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程殷殷愕然的表情,胡泯不以为意,反而更大声的把自己的心声,大胆地表达出来,“老实说,我根本不爱念那些啥子的玩意,不是有个很有名的人,说什么……什么圣贤书都是……嗯……都是米糠?喔,不是!是糟粕。糟粕不就是指圣贤书都是些没有用的玩意儿吗?那还读它干嘛?”
“那你又为什么要请我做西席?”程殷殷冷冷的反问一句,跟著这个胸无点墨,大字认不得几个的家伙,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嘿!这殷兄你可有所不知啦!”胡泯从椅子上,“砰!”地一声站起来。“所谓的『书中自有颜如玉』,念些糟粕,好娶老婆。”
程殷殷又是一愣,这家伙到底在胡乱说些什么!没一句她理会得了。
“说来也好笑,殷兄,你别看我这副没啥学问的样子,我未过门的媳妇,可是长安城内有名的才女呢!我爹从小替我订下的,为了娶她过门,所以找个夫子来加强一下,很好笑的理由吧!寒窗苦读,不是要求功名,只是为了成亲拜堂。”胡泯边说边摇头。
一旁无语的锦儿忍不住爆出了一撮笑意,原来这个胡公子找西席,是为了迎娶美娇娘,她有意无意的偷偷瞟了程殷殷一眼:当真有心哪!
程殷殷却不免有些恼火,听他说得多委屈似的,仿佛一切的麻烦都因她而起。
“你可以不娶她啊!娶个不用读书也可以娶到的嘛。”程殷殷说道,果真如此,倒真的皆大欢喜呢。
“哈!你以为我没有想过啊?”胡泯挑挑眉,“我爹不剥了我的皮才怪!他对这个据说很厉害的媳妇,满意得不能再满意,要是没娶到的话,我这辈子大概也甭想成亲了!其实我也很纳闷,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那么辛辛苦苦的拜师读书,万一她不是个颜如玉,而是个丑八怪,那我岂不亏大了?”
程殷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个胡泯也太嚣张了吧?她没有指责他的不学无术,他反而无质疑起她的容貌了!岂有此理!
“而且呀,如果对方奇丑无比,那我不是又亏大了?好歹我胡泯也是相貌堂堂的翩翩公子一个呢!”
程殷殷简直快气炸了,这个胡泯真是可恶到极点,左一声亏大了,右一声亏大了,她才觉得自己亏大了呢!居然跟这种无赖有婚约。本来偷偷离家,她心中多少都有些对爹娘的歉疚,但现在她反而有些庆幸自己逃婚,是个明智的抉择。
“殷兄,你怎么了?脸色有些发白呢!”不明就理的胡泯还继续问著,伸手推广推程殷殷。
“看来,这里实在不需要我,胡兄,在下收拾行李后,即刻起程。”程殷殷皮笑肉不笑,心里盘算要如何到临潼,此非善地也,不宜久留。
“咦?殷兄,你不是和我爹说好要留下来吗?”
“胡兄又对那些糟粕毫无兴趣,偏偏小弟我只懂得那些糟粕。”程殷殷语带讽刺。
哪知胡泯却笑了起来,完全听不出她话中的苛薄尖酸似的:“话是这么说啦!可是除了念书外,我们可做的事可多著呢!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到你,就觉得投缘的很,很喜欢同你说话,你留下来,一方面我也给我爹一个交代;一方面,我们也许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呢!”
程殷殷没有开口,心忖道:“你要知道我是谁,还会说话才怪!投缘?根本就是宽家路窄。”
“留下来吧?看见你,我或多或少还会和书本打交道,要是你不愿意,我爹定会再去找个夫子,万一是个老古板,那可不是害惨了我?”胡泯的语气,几乎有些请求的味道了。很奇怪的,他一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迂腐书生的酸气,却唯独对眼前这个白净自守的殷为程有种莫名的、说不上来的好感。
程殷殷想也不是,马上就要回绝胡泯,灵机一闪,一个戏谑的念头,从她脑中闪过,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气定神闲的说:“要我留下来也可以,不过……”她停了停,故意吊人胃口似地。
“不过什么?”胡泯急忙问。
程殷殷翻翻俏目,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既答应老爷子要指导胡兄的学习,如果要留下来,我是要按照规矩来的。”她一板正经的。
“什么规矩?”他又问。
“我是夫子,你是学生,而夫子要有为人师的样子,做学生的,也该有学生的样子。”
“简而言之?”胡泯不清不楚,这个殷兄,文绉绉的咕哝些什么?
“我要你以事奉师尊的礼节来相待。”程殷殷一字一句的说著,“怎么样呢?你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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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真的打算要留在胡家呀!”锦儿问,胡泯已经离开很久,她还是搞不清楚小姐究竟在打著什么主意。
“是啊。”程殷殷轻捧著茶盅啜饮著,不疾不徐的点点头。
“可是……要是被发现,或是被拆穿了……”锦儿不免仍是有几分惴惴不安,这可是胡家耶,小姐未来的夫家。
“在那家伙发现之前,我早就将他整得唏哩呼噜了!”程殷殷自信满满的,就这样放过胡泯,未免太便宜他了,趁著她扮西席夫子的身分,狠狠地捉弄他一番,她才甘心,一想到胡泯对自己的批判,她就觉得没有好好“教导”他一番,未免辜负这个天赐良缘。
锦儿微噘著小嘴儿,她虽然不喜欢赶路,但是对于小姐出乎人意料的决定,也不甚满意。不是要逃婚吗?竟然逃进了夫家大门,怎么说都不通嘛,难道这就是小姐所说的“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她真是弄不懂啊!
“你只管等著瞧好了!”程殷殷细长秀气的眉睫,拔起了一丝飞扬,她心里暗暗的发誓,非得令胡泯受点教训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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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第一声鸡啼唤醒了东方第一抹鱼肚白。
程殷殷系上衣衫的带子,整装完毕后便要出门。
“小姐,天都还没亮透,你要上哪儿呀?”锦儿睡眼惺忪的望著束装整齐的程殷殷,纳闷的问,嘴角还挂了一抹将醒未醒的哈欠。
“谁说天还没亮?你没听见鸡叫吗?”说著,便大步迈出房门,往东厢走去,夜露凝重,浸著鞋袜,这天真格是还没亮呢!不过--该做的事,还是得做!
程殷殷快步行过廊院,来到了胡泯的居处,毫不考虑的就伸手往门板猛力拍去,急促而响亮的拍门声,在寂静的庭院中,显得更加刺耳而响亮。
“啊?殷兄,发生了什么事?”胡泯胡乱的披了件单衣,鞋也没来得及穿,打开了门,迎接著程殷殷。她瞥了他一眼,心猛地跳了一下,这人可真是无理之至,衣服也不穿好,就跑来开门……浑然忘了是自己先“扰人清梦”。
“你弄错了,我是以老师的身分来见你的。”程殷殷装著道貌岸然的面孔,严肃而正经的说著:“前人祖逖闻鸡以起舞,天即明即修业,故能培养宏大的志向,我是特地前来唤醒你,效法古人精神的。”
“你是在开玩笑的吧?”胡泯伸了个人懒腰,双臂张得老高,嘴巴哈得老大。
“谁跟你开玩笑!”程殷殷横眉竖口的,丝毫不假辞色。“我说了我是以老师的身分来见你的。”昨儿个明明说好,规矩不可废,怎么才睡个觉,醒来又全部忘了!这个胡泯可真赖皮。
“哦?是这样啊?”他微眯著眼,神志还在半梦半醒之间,浑沌末明。
“怎么不是?”程殷殷被他半调子的态度,弄得有些火大,“你见到夫子不行礼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