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我怎么样?”他千考虑,万考虑,溜出嘴边的仍是没法子掩饰的畏惧,他很怕,真的很怕!他没想到自己会闯祸,而对象竟然是徐宛悌,天啊!他不是没有幻想过和想想在一起,那有多美啊!现在,看吧!看吧!看他这个天字第一号大混球,把所有的事情都弄糟了,简直令人欲哭无泪。
“哼!酒后乱性!我是女孩子,本来冰清玉洁的女孩子,现在给你‘做’掉了,我能把你怎么办?当然要看你的良心罗!”
“你……”他气得说不出话来。冰清玉洁?鬼才相信,凭什么都赖上他?可是,他痛苦地摇摇脑袋,该死!那时实在是醉得太厉害了!
“我!我怎么样?你有本事就还我清白!”她索性大叫大嚷起来。
“你小声点!”他难堪。
“我为什么要小声,被你侮辱了我还要忍气吞声吗?告诉你!花心大萝卜,想甩掉我,没那么容易,你如果胆敢对我不客气,我不闹得你家鸡犬不宁,邻里皆疯才怪!”她撒起泼来。
他听得目瞪口呆,从没想到女孩子翻起脸来,这么狰狞,这么可怕!
想想!想想!他在心中叫。我浑蛋!我该死!我配不上你!我更对不起你!天哪!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今后我还有什么面目再去见你?
“你装傻作痴都没有用!林其平,你给我听好!你是男子汉的话,就给我负起责任来!”她在心中暗自冷笑,林其平啊林其平!你这个傻瓜!你上当了!对付你这只女敕葱,凭我徐宛悌实在一个小指头都绰绰有余!尽避你绰号叫小老虎,可是你遇到了我,恐怕连头花狗都不如。
“我能负什么责任?”他勉强地恢复了一点冷静,这种冷静对他的自尊心大有帮助,“娶你?我既没有成年,也没有职业,我的家境又不太富裕,拿什么养你?”
“我没有要你跟我结婚,尽避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我只是希望你对我好一点,像个真正的情人。”
他松了口气,但更多的恶心涌了上来。
徐宛悌看起来只是漂亮、起眼、而趣味很差;可是,当林其平不得不像个小丑般跟在她身旁,扮演情人的角色时,他才发现,她真阔。
纯粹暴发户的阔。
而且阔得很邋遢,比如说她会花好几千块去买一套奇形怪状,丑得像廉价商店中为了外销哈林区而被退回来不得不大拍卖的服装,或者买一对只有色盲只会挑中这种颜色的鞋,穿着四处招摇。
小老虎变成了全镇的笑柄。
即使是他再难看再冷漠的脸色也不能予以抵消。
而且徐宛悌像暴君一样,不准他与任何女孩子交谈,他觉得她很疯狂,可悲的是,自己也逐渐沾染上她令人恐怖的气息。
他希望有一天他能从自身有意要造成的堕落中被解放,也许很难,但他终会一试……
空气中还飘浮着夏日冰冷的晨雾时,秦子玉就来了。
他在门口站了很久,一夜没睡,失魂落魄的十分憔悴,眼中也现出了血丝。
他发现自己糟糕了,因为他在爱。
爱一个不让他爱,却让他在轻易情况下占有的女孩子,他所要负的责任,远比他想像中重得多。
而他真想不通,为什么她不肯让他爱,不肯让他负乐意去负的责任,难道她一点世故也不通吗?
难道她是个没有脑筋的女孩子?
他胡思乱想着,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六点、七点、八点……他就这么靠着电线杆,让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死死守在这儿,既不敲门进去,也不走开,只是像个傻瓜般地站着,他在等什么?他不晓得,他在期待什么?他也不晓得,只是陷在时间的焦虑之中。
门就在这时候开了,他的心一阵剧烈跳荡,忙站直身子,出来的是寻家的工人——张嫂。
奇怪的是他即使看到张嫂也觉得未曾有过的亲切,还掺杂着一丝嫉妒。
张嫂只是面貌平凡的中年妇人,但她竟然能天天看见想想、服侍想想……
秦子玉咬紧嘴唇。张嫂倒过垃圾后,又关上门,根本没看见他,秦子玉反倒松了口气。
他回到车上,发动了车子,因为他忽然想到他不能这样草率地去见想想,或是普湄湄。
无论如何,他要给她们一个好印象。
兴奋的情绪,忽然向他袭来。
秦子玉把车开得极快,他要赶回去好好洗一个澡,换一套干净衣服。
还没进门,他就听见电话铃震声价响。会不会是想想?他连车都来不及锁,就奔进了屋里。
拿起话筒,他一时呆住了,不是想想,而竟然是欧世旭——他在美国的同学,也是大学的室友,难怪,他晓得这个电话,平常除了舅父家里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号码。
“世旭,是你!几时回来的?”他高兴得抱着话筒几乎叫了起来。欧世旭是有名的智多星,有他在事情会好办得多。
“刚刚,我现在在桃园机场,你那儿有地方住吗?我因为临时回来办事,没有订旅馆,方不方便?不方便的话我另找地方也不要紧!”
秦子玉踌躇了,如果他来住,势必会对他现在所进行的事情有所影响,但……他考虑了几秒钟,“好!我欢迎你来住,这儿是我舅舅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你现在来吗?”
“我马上就过来。”
“你不认识路,我去接你?”
“这倒不必,我有你的地址,计程车也很方便,我坐计程车来好了。”
“好!我在家等你!”
秦子玉放下电话后,就走进浴室,热水浴不仅能消除疲劳,还能安定神经,他希望好好地洗一个澡,从昨夜到今晨,他的心太乱了。
一个钟头后,欧世旭到了。
经过长途的飞行,他丝毫没有倦态,反而显得更加神采飞扬。他是个很有男性魅力的家伙,尤其是那双眼睛,承继自欧加罗的眼睛。
一个曾经相当迷恋过他的女孩子,对他的眼睛说过这么一句话,你的眼睛像是火焰——自己不见得燃烧,却往往会把别人熔化的火焰。
秦子玉发现自己条件虽然不错,但和他相比,也必须很服气地要自叹不如,至少,他拥有着在千万人中才会出现的一双眼睛。
但久别重逢,那双眼睛,却使秦子玉有着似曾相识之感。
他记不起在哪儿的印象了……只是……他发着呆。
“里头有女朋友?”欧世旭见他站着不动,就开起玩笑来。
“对不起。请!请!”秦子玉这才忙忙地把他让进屋,“来!箱子给我!”
欧世旭显然很欣赏这幢小别墅,他虽然和秦子玉一样,读的都是法律,但他对景观设计一向都有浓厚的兴趣。
秦子玉先把他引到客房,放好行李,才领他参观屋子,然后回到客厅。
“喝点什么?”
“威士忌加冰块。”欧世旭轻松地坐了下来。打量着四周,他很喜欢天花板用宋代钱币作为造型的设计。
“怎么突然间想来台湾的?”秦子玉调好了酒递给他。
“我来找一个人!”
“谁?”
“说来话长,以后再告诉你。”欧世旭摊摊手。
“有秘密?不会是来相亲的吧?”
“别开玩笑,我上个月才向南茜求婚!”
“她答应了?恭喜恭喜!”
“她没答应,有什么好恭喜的?”话虽然这么说,欧世旭的表情却依然很开朗,丝毫没有懊恼。
“怎么会呢?南茜不是都搬到纽约和你同住了?”秦子玉这下倒有些吃惊。南茜是国内一位财阀的千金,为人精明能干,论家世论学问论长相,都教人没话说,而且对欧世旭一往情深,从欧世旭念大一起,就牢牢钉着,一步不肯放松,“是不是你太花,她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