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紅!」他敲得更急。
我披頭散發,控制不住,一頭扎進他懷中。
「發生了什麼事?」他吃驚,我卻益發哭得說不出話來。新愁舊恨一齊涌了上來,化成了號陶。
陳誠房東抱住我,不嫌我哭得難看。
「有事別憋在心里,哭出來就好。」他心有戚戚焉地安慰。
「我好難過。」
「我在這里。」他的安慰加倍。
他在這里有什麼用?我被攪糊涂了,可是哭得更厲害。
等我有點知覺時,已經坐在大沙發上,舒舒服服偎在他懷里,用他干淨的大手帕擦淚。
我很想繼續這麼享受,但我的動作與意識完全相反,我推開了他。
「對不起!」我去坐另一張沙發,抱住了頭。我不該在他面前哭,真丟人。
「有沒有什麼話預備跟我說?」他體貼地問。
我搖頭。
「如果難過的話,隨時叫我一聲。」他站起身來,斯文有禮。
叫化子才對人胡唱道情,我再沒有自尊心也說不出口。
「越紅!」他彎,友善地笑了笑,「我最邋遢時也不怕你看見,我們應該是朋友!」
他走了,我的臉依然深埋在膝上。
陳誠把我當朋友,所以仍舊收留了我。慚愧的是我並未替他做什麼。
我只是看見了。
見他的悲傷、頹廢、消沉。
一個男人最見不得人的一面。
我的經驗告訴我,男人做什麼都不要緊,都會有人制裁、贊成、同情或原諒,唯獨不可以墜落。
陳誠通過了那一關。
而我呢?
我遇到了這麼多事,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還能像以前一般地生活嗎?
陳誠又這踅重了回來,溫暖的手輕輕搭在我肩上︰「不論遇到什麼,都會過去的。」
我抬起頭看他,在他眼眸中,有著相知與相惜。這樣的神情,我從未在別人眼中見過,那使我一陣迷惑。
「又流淚?」他微笑地看我。
可是這回再也不怕他看見。
「早點睡?」他眼中的友愛更濃。
我點點頭。
黃百成一早就來拜訪。
他最個呆子,完全不知道巫美花與這屋子的主人有什麼糾葛。
陳誠的風度出乎我意料的好,他接待黃百成,完全待之以禮。
「越紅,求你來上班,公司沒有你,就要撐不下去了。」神氣的黃百成再也神氣不起來,跟我吐苦水。
我同情他,可是無能為力。
「你肯回來,一切好商量。加薪、休假,條件由你開。」
我若只為了這些而回去,就太沒意思了。
「從今以後,我只侍奉一個主人。」
「誰?」黃百成咬牙切齒地問我,原先裝出來的風度蕩然無存。他以為有誰挖他的牆角。「哪家公司?他們出多少錢?」
「我不再為任何人工作,我的主人是老天爺!」我指指頭頂。
「我走了。」陳誠上班去了。昨天他告訴我,今天開始正式到任,間歇可能還會回美國總公司。我們達成了協議,我可以繼續住在這兒,他不在時替他看家,平時分擔內務及一些家事。
「你們之間到底什麼關系?」黃百成是個小人,對陳誠這樣的好人做完全不必要的猜疑。
「他是房東,我是房客。」我平心靜氣地告訴他。這也是一種功德,免得他難過,而殃及雞犬。
「真的嗎?是不是他開了公司要挖你走?」他眼大的有如銅鈴。他從前還有幾分瀟灑,現在連那麼一點點意思都沒有了。
「他是地鐵專家,我不會開山洞也不會挖馬路,要我干嘛?」
「那你預備去哪家公司?」
「我要休息。」
「笑死人!」他嗤之以鼻,「你既沒有七老八十,又不是生了大病,怎麼需要休息?」
「我有職業病。」
「我改善工作環境,減輕工作負擔,這總可以了吧?」他還當我拿矯。
他跟韋杰恩一樣,俗不可耐。總認為除了他自己之外,世界上的每件東西都有標價,包括人在內,都是商品,只要議價便可獲得。
「我明白了。」他做了個神秘且曖昧的表情,「你找到對象了,這個地鐵專家要照顧你。」
我應該早就知道此人的邪惡。
黃百成其人自此從朋友的名單上被除名。
「黃先生,你走吧!」我平心靜氣地說。「我們沒有什麼好談的了。」
「我說錯了什麼?」他是爛,不肯起身。
「不!你說得都很對,是我不對!」我拉開大門。
「我說對了什麼?」他似乎一頭霧水,其實我看他心知肚明。
他的思想實在是夠齷齪。
巫美花女士真看走了眼,我想她不久便要哭。
「如果你改變主意,請立刻通知我。」他終于心不甘情不願地站起來。
我只好點頭。為了早送走這位瘟神,磕頭我也願意。
「一定。」他臨走還要山盟海誓。
「一定。」
他走了。我氣得窩在沙發上發征。不值得為這種人生氣,卻還是氣。相處那麼多年,總歸有一份感情,氣的是他不肯好聚好散,一定要人記恨。
電話又響,是陳誠。他溫暖的聲音從冰冷的話筒傳來,分外溫馨。
「中午一起吃飯?」他問。
這是約會?我慌了手腳。
「你頭天上班,一定很忙。」我趕緊拒絕。
「還沒有進入狀況,不忙。」接著,他說明了時間、地點,再問,「要不要我過來接你?」
「我自己去。」我胡亂地應著,腦袋里的稻草這下被狂風吹得不能止息。
八年來,我還不曾與男子約會過,陳誠是從夭而降的白馬王子。
放下電話,我再也無暇傷春怨秋,飛奔回房,挑選可以應酬的服裝。
一件也沒有。櫃里,除了牛仔褲、襯衫,還是襯衫、牛仔褲,我想起來了,唯一出客的聖羅蘭,還在百成公司的秘密夾層里。
電話又響了,仍是陳誠︰「不必穿得太正式,我們只是小吃。」
他真是個懂得體貼的好人。
我去了。按圖索驥,是個英國式的,家鄉風味的小店。女侍穿著蘇格蘭高地的傳統服裝,笑容可掬。我來得太早,白馬王子還沒有下班,可是他很細心,先訂了座。
女侍送來滾燙的女乃茶,芬芳撲鼻,深深撫慰了我孤單彷徨的心靈。我滿足地啜著。四周流動著輕輕的音樂,溫暖的燈光,使我腦袋中不安的稻草暫時停止了狂舞,得到止息。
女侍捧來了大疊雜志,我隨意地翻著。無意間,一張彩色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個當紅的女演員的專輯。那一輯照片約有廿多張,有泳裝,也有禮服,但吸引我的是她穿了黑色燕尾服的。她為了擺姿勢,把右手的拐杖舉了起來,模樣非常俏皮,但這一切與我無關,我也不是崇拜她的影迷,我的視線焦點全集中在她右手的袖口上。
「抱歉,我來晚了。」陳誠彬彬有禮地站在桌邊,含笑看我。
「請坐。」
「吃點什麼?」他打開菜單。
「羊排。」我完全心不在焉。那張照片像被下了魔咒般;已左右了我全部的意志。
飯前酒送上來時,我已把那本雜志放回旁邊的架子上,天衣無縫,誰也不知道它曾引起我的嚴重關切。
「敬你!」他舉起酒杯。、酒還未喝下,就已醉人。如果陳誠早五分鐘進來,我會酩酊大醉。可是我有了心事,再美的男子也能令我保持清醒,而且如坐針毯。
「敬我們。」我喝下那香氣撲鼻的液體,芬芳的汁液在我血液中竄流。
陳誠的午休時間有限,舒舒服服吃完飯,他就得立刻起身。
「晚上見。」我們在餐廳門口分別,我不要他送,因為我下一個該去的地方就是對街的書報攤。我幾乎是奔跑過去買了一本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