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他把宝蝶带进客厅,到浴室端了一盆水帮宝蝶洗脚。
她坐在客厅打开电视看着卡通片,对他说:“我自己来就好。”
“这是我的习惯,在你睡前帮你洗脚。你忘了?”
她拘谨地看着他把她的脚抬起来,很仔细地清洗。
“这是你的娱乐吗?”
“娱乐?哦!不,你太爱赤脚乱跑,而我有洁癖,不准这样的你上床。”
他帮她清洗的动作极为轻柔,令她觉得好舒服,也渐思考起他所谈的话的真实性有几分。
他们也许相爱过。
“不管你对我再好,五天后我还是会离开这里的。”她没忘记她自己的身份,她是陈少城的女人。
“我会放你走的。如果你真如你所想的那么爱他的话,我会放开你。”
不知为何,宙充满痛楚的语调,不自觉地刺痛了宝蝶的心坎。
???
第二天,他把她带到院子里,告诉她。
“帮我盖一座小木屋,我想在院子里养变色龙和蜥蜴。”
“你也喜欢它们?”她开朗地笑着,拿起木板马上敲钉了起来。他没告诉她,他曾经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们送走,现在的他只想使她快乐。她只剩下这么少的时间可以陪伴他,他希望她记住的都是美好愉悦的事。
他拿出相机,问她:“不介意我把你盖木屋的过程拍下来吧?”
“为什么要拍下来?”她困惑地问。
“因为我想牢牢地记住必于你的一切。”
“你以前一定看过我盖木屋,这是我在深山中的嗜好,宙,你帮我拿木板好吗?”
“没问题。”他放下相机,帮忙起她来。
他身上穿了一件白衬衫,一件卡其色的裤子,头发又长了。他顺手用橡皮筋绑了起来。
她看着他,觉得他俊美得不像真的。
靶受到她注视的眼光,他若有所思地捉住马尾,说:“从你上次动手到现在,我没剪过头发。”
点了一根烟,他陷入了回忆里,陷入了疯狂欢爱的画面里——
他的发太长了,老是缠住她的身子,她每每抱怨地说:“我帮你剪发,免得你靠在我胸膛时,头发把我搔得好痒。”
“……不过你敢让我剪发,也真大胆,我的剪发技术,我自己都信不过。”冷不防,她的话惊醒了兀自沉思的宙。
“我是你的人,我的头发也是你的,无所谓的。”他淡淡地道。始终没提亲热的事,怕她一下子情感负荷不来,不愿加深她的压力。
???
宙带她出门度假,到巴黎郊区的湖边小屋。
“我们来比赛钓鱼好吗?”
“好啊!我很喜欢游泳,钓鱼的技巧更是好得不得了。”她吹牛也不打草稿。
宙笑得很暧昧。“是吗?如果你有本事赢我,我随你使唤,如果你输了,得心甘情愿帮我暖被。”
“没问题,我一定会赢的。”
“你每次都这么说。可是从来没赢过。还掉进水里病得发高烧,你忘了吗?”
“好像有这回事,不过是跟你在一起吗?”她忘了。
“是的,你还偷我的鱼。”
她脸红了。“我这么赖皮吗?不会吧?”
“你在我面前一向是这么赖皮的。”
天空突然下起冰雹。两人跑到船上,简直是躲无可躲,宙抱住宝蝶,让她躲在他的臂弯下。
冰雹打在两人身上,宝蝶夸张的尖叫。
“好痛啊!”她拼命往宙的怀里钻。
宙好开心,她主动抱住他,像以前一样,他身上虽然被冰雹打得很痛,但心里却好愉快。
冰雹落完之后,雨也跟着落下,只好把船开回岸边,没有雨衣的两个人根本无法钓鱼。
走回别墅时,宙只顾着生火,帮宝蝶吹干衣服和头发,怕她又发烧,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是很难找医生的。
但夜里发起高烧来的人却是宙。
宝蝶发现时,宙已全身火热,冰箱却连冰块都没有。
“怎么办?这附近有没有医生?”宙摇头,故装轻松。“我不要紧。”
宝蝶把额贴在他的额上,老天!简直像火炉。
“你再烧下去,人会变傻的,我得到附近替你找医生。”
宙躺在沙发上,完全不以为意。
“不用了,如果脑子可以因发烧忘记一切,对我来说也是好的,最好能忘记你,那所有的痛苦就都结束了。”
她手足无措地看着他。如果不是他双眼都是血丝,看起来病恹恹的,她实在好想和他大吵一架。
对他的埋怨,她觉得自己好委屈,仿佛她是故意要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对不起,我不会成全你的。如果对待你最无情的方式就是找个医生治好你,我一定会这么做。”她赌气似地说话,接着打开门奔了出去。
宙觉得自己心里被捅了一刀,也许他该当自己已经死了;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她忘记他的事实。
一整夜,她都没有回来。
他心想,也许她跑走了,再也不回来,若真是如此,他也没勇气再去找她。
如果找的只是个长得像宝蝶的女人,她一点也不爱他,那他为何要如此折磨自己也折磨她呢?他坐在沙发上喝酒,天渐渐泛白,他希望自己可以醉死,最好等她逃得远远的,他已无从找起时他才醒来,或者干脆永远不醒来。
也许是老天听到他的祈求,愿意怜悯他这个失意的人。
在朦胧的梦境里,他看见宝蝶带着医生回来了。
他听见她告诉医生:“快救救我先生,他就快要死了。”她为了博取医生的同情,告诉医生宙是她的先生。
他看见宝蝶和医生合力抬起他,把他放到浴白中,月兑光他的衣服,让他泡在冷水里。
又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大冰块,丢进浴白里,他热烫的体温让冰块渐渐溶化。
仿佛在昏迷中他听见医生的对话。
“你先生怎么会这么不爱惜自己,发烧成这样,还喝光三瓶威士忌,他这种自杀行为实在教人无法忍受,你怎么受得了他?”
“这全怪我,我不知怎么搞的,忘了我们过去所有恩爱的记忆,只要和我先生有关的一切我全忘了。他非常努力想帮我恢复记忆,但要命的是,连老天爷都不帮他,他生气了,他恨自己,因为他太害怕自己会失去我,他想逃避现实。”
“原来如此,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和我太太结十年了,我们都老了,记忆里对过去恩爱的事,也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然就是她记得的部分,我忘记了,我记得的部分,她不记得了。但又如何呢?忘记原本就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没有所谓的永远,没有谁会永远记住一个人,相爱的永恒是从死亡才开始的,我和我太太也差不多快接近永恒了。”
“如果忘记了那些轰轰烈烈的感觉,爱情还剩下什么?”宝蝶迷惑地问。
“‘轰轰’两字,是六部车撞一起,很惨烈。你现在握住你先生的手,他的体温令你觉得安心,他的心跳还持续着,这代表你还可以再一次听见他的笑声,他甜蜜的赞美或怒吼的抱怨,你如果为这一切而感动,这代表你还爱他,要不,你现在离开他就算了。”
她听话地握住他的手,问自己,想再一次听见他的笑声吗?或者再一次看他发脾气,因为她不爱他而怒吼,她可会感动?
好奇怪,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她真是不敢相信,原来她竟是爱他的。
这就是爱,这爱的感觉并不因她忘记了过去而消失。
她在意他的愤怒,在意他的呼吸和心跳,她甚至很怕他死掉。
天啊!她是爱着他的。
即使她什么也不记得,但医生说得太对了!
记不记得,和相不相爱根本不妨碍。她现在才弄懂这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