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红!”他敲得更急。
我披头散发,控制不住,一头扎进他怀中。
“发生了什么事?”他吃惊,我却益发哭得说不出话来。新愁旧恨一齐涌了上来,化成了号陶。
陈诚房东抱住我,不嫌我哭得难看。
“有事别憋在心里,哭出来就好。”他心有戚戚焉地安慰。
“我好难过。”
“我在这里。”他的安慰加倍。
他在这里有什么用?我被搅糊涂了,可是哭得更厉害。
等我有点知觉时,已经坐在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偎在他怀里,用他干净的大手帕擦泪。
我很想继续这么享受,但我的动作与意识完全相反,我推开了他。
“对不起!”我去坐另一张沙发,抱住了头。我不该在他面前哭,真丢人。
“有没有什么话预备跟我说?”他体贴地问。
我摇头。
“如果难过的话,随时叫我一声。”他站起身来,斯文有礼。
叫化子才对人胡唱道情,我再没有自尊心也说不出口。
“越红!”他弯,友善地笑了笑,“我最邋遢时也不怕你看见,我们应该是朋友!”
他走了,我的脸依然深埋在膝上。
陈诚把我当朋友,所以仍旧收留了我。惭愧的是我并未替他做什么。
我只是看见了。
见他的悲伤、颓废、消沉。
一个男人最见不得人的一面。
我的经验告诉我,男人做什么都不要紧,都会有人制裁、赞成、同情或原谅,唯独不可以坠落。
陈诚通过了那一关。
而我呢?
我遇到了这么多事,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还能像以前一般地生活吗?
陈诚又这踅重了回来,温暖的手轻轻搭在我肩上:“不论遇到什么,都会过去的。”
我抬起头看他,在他眼眸中,有着相知与相惜。这样的神情,我从未在别人眼中见过,那使我一阵迷惑。
“又流泪?”他微笑地看我。
可是这回再也不怕他看见。
“早点睡?”他眼中的友爱更浓。
我点点头。
黄百成一早就来拜访。
他最个呆子,完全不知道巫美花与这屋子的主人有什么纠葛。
陈诚的风度出乎我意料的好,他接待黄百成,完全待之以礼。
“越红,求你来上班,公司没有你,就要撑不下去了。”神气的黄百成再也神气不起来,跟我吐苦水。
我同情他,可是无能为力。
“你肯回来,一切好商量。加薪、休假,条件由你开。”
我若只为了这些而回去,就太没意思了。
“从今以后,我只侍奉一个主人。”
“谁?”黄百成咬牙切齿地问我,原先装出来的风度荡然无存。他以为有谁挖他的墙角。“哪家公司?他们出多少钱?”
“我不再为任何人工作,我的主人是老天爷!”我指指头顶。
“我走了。”陈诚上班去了。昨天他告诉我,今天开始正式到任,间歇可能还会回美国总公司。我们达成了协议,我可以继续住在这儿,他不在时替他看家,平时分担内务及一些家事。
“你们之间到底什么关系?”黄百成是个小人,对陈诚这样的好人做完全不必要的猜疑。
“他是房东,我是房客。”我平心静气地告诉他。这也是一种功德,免得他难过,而殃及鸡犬。
“真的吗?是不是他开了公司要挖你走?”他眼大的有如铜铃。他从前还有几分潇洒,现在连那么一点点意思都没有了。
“他是地铁专家,我不会开山洞也不会挖马路,要我干嘛?”
“那你预备去哪家公司?”
“我要休息。”
“笑死人!”他嗤之以鼻,“你既没有七老八十,又不是生了大病,怎么需要休息?”
“我有职业病。”
“我改善工作环境,减轻工作负担,这总可以了吧?”他还当我拿矫。
他跟韦杰恩一样,俗不可耐。总认为除了他自己之外,世界上的每件东西都有标价,包括人在内,都是商品,只要议价便可获得。
“我明白了。”他做了个神秘且暧昧的表情,“你找到对象了,这个地铁专家要照顾你。”
我应该早就知道此人的邪恶。
黄百成其人自此从朋友的名单上被除名。
“黄先生,你走吧!”我平心静气地说。“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我说错了什么?”他是烂,不肯起身。
“不!你说得都很对,是我不对!”我拉开大门。
“我说对了什么?”他似乎一头雾水,其实我看他心知肚明。
他的思想实在是够龌龊。
巫美花女士真看走了眼,我想她不久便要哭。
“如果你改变主意,请立刻通知我。”他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来。
我只好点头。为了早送走这位瘟神,磕头我也愿意。
“一定。”他临走还要山盟海誓。
“一定。”
他走了。我气得窝在沙发上发征。不值得为这种人生气,却还是气。相处那么多年,总归有一份感情,气的是他不肯好聚好散,一定要人记恨。
电话又响,是陈诚。他温暖的声音从冰冷的话筒传来,分外温馨。
“中午一起吃饭?”他问。
这是约会?我慌了手脚。
“你头天上班,一定很忙。”我赶紧拒绝。
“还没有进入状况,不忙。”接着,他说明了时间、地点,再问,“要不要我过来接你?”
“我自己去。”我胡乱地应着,脑袋里的稻草这下被狂风吹得不能止息。
八年来,我还不曾与男子约会过,陈诚是从夭而降的白马王子。
放下电话,我再也无暇伤春怨秋,飞奔回房,挑选可以应酬的服装。
一件也没有。柜里,除了牛仔裤、衬衫,还是衬衫、牛仔裤,我想起来了,唯一出客的圣罗兰,还在百成公司的秘密夹层里。
电话又响了,仍是陈诚:“不必穿得太正式,我们只是小吃。”
他真是个懂得体贴的好人。
我去了。按图索骥,是个英国式的,家乡风味的小店。女侍穿着苏格兰高地的传统服装,笑容可掬。我来得太早,白马王子还没有下班,可是他很细心,先订了座。
女侍送来滚烫的女乃茶,芬芳扑鼻,深深抚慰了我孤单彷徨的心灵。我满足地啜着。四周流动着轻轻的音乐,温暖的灯光,使我脑袋中不安的稻草暂时停止了狂舞,得到止息。
女侍捧来了大叠杂志,我随意地翻着。无意间,一张彩色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个当红的女演员的专辑。那一辑照片约有廿多张,有泳装,也有礼服,但吸引我的是她穿了黑色燕尾服的。她为了摆姿势,把右手的拐杖举了起来,模样非常俏皮,但这一切与我无关,我也不是崇拜她的影迷,我的视线焦点全集中在她右手的袖口上。
“抱歉,我来晚了。”陈诚彬彬有礼地站在桌边,含笑看我。
“请坐。”
“吃点什么?”他打开菜单。
“羊排。”我完全心不在焉。那张照片像被下了魔咒般;已左右了我全部的意志。
饭前酒送上来时,我已把那本杂志放回旁边的架子上,天衣无缝,谁也不知道它曾引起我的严重关切。
“敬你!”他举起酒杯。、酒还未喝下,就已醉人。如果陈诚早五分钟进来,我会酩酊大醉。可是我有了心事,再美的男子也能令我保持清醒,而且如坐针毯。
“敬我们。”我喝下那香气扑鼻的液体,芬芳的汁液在我血液中窜流。
陈诚的午休时间有限,舒舒服服吃完饭,他就得立刻起身。
“晚上见。”我们在餐厅门口分别,我不要他送,因为我下一个该去的地方就是对街的书报摊。我几乎是奔跑过去买了一本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