“哎呀,我随便说说而已,干嘛那么在意嘛,看不出你这么小心眼耶!”她夸张地审视着他的脸。“其实我看到很多比你老又没你帅的人也去跳了耶。”
“好了啦,愈描愈黑。”
他笑着终止这个话题,气她说他小心眼。更令他生气的事还在后头,她在回房之前该死的在他脸颊上亲吻,说是谢谢他到公车站去接她。
办公室里的事处理完毕之后他其实可以离开了,但他依然坐在那儿,似有所待又若有所失。
望着桌上的电话良久,他像是作了一个重大决定似的,在按键上按下一组数字。
“喂,丁丽文吗?魏欥华。”他的声音里没有情绪。
“是你啊?好久不见了。怎么,想起我了?”丁丽文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持行动电话传送着迷人的嗓音。
他却为那平庸的声音和内容而皱眉。“晚上有空过来吗?”他说。
“晚一点吧。还是你上我家去?晚上我要出席一场说明会。我回我家比较快。”她从事直销工作,业绩一级棒。
“不了,我回家吧。”
币上电话,他离开了办公室。他从不上她家去,今天也不会破例。至于她来不来他家,随她了,他不坚持。虽然给了她一把钥匙,但她极少主动到他家来,他也未曾强烈期待过。好几个月没联络了,她也没来缠他,这是她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断断续续和她来往的原因。
他先在花坊里买了好大一束玫瑰才回到车上,准备回家。沿途毫无倦意地眨着眼的红绿灯像在嘲笑着他平庸的举动。他自嘲地笑了,买花?的确是平庸了点。
但他一点也不认为玫瑰平庸,跟丁丽文通过电话之后,他突然想看看玫瑰、闻闻玫瑰,如此而已。红绿灯不了解他的矛盾,玫瑰也不会了解。
捧着那束鲜玫瑰,他进了家们,迎接他的是一片黑暗。开了灯,他在屋内梭巡着戚幼吾的身影。
“幼幼,幼幼!”喊了两声无人回应。扔下花,他跑上楼去敲她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