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听中心找到阿祥时,他正和别人在打撞球,思鴒原本想自己出去晃晃就好,但阿祥坚持从旁协助,思鴒只好由着他了。
到了停车场,找到刘庆的凯迪拉克,思鴒坐上驾驶座,有些犹豫的问:“阿祥哥,我以前会不会开车?”
“会。不过技术不怎么好,凯迪拉克的车体很大,你一定应付下来,所以没有我在,你千万别开出门。”阿祥回答她。
“哦。现在看看我记得些什么吧!”思鴒抚着方向盘上的真皮纹路,兴致勃勃的发动引擎。
五分钟后,她放弃了,因为她真的卡在车位里。
“阿祥哥,你帮我转出去吧!我想我不行了。”思鴒有些不好意思,刚才还自信满满的样子。
阿祥笑着与她交换位置,熟练的将凯迪拉克的长车头打弯,眼看就要安全的月兑离车垃,这时思鴒突然喊停!
阿祥紧急踩下煞车,车内没有固定好的东西跟着一阵乱摇。
“阿样哥,还是不要了,这车太大了,何田的车是不是小一些?我们开何田的好吗?”思鴒为自己的反复感到过意不去。
“没关系,我去找何田拿钥匙,你在这里等一下。”
阿祥疼思鴒比疼自己妹妹还多,这点小事情还不至于让他翻脸,何况思鴒现在的身体状况更让人怜惜呢!
当阿祥轻松的将车子切回原车位时,思鴒看见自己的脚边有东西在闪闪发光,于是弯身去捡,一定是刚才紧急煞车时掉下来的。
“小心,别撞到头哦!”阿祥细心的叮嘱。
当思鴒拿在手中,才确定那是一只精致的打火机,而且还隐约来女人的香水味。
自己抽烟吗?不,应该没有。她没有烟瘾,也从来不喜欢烟味,庆似乎明白,每次抽烟都要跑到外面去……
那么这是谁的?难道他有别的女人?
老婆失踪了两年,男人会做些什么呢?
思鴒不动声色的转头问阿祥,“阿祥哥,我捡到一只打火机。”她故做天真的笑着。
阿样瞟了打火机一眼,脸上的表情瞬间冻结。接着他夸张的咧着嘴笑道:“哈!是我老婆的,她找了好久,真多亏了你,你真是个福星。”
他想伸手去拿,但思鴒聪明的避开。
“这样?那我来打电话告诉她吧,她一定很高兴。”她心想这其中必定有鬼,看阿祥的表情就知道了,他连三岁小孩都骗不过。
“这……我记错了!是我女朋友的,你千万别告诉我老婆哦!”眼看破绽百出,阿样立刻翻供。
“那把你女朋友的电话给我吧!”思鴒继续巧妙的逼问。
阿祥百口莫辩,糗在当场。
“是庆的女朋友吧!”思鴒替他明说。
“呃,鹰眼哥和她没什么,你不要误会,何况她都是我在接送的,跟鹰眼哥的关系很单纯,你明白吧!”
“你接送她去哪?如果关系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单纯,你干么解释那么多?”简直是欲盖弥彰!
“呜……”他真是个头脑简单的笨蛋!
“她是谁?我认识吗?”
“以前认识。”
“你认为我该生气吗?”
“又不是说不想生气就不生气,最重要的是你怎么想。”“阿祥苦口婆心的说。“鹰眼哥真的很爱你,他一直没有放弃找你。你知道你失踪后那一个礼拜他是怎么过的吗?他每天去你失踪的那家医院闹,动用黑白两道的势力,搞到那家医院差点关门大吉。后来胜哥知道了,还把他找去臭骂了一顿,因为那家医院是血山盟罩的。”
医院最后有交出一名叫康正顺的小混混,鹰眼打断了他的肋骨,挑断他的脚筋,才得到一个叫江媚红的名字,及该院院长跟你有关的情报。
但当鹰眼回到医院找他时,院长连进璋早就不知藏到哪儿去了。
一个月后,连进璋将医院月兑产,移居海外,不见踪影,汪媚红也从没现身过。刘庆只有边打探思鴒的消息边寻找两位罪魁祸首。
想不到如今思鴒已重回刘庆的怀抱,那两名眼中钉依然藏匿无踪,一点消息也没有。哼!这两人上辈子大概是属老鼠的,可真会躲!
“阿祥哥,庆的会议什么时候结束?”思鴒落寞的问。即使她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但心里还是在意。
“可能还要一段时间。”阿祥有点担心的回道。她看起来太平静了!
“这样。”思鴒沉默了会儿,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什么决定。意外的,她听儿自己说:“我们去见那个女人好吗?”
第九章
阿祥将红色的凯迪拉克停在一栋高级公寓下,来到简丽丝家门口。
简丽丝已呈半息影状态,全心全意在伺候刘庆,希望他能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
但是当她打开大门,看见刘庆的正牌老婆就站在面前时,她感觉自己等于被半宣判了死刑。
须知她现在虽然身为刘庆的情妇,但他对她可是一点情份也没有。现在她老婆回来了,他还会找她吗?
而思鴒又来做什么?还跟着阿祥一起来,这表示她知道了她和刘庆的关系了?
“阿祥?”简丽丝以询问的眼光看阿祥。
“还不让我们进去?”阿祥对简丽丝的态度跟思鴒天壤之别,简直把她当成路边的杂草,不屑得彻底。即使她是鹰眼哥的情妇,但鹰眼哥可从来没把她当人看,她比较像货物,老是由他负责运过来搬过去。
“进来吧。”简丽丝退后一步让他们进屋。
思鴒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和刘庆的第三者,迟迟不发一言。
她自己也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也许只是看看吧!看看对手是个什么样的人,看看庆为何会和她在一起?
“思鴒,你这两年去了哪儿?看你好像瘦了,吃了不少苦吧!”简丽丝没找话聊,总不能这样干瞪眼下去吧!
思鴒昏睡了一年,肌肉怎能不萎缩呢?想恢复两年前的体态,还要花一点时间。
她并没有回答简丽丝的问题,只是拿出先前捡到的打火机,放在简丽丝面前。
“我是来还你这个的。”她看着打火机说。
简丽丝看到自己的名贵打火机失而复得,不觉露出欣慰的笑容。
“谢谢!我找了好久,你在哪儿找到的?”最好是在鹰眼的口袋里,最好让这个丫头气到吐血,嫉妒到再次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
思鴒还是不回答她的问题,反问:“你爱庆吗?”
“谁?”
原来简丽丝平常都叫刘庆鹰眼,这会儿一时倒忘了鹰眼就是刘庆,况且刘庆也不准别人叫他庆,庆这个单名是属于思鴒的专利。
“我是问你爱刘庆吗?”思鴒重复着自己的问题。这个女人是故意回避问题还是在拖延时间?
简丽丝顿了一下,这才弄懂思鴒的问题。
她心忖,鹰眼的确高大威猛,气宇非凡,但他这个人书读得不多,举止又粗鲁,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不过如果把他和那些油腻腻的老头摆在一起,是称头多了。而且他体力好,床上功夫赞,也不玩蛮态游戏,看在钱的份上,她当然选择年轻力壮的鹰眼喽!
思鴒这么问有何用意?想成全她?
对了!她不是有癌症吗?也许她快死了,看她那么瘦。
怕喜形于色坏了好事,于是简丽丝再次发挥她演戏的天份,瞬间红了眼眶,轻蹙着眉,眼中泛着泪光说着爱的语言。
“我真的很爱鹰眼。”我真的爱死他的钱了!你怎么不死在外面呢?还回来做什么?
“原来如此。”思鴒看似了解的点点头,然后镇定的说:“那么你和庆分手吧!我不会让庆有机会再来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