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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的爱人 第9页

作者:茶菁

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微妙的表情,那是混合了轻视、长时间压抑的愤怒和一丝丝隐忍着的痛苦的复杂表情。

雹信涤不禁颤抖起来。这七年,那个开朗、单纯、明亮得像一颗星的男孩子,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深沉、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是她当初的选择将他改变成如此吗?

“我以为你是明白我的……”她挣扎着说。

七年前的事情是思想上的禁区。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一身的疲惫再也不去想起那段伤他至深的初恋,就让那件冷静、深沉、精锐的外衣跟随自己一辈子。

但是当他看到她亭亭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时,七年前被强制压迫住的热情、渴望、及燃烧着的被背叛的炽痛,全部鲜活地复苏了。

那夹杂着年少时初恋的甜蜜,两情相悦的喜悦,对抗家庭的勇气,和最终被抛弃的复杂感觉,一瞬间全部回来了。

七年来一贯的冷静让他相信自己的感情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仇恨。只是当真正面对着她时,他仍是不由自主地着迷。

她还是那么美!

当年短短的“学生头”已经留起了长发盘在脑后,白皙的皮肤丝毫看不出与七年前的分别,依然丝滑柔女敕;还有小巧的嘴巴和下巴,惟一改变了的是那双眼睛!七年前那双眼睛里透着倔强和刚毅,那样执着尖锐的眼神生在一张纯净无瑕的脸庞上,几乎让人感受到力与美的结合。

眼前的这双眼睛呢?竟然清澈、柔弱、纯净得有如天使!

“我是明白了!我要拿走你身边的一切!雹信涤。”他眼中精光一现,“你的财富、地位、名声,还有你最重要的朋友,他们全都会离开你!这是你当初背叛我的下场。”

他放开了她。

雹信涤如受重创,踉跄地退后几步,声音有如蚊呐般:“这就是你回来的目的?”

沈常朗则慢慢踱回窗边,阴沉地宣称:“你会知道的,等着瞧吧。”

黯然神伤地,她喃喃着:“我会等的……为了这一天……我已经足足等了七年……"

模索着打开门,她强忍着悲痛,刚刚走出去,身子便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七年前——

C大的早晨空气清新,凉爽怡人。

一缕缕阳光,穿过薄薄的树叶丝丝缕缕地照在地上,幻化成各种各样的图案。小草丛里还点缀着些晶晶亮亮的凝露,微风一吹,随着草叶的轻摇细摆,那些露珠便悄悄地滑了下去,无声无息地渗到土地里。偶尔有几只麻雀喳喳叫着,落在地上蹦着跳着。

“唿——!”一声口哨突地响起,惊起了那几只小东西,它们扑闪着小翅膀,忙不迭地飞走了。

常朗骑着自行车,忽地穿过麻雀刚刚停留的小路。车速很快,长发被风撩得乱七八糟,宽大的T恤贴在胸前,后面飘飘荡荡的像只蝴蝶,口中还吹着清清脆脆的口哨。

罢才他的口哨是为了吓跑那些麻雀,免得被他辗到;现在嘛,他又是一声清亮的高音,心情太好了,忍不住发泄一下。

轻柔的晨风,怡人的草香,再加上昨夜加了些雨,虽然不大,也足以让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好闻的味道。他好喜欢C大的清晨!

“涛涛!涛涛!”他刚才就看见操场上有个人影在晨跑,这会儿大概是累了,用手扶着膝盖大口喘着气。

被叫做涛涛的那个男孩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谁喊他,还不是那个整天乐颠颠的室友沈常朗。

“老哥,拜托你不要这样叫我好不好?”他苦着脸,直起腰,“让我多没面子?”

“现在哪儿有人?”常朗骑到他身边停住,从背包里拿出瓶水,“给!”

“哈,刚还说渴死了!”涛涛——大名钟涛,一入学就被热情的室友常朗叫做涛涛,几经抗议无效,一直沿用到大三——眼睛一亮,接过瓶子,毫不客气地连喝几大口,才问:“早上溜够了?”

“我还要再骑几圈,你慢慢跑吧!”常朗笑嘻嘻地说。他早知道钟涛一定会渴的,因为他没拿水瓶。偏偏这家伙什么都能将就,惟独不肯喝自来水,反正他也要晨练,干脆就带瓶水过来给他。

钟涛又喝了一口,瞅着常朗又跨上车子,箭一样地冲出去。

“小心点儿!”他挥舞着瓶子大喊。这死家伙!大早上的飙什么车嘛,知不知道地上很滑啊,还骑那么快,又没有人看,耍什么帅!

“没事的——”声音拖得长长的,人早就转了一个弯,让灌木丛挡住看不见了。

钟涛喝口水又开始跑步。他和常朗同龄,都在C大计算机系,身材比常朗略矮一些,不像常朗有近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不过由于两人是室友又都活泼好动、热爱运动的缘故,在这个略有些死板、分数至上的C大里,自然而然地成了好朋友。

每天早上,其他人还在睡懒觉,他们就已经早起开始晨练了。他喜欢跑步,可以锻炼体能和意志,而常朗却不知疲倦地在校园里疯骑自行车,一连两年都还兴趣不减。

他也觉得奇怪,有什么好玩的呢?常朗只是笑笑说,他只是觉得“近处无风景”这句话不太对,因为在C大,每骑一圈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第一圈看见树根那悄悄长出了个小蘑菇,第二圈看见几只小鸟蹦来蹦去,第三圈……反正他总是能从最平常的景物中挖出新奇来,发现生活的美好来。他实在与那些整天松松垮垮或是哀声叹气的学生不一样!

常朗照旧哼着小调,间或吹两声口哨,飞快地蹬着车子。

他开心地眯着眼睛,从浓密的睫毛中看闪烁的太阳,眼前的一切都那么光亮精彩。转过这个圈儿,就是学校后面的一小块林地了,那里是他最喜欢的幽静环境。

“哈——”他蹬着车从一个小坡上直冲下去,在车子腾空的一瞬,享受片刻飞翔的感觉,像平常一样,感受自由自在的美妙。可是,与平时不一样的是——坡下正有一个瘦长的影子踽踽独行。

“快闪开!”喊声还没消失,常朗慌忙一捏刹车,车子一时失控,一下子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那人连身都没来得及转,就闷哼一声被撞到一边去了。

常朗慌忙爬起来,跑过去把他扶起来:“对不起,你伤到了吗?”每天早上都没有人的,这已经是两年来的惯例了,所以他才会放心大胆地骑,没想到突然冒出个人来,雨后的草地又有些滑,才会刹车不住。

那个人摇摇头站了起来,低着头把膝上的泥掸掉。常朗也好心地帮他把背上沾的草叶拍落,很抱歉地说:“对不起,刚才我骑得太快了……”

拍在那男孩肩上和背上的触感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第一个感觉就是——太瘦了!肩膀窄窄的,更可怜的是不够他身材的一半,拍上去硬硬的,像是营养不良。常朗不自觉地将目光向上移,头发短短的,因为他现在正弯腰而荡下去几缕,看不清面目。

白T恤,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半旧却非常整洁的鞋子。他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勤工俭学的穷苦学生。

常朗满心歉疚,一连串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最好看一下,有没有伤到哪里……”他的话说一半就停住了。

那个男孩终于奋力拍掉了膝上的一大块草,抬起头看他。

他比自己矮一点,大概有170公分,有着很清秀的轮廓,白皙的皮肤、玲珑的嘴巴和下颌,但是那双眼睛隐隐露出的寒芒足以让人忽略这些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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