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报解除了!不会上你那层楼的。”他口气一软,又想吐露情话,“我一整天没见到你,我好想你──”
“少来!你的作业还没交齐,不用跟我甜言蜜语地讨价还价。”罗敷凶凶地硬是给了他一根钉子碰。
他虎背一挺,来回踱步,也怒叱回去:“更正!罢解除的是轻度台风警报,现在发布的是超级强风特报!蔽得我这层楼东倒西歪!”他说完忿然地猛摔上电话,接著又悻然勾起了西装外套,往肩头一甩,拿了叠厚报纸就走出去。
他已没精神再换件衣服了。
正当他意兴阑珊地跨出一楼自动旋转门,没精打彩地走下阶梯时,瞥到丁瑷玫正迎上前向他走来。
“富凯,我在这儿等你下班有十分钟了。”她有礼的微点下领。
“等我有何贵事?我忙得没空杵在这儿跟你闲嗑牙。”他没好气的掏出烟盒,随手点了一根细雪茄。
丁瑷玫笑出声。“你肝火很旺哦!”
“那是我老婆的事,轮不到你提醒我。”
“她很特别,得恭喜你找到这样一个好女孩。”她诚心的说著,并建议:“我请你喝杯茶,降降火气好吗?”
“我已经有老婆了,你最好别──”他又要出言不逊,但却被打断了。
“我也要结婚了。”
“什么?”他闻言倏地转头,薄唇一张,嘴角边的雪茄差点被他甩了出去。
十分钟后,他们就坐进了对街的餐厅。
“你这人真怪,早知道上回跟你明说就好,也不用挨你的骂。”丁瑷玫挖苦的说:“不过你的话也满有威力的,如当头棒喝,教我不得不反省──其实,自己也并不是全然无辜。”
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乾涩地转了话题,口吻仍是生硬得很,“对方是谁?我认识吗?”
“你不会认识他的,他是个妇产科医生。”
他微耸眉,提出疑问,“你父亲没表示过意见吗?”
瑷玫勉强地点了头后,肩一耸,露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我都三十岁了,他休想再控制、干涉我的决定。这一次我是心甘情愿要嫁给那个人,他对我很体贴,人也相当老实,太太已走了四年,有一个小儿子才四岁半大,跟我非常投缘。这样也好……”
“你会有小孩的,届时就好了。”
“不!我这一生不太可能有小孩的。婚后不到半年我就怀孕了,但富荣在外花天酒地,不慎染病使我也受累,孩子流掉后,从此我的肚子就不争气,三番两次习惯性流产,使医生不得不警告我再继续这样下去的危险。这也是你姑姑挖苦我的原因,她们将富荣的堕落、甚至酗酒都归咎于我,久而久之,我学会了漠视那些指控,对富荣荒唐的行为也能视而不见,直到你哥出事的那天早上,我下定决心要和他从头来过。碰巧那天他难得神智清醒的回家,我诚心的求他让彼此重新来过,他才咆哮地承认,他从来就没爱上过我,连一丁点感觉都没有过,他之所以会想娶我,是因为……他恨透了所有的人,但最爱的人……是你。”
话至此,丁瑷玫坦率地迎视他犀利的目光,接触到他既震惊又错愕的表情后,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微笑,继续道:“就因为我曾骗他你有对我吐露爱意,为了不让我得到你外,他也要我这个‘情敌’痛苦。所以富荣不是因为嫉妒你才娶我,而是因为他太爱你了,不愿见任何女人拥有你;另一方面,他自少年时期就被人灌输是你夺走他双亲的爱,所以只要是能打击你和爷爷的事,他也会不择手段的去做,甚至于要毁掉参石都毫不留情。大家都以为,他是为了不让爷爷把所有经营管理权委任于你,才会毫不踌躇拉拢我父亲和其他董事来排挤你;就这一点,他扮演得很好,连爷爷和我父亲这么精明的人也被瞒骗过去了。”
李富凯静坐不语,深吸一口雪茄,久久才吐出话,“你是在暗示我,他是双重人格病患吗?”
瑷玫不语,只是静静凝视氤氲的烟雾。
思考良久后,他小有领悟,“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爸爸,个性却像妈妈,大概富荣把所有童年的爱与憎、怨与恨都转到我身上了。我没想要跟他争过什么,不过那也是因为我不用争就拥有了一切,所以老爸病笔后,我也照他的意思,将老爸一手创下的公司回归参石名下,退居次位。我能做的都做了,唯独要我以另一种超乎手足的身分去爱他的话,我却办不到。”他的眼角熠著一点星光,彷佛天际一抹孤寂的流星,在迷蒙的白雾中坠落。
“所以你早就如道了!?”丁瑷玫握住了他的手。
“移民后回国的那几年,他只是单纯的厌憎我,等到我十八岁那年的暑假结束,可以自由决定去向时,他开始变了,变得婆婆妈妈的,甚至请我别回欧洲念什么鬼大学,还讲了一些爱我的鬼话,当时的我,以为他又在耍鬼计整我,便很严厉地批评他:‘即使要整人,也不需要装出一副娘娘腔的样子。’于是,他又缩了回去,转成更放荡不羁的轻慢态度。接下来约六年,我利用专心求学的藉口,没有回来过。但已慢慢接手公司的他,却四处派专员跟踪我、调查我的私生活,只要我有一点明显喜欢上别的女孩的迹象时,他就百般阻挠、出钱打发人走,弄到最后,我只能隐藏自己的感觉,而他也达成了目的。他不介意我私下的活动,但却让我在感情上留白。”
“我研究所毕业那年,他的走狗在偷拍我的照片时,被我逮个正著,逼问良久后才问出个眉目,于是,我怒腾腾的直奔回国,找他理论。为什么他要这么做?他只给我一个理由──女人的爱很不牢靠。六年来,他用钱和谈条件的方式买通了不少女人离开我。那时我恍然大悟,当初他跟我坦白的话不是儿戏。除了惊骇莫名外,我的第二种感觉是想吐。”他无助地蜷握有劲的掌。“我当然爱他,他是我哥哥啊!我无法不!他曾是我童年的全部、我的英雄;他走到哪,我就跟他到哪。我──一个典型的跟屁虫。”
他平心静气道来,不带有丝毫激动。“我九岁时曾任性、不听话的跑到新店老家后山腰玩耍,不慎被蛇咬伤脚踝。我哭得不敢动,直喊自己被毒蛇咬到快要死掉了。他连想都没想,就胡乱照著书上说的方式要用嘴把血吸出来。我告诉他,他有蛀牙,吸了就会死翘翘。他说若没把我救活,老爸、老妈也会把他打个半死;等到送医诊疗后,才知道那蛇根本没毒,虚惊一场罢了。但是老爸很生气,大发雷霆的要追究原委。我没勇气承认就哭了出来,结果是富荣一肩担了下来。老爸挥了十次竹藤才饶了富荣,他连一句怨都没吭。”
“我为了那次的懦弱之举,愧疚、不安了好久,直到一个礼拜后,才鼓足勇气跟父亲认错。老爸没打我,却说:‘你已经受到教训了,我挥鞭的时候你也在场,打了你哥哥也等于打了你。认错是件好事,但若没及时行动而错过了时机,有时是无法将已铸成的错误弥补过来的。我打你哥哥,是因为他没搞清楚情况,不分青红皂白、不自量力便要救你,如果咬伤你的不是小青蛇而是条青竹丝的话,你们兄弟俩早送命了。他没做错,却袒护你,这不是真勇。我要你们互助、互敬、互爱,而不愿见你们互相遮掩对方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