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首次拜访无非是恭维客套,话一完拜访也就结束。偏偏阿尔芒又不会。当她坐起身来,将原来包在头上的纱巾围在脖子上,支起双肘,声称她已经痊愈,这应该归功于他,并且拉铃叫人点起小客厅的全部蜡烛时,这位著名的旅行家在小客厅中已经呆了一小时,谈天说地,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他感到自己无非是这个女人玩弄的一个工具。继刚才的巍然不动之后,现在接着来的是最妩媚的动作。她向德·蒙特里沃克生转过身来,答复刚从他那里挖出来的心里话,似乎那使她大感兴趣。
她说道:“您极力要我认为您从来没有恋爱过,这真是想拿我开心。这确是男人们对我们的奢望。我们相信他们的话,纯粹是出于礼貌而已!在这个问题上,难道我们不是通过自己的经历,学会了应该相信什么吗?哪儿有什么一辈子从来没有一次陷入情网的男人?你们喜欢欺骗我们,我们这些可怜的傻瓜,也就听凭你们这样做。因为你们的欺骗仍不失为对我们情感高尚所表示的敬意,我们的情感可是纯洁无瑕的。”
道出这最后一句时,语气里充满了高傲和自豪,顿时使这位情场新手成了弹入深渊之底的泥丸,而公爵夫人则成了一位天使,重又向她特有的天际飞去。
“见鬼!”阿尔芒·德·蒙特里沃内心高叫道,“要向这个桀骜不驯的女人说我爱她,得怎样下手呢?”
其实他已经说了二十次,或者更正确地说,公爵夫人从他的目光中已经看出了二十次。她看出来,这个真正大男子的激情,可供她消遣娱乐,可向她毫无乐趣的生活中注入一些乐趣。于是她已经准备在自己周围极其巧妙地筑起一定数量的堡垒,一定要他将这些堡垒一一拿下,才能允许他进入自己心中。蒙特里沃成了她任意耍弄的玩物,他要一面跳跃着跨过一个接一个的障碍,一面又要保持稳定,正如遭受顽童折磨的小虫,从这个指头跳到那个指头上,以为是在前进,实际上那狡猾的狠心人不过让它呆在老地方面已。公爵夫人也看出,这个性格刚强的人并没有说假话,这使她感到难以形容的幸福。阿尔芒确实从未恋爱过。他对自己很不满意,对她更不满意,于是要告辞。见他那赌气的神情,她心花怒放。她知道,用一个字,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可以让那神情烟消云散。
“您明天晚上来么?”她对他说道,“我要去参加舞会,我等您等到十点。”
第二天,蒙特里沃大半天时间都坐在书房的窗旁,抽掉了计其数的雪茄,以消磨时光,这样总算熬到了更衣和到德·朗热公馆去的时间。了解这位男子伟大价值的人,见他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战战兢兢,得知这位思想活动范围可以囊括几个世界的人,现在的思想却缩小到一个娇小情妇小客厅的比例上,一定觉得他怪可怜的。他本人也已经感到,这幸福太有失自己的尊严,所以为了挽救自己的一生,他是绝不会将自己的爱情向任何知心朋友倾诉的。当一个人堕入情网,占据他的羞耻之心中,难道不总是有些羞愧么?难道不正是他低声下气,才造成了女人的趾高气扬么?总之,难道不正是一系列诸如此类的原因,女人们不能理解,使她们几乎毫无例外地总是首先将他们之间爱情的秘密透露出去么?大概她们对爱情的神秘已经厌倦了。
“先生,”随身男仆说道,“公爵夫人暂不见客。她正在更衣,请您在此稍等片刻。”
阿尔芒在客厅中踱来踱去,仔细揣摩着客厅中每一细部所表现出来的雅趣。他一面欣赏着来自于她、透露出她的生活习惯的物品,一面对德·朗热夫人赞赏备至,虽然现在他尚未掌握其本人及其思想。大约过了一小时,公爵夫人悄然无声地从她房中走出。蒙特里沃回过头来,见她步履轻盈如影子一般走过来,不觉浑身震颤。她走到他身边,却没有俗气地对他说:“您看我怎么样?”她对自己信心十足,专注的目光仿佛在说:“我如此盛装,是为了讨您喜欢。”
只有一位老年仙女、那位受人歧视的公主的教母,才能如此巧妙地将这样一缕轻纱围在这个俏丽的人儿脖子上。她锦缎般的皮肤发出光泽,更将纱巾的每一褶绉衬托得色调更加鲜艳。公爵夫人简直丰采照人。淡蓝色的长裙,发际的鲜花与裙上的点缀交相辉映,仿佛通过丰富的色彩,赋予她窈窕而又变得飘飘欲仙的身段以固定的形状。当她飞快地向阿尔芒滑过来的时候,垂在身旁的纱巾,两端都飘舞起来。诚实的大兵情不自禁地将她比作在水上、花间飞舞并且仿佛与之合为一体的美丽的蓝色小蝶。
“让您久等了,”她说道,那声调是女人要讨男人喜欢时都会用的。
“如果我知道会见到象您这么美丽的女神,我会耐心等上一辈子的;不过,提及您的美貌,确实不是恭维之词。恐怕只有对您无限崇拜才能使您动心了。让我亲吻您的纱巾吧!”
“啊,去!”她说道,作了一个高傲的手势,“我很敬重您,可以把手给您。”
于是她把还有些湿润的手伸过来,让他亲吻。刚刚熏香沐浴完毕的女人的手,还保持着难以名状的清新,丝绒般的柔软,使你产生一种快感,从嘴唇一直渗入心田。所以,一个钟情的男子,感官的欲念如果与他心中的爱情一样强烈,这表面看去非常清白纯洁的一吻,可能会激起可怕的风雨。
“您会永远这样把手伸给我么?”将军毕恭毕敬地吻着这只危险的手,谦卑地问道。
“是的。不过我们的关系也就到此为止了,”她嫣然一笑说道。
她坐下来,想戴上皮手套,却又显得那样笨拙,皮手套一开始过紧,怎么也套不上手指。一面她又望着德·蒙特里沃先生。此刻他正轮流欣赏着公爵夫人和她那反复动作的优雅姿态。
“啊,很好,”她说道,“您很准时。我喜欢准时。陛下说他就是国王礼貌的化身。不过,咱们私下里说说,我认为他最喜欢阿谀奉承了。嗯,是不是?您说呀!”
她又瞟了他一眼,向他表示那靠不住的友情。发现他幸福得说不出话来,为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兴高采烈。啊!鲍爵夫人对作女人这一行,是再在行不过的了。随着一位男子变得越来越低三下四,她深知怎样提高你的尊严;随着一位男子步步向前,越来越陷入多愁善感的幼稚无聊之中,她深知怎样用空洞无物的奉承话来报答他。
“您千万不要忘记九点钟来。”
“好。不过,您每天晚上都去参加舞台么?”
“那我怎么知道?”她耸耸肩膀答道。那孩子气的动作,似乎承认她是非常任性的,一个情人就应该这样接受她。“再说,”她接着说下去,“这对您有什么要紧呢?反正点带我去就是了。”
“今天晚上,”他说道,“不大好办,我的装束不合适。”
“我似乎觉得,”她自负地望着他,答道,“如果有人会为您的装束感到难堪,那就是我。不过,旅行家先生,您要知道,能够挽着我的胳膊的人,总是超乎时髦之上的。没有一个人敢挑他的毛病。看得出来,您还不了解上流社会,这样我就更喜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