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崇愚心想自己是羡慕她的,她有勇气承认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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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崇愚和莫凌成了好朋友。她们两个那天晚上最后离开学校,为卫嘉南没有上锁的柜子清理垃圾,打扫卫生,放一点儿清香剂,然后把莫凌的蛋糕和情书放了进去,用买来的锁把门锁上,门有一点点月兑落,没有关系。她们会想办法在以后的日子里修好它,没有人再可以往他的柜子里塞垃圾,她们保证。
走的时候,莫凌在卫嘉南桌子的抽屉里留了一个装有纸条和钥匙的信封,纸条上写着:“请打开柜子看一看,希望喜欢。”
然后她把手放在贺崇愚的手里,两个人手牵手地关上门,相视一笑,离开了。
晚上贺崇愚在本子上写道:“二月十四号,班里,一个叫莫凌的女孩给苏依送了一盒点心,我们一起清理了他脏乱的储物柜,她很喜欢他,他终于,终于不再是一个总被人讨厌的人了……”
第二天她走进教室,看见他站在储物柜前,手里拿着那个信封和钥匙,正在打开它。她很开心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摊开外语书拿在手里,忍不住回头看他的下一步动作。他已经拿出了点心盒和情书,正站在柜子边看着……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背影。
他把信塞回信封里,拎着点心盒子走了出去。再回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她忍不住吃惊,他是吃掉了,还是扔掉了?
中午吃午餐的时候,贺崇愚在餐厅里遇到了莫凌,她的脸色很不好看,有点儿苍白,眼睛肿肿的,“阿愚,”她带了点儿哭腔地说,“他把信和蛋糕都还给我了……我当着他的面扔进了垃圾筒,他也没有反应……他是不是很讨厌我?”
“不要哭啦,他什么都没说吗?只是把东西还给你而已?就这样子?”
“……”莫凌摇摇头,“他说,他对裙子长到膝盖以下的女孩子没有半点儿兴趣,还说这种女孩子一律都穿白色的棉制内裤,就是被风吹起来也没多少看头。”
她瞠目结舌,她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那……那怎么办?”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她原本以为,被人喜欢会使他稍微快乐一点点,可是,好像苏依并不在乎月亮宝石带给他的奇迹。
“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莫凌用筷子捣着红烧肉说,“就算他喜欢的是美腿女孩,我也有办法让他喜欢上我。”
“你,要怎么做?”
“让他喜欢我,阿愚。”莫凌用坚定的语气说,“我实在太喜欢他了,那么好的一个男孩,帅气、阴郁,居然没有女生对他表白,不过可想而知,那些女生一定是都被这里的教条主义给搞得不像女人了,我可不要变成那样!”
“可是他拒绝你了。”
莫凌看看周围没什么熟人,于是用膝盖碰碰她,“你看看我的腿,我的腿粗吗?还可以吗?”
贺崇愚低下头,莫凌赶紧把裙子往上拉了拉。从桌子和板凳之间的缝隙里,她看见了莫凌那校服裙子下线条优美的小腿弧线,抬起头来,看见她期待的目光,贺崇愚笑着摇摇头,“不粗,一点儿都不粗。”
“你说,”莫凌搓了搓手指,“我穿短裙子,该配什么衣服,什么鞋子呢?”
“可是学校不许不穿校服呀,会不让进门的。”
“我可以翻墙嘛,再说卫嘉南还不是都穿校服以外的衣服。”
“他妈妈有关系啊。”
“你就不要?嗦了,帮我参考一下。”
“嗯……短裙的话,大概是配短上衣,还有靴子吧。”
“呐,什么颜色?”
“颜色,黑色会比较性感吗?不过,你哪来的钱买衣服?”
“我还有点儿压岁钱,放学你陪我去商店看看?”
贺崇愚嚼着嘴里的青菜,只好点点头。
莫凌一高兴,赶紧把碗里的红烧肉拨了两块到她的碗里去,“来,吃。”
贺崇愚来百货公司的机会不是很多,一般都是和妈妈来,看妈妈挑选所需要的商品,前后买过几次电视,冰箱之类的家电,衣服也买过,单独和同龄人来却是生平第一次。两个十四岁的女生牵着手走在百货公司通明的大殿堂里,勉骅的校服不分年级一律是黑白两色,怎么看怎么像丧服。
“你看,这件比我们身上的好看多了。”莫凌指着一个模特儿说,贺崇愚拿起价格牌看了看,“好贵哦,买不起的,快走吧。”
“看一看嘛,看一看有什么要紧。我妈妈买衣服还可以试呢,也不要钱的嘛。”
“小泵娘,这衣服是成人装,没有你们俩的号。”
营业员走过来对她们说,贺崇愚赶紧扯过莫凌。
“好了,没有号码了,快走吧。”
变了一圈下来都没有合适的,不是太贵,就是太老气,要不就是又贵又老气。坐在行人休息区,莫凌揉着小腿说:“累死了,这么大个百货公司,居然连一件适合我们的衣服都没有,算什么百货公司,一堆破烂。”
“不要紧,这里是市中心,我们去别家看看,还有小店。”
贺崇愚安慰着她说,莫凌看了她一眼,笑嘻嘻地靠过来,“阿愚最好了,我不会忘了你的好的,来,我请你吃烤香肠。”
她站起来,朝贺崇愚伸出手,贺崇愚捶了捶被沉重的书包勒得酸痛的肩膀,没奈何地由这个祖宗牵着跑出去。
莫凌停在一个橱窗前,里面绸缎上陈列的一只红色高跟鞋吸引了她的注意,“什么时候我也可以穿上这么一双鞋子走进教堂就好了,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呀……”她喃喃自语道。
“在我们国家结婚不兴进教堂的,只是一大群人,摆几桌喜酒,吃过了就算结婚。”
“胡说,你亲眼看见的?”
“嗯,我爸爸妈妈结婚,我亲眼看到的。”
“哈哈哈哈,又胡说,你爸妈结婚的时候,怎么可能有你?”
莫凌笑得花枝乱颤,贺崇愚也就微笑着不去解释,她确实看到过那样一场婚礼,那年她八岁,坐在小姨的膝盖上看着妈妈嫁给了爸爸以外的男人……然后,她就改口,管陈叔叔叫爸爸。而原先的那个爸爸,已经到了一个太过遥远的城市,一想到再也无法见到他喷着黑烟的老摩托,无法触模他硬硬的胡碴,她幼小的心里,就会生出那么一点点隐约的疼痛。不过,一切都会过去,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学校里有一个足球场,和所有的学校一样的足球场。但是这个足球场并不是用来踢足球的,从贺崇愚进学校,她从没看见任何人在上面奔跑——难道考进这个学校里的男孩都不喜欢踢足球吗?不是吧,他们只是有比足球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
打从一开始这个足球场就是盖来当装饰的,学生们都忙于升学根本无暇做这种运动,没过脚踝的野草和破败欲倒的球门就是证据。
贺崇愚总是喜欢在中午的时候去那个球场,靠在球门的框架上看书。偌大的球场只有她一人,野草亲吻着她的膝盖,痒痒的,那么亲切。空旷而辽阔的天空,让她想起许多的假设。那个追逐足球的男孩的形象,似乎真的是已经渐渐淡漠了,即使她用笔写过千万次,也渐渐地,没有那么鲜明了。这时风吹起来,连同野草和她的裙边一起吹起,看着自己的黑色平底皮鞋,她怀念自己仍然穿着紫色小皮鞋的日子,一颗足球在脚边滚动的日子。
她知道她的苏依有时候也会来这个球场,在看台上面,国旗下面,或坐或躺,脸上盖一本杂志。虚度光阴,扼杀青春整整一个下午。可是那是他的青春,没有人有权利命令他怎样度过他的青春,即使他的老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