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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永远 第5页

作者:尧尧

那么久了,为什么救护车还没来?要是她也昏过去怎么办?

“让我来吧!”

当薇安又吸了一口气时,她听到一个男人说。

她抬头仰望,是祁南。

“妳休息,让我来。”说罢,将她拉到一边,自己跪了下去,接替她刚才的动作。吸气、送气、按压……动作与她的一样,只是更强劲有力。

希望祁南可以给老王更多的氧气。老王,加油!

薇安趁祁南吸气时触模老王的颈部,感觉到了轻微的脉搏。

然后她看到他的胸部起伏了一下又一下。

“他恢复呼吸了!你看,他会呼吸了!”薇安大叫,拉着祁南要他看。

薇安差点喜极而泣!

刺耳的汽笛声由远而近,救护车一停下来,救护人员立刻冲下来将老王抬上担架,再将担架抬上车。

祁南简单的向救护人员说明情况,并交代身旁的干部陪同去医院。

薇安也想跟去,可是她待会儿有课。还好老王已恢复呼吸,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才对。阿弥陀佛!

救护车疾驶而去,围观的人各自回到工作岗位,大厅顿时变得冷清。

“该怎么谢妳?”祁南问薇安,他佩服这女人的勇气与毅力。

“没什么,举手……”本来想秀一下昨天学生教她的成语,却一时想不起来。她不好意思的傻笑。唉,现在她的脑袋只剩浆糊了。

“妳要说的可是『举手之劳』?”看她猛点头,他接着说:“我不赞同,这可是『救命之恩』。”

留意到她眼里的一抹蓝,他心想:这女人并不如他所想的保守,连隐形眼镜都有颜色。

薇安笑了,她建议道:

“要谢我,就开个CPR班吧!”

CPR现代人必学的急救技术,绝对值得推广。

“好主意,不过谢妳还是要的。”祁南看着薇安唇边的梨涡,闪了一下神。

他改变主意了,他决定自己并不讨厌这个女人。

“再说吧!”

她忽然发现他唇边一点红。

天啊,那是她的唇膏。

她在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沾上了老王的嘴,而后间接沾上了祁南的嘴;就像接吻一样,她的唇膏落在他的唇上。她今天用的是香奈儿蔷薇红,她的最爱。

她蓦地脸红了!

她飞也似的逃进洗手问去整理服装仪容,顺便补了个妆,重新涂上口红。

出来后看到他居然还在那儿,显然也已整理过服装仪容。他一定也发现了,还好他没提,不然可尴尬了。

薇安想起四点钟的课,她低头看手表,快迟到了,不走不行了。

“赶时间?”祁南问道。

“嗯,四点有课。”薇安大步往门口移动,带头走在前面。

“在哪儿?”祁南几乎是用追的。

“和平东路二段。”她原本束在脑后的头发放了下来,挑染微卷。

“我送妳!”怎么搞的,她就不能停下来面对他讲话?

“不必了,谢谢!”她的套装剪裁合身,腰细腿长。

“妳不是赶时间吗?”他不死心的问。

“我搭出租车。”两吋半高跟鞋,健步如飞。

“搭我的车不也一样?”这女人真是不给面子。

走到马路边,她猛地收住脚步,紧跟在后面的他差点撞了上去。

“祁经理,听说你才刚回台北没多久,是吗?”

“是。”撞上去会是什么感觉?他痴迷神往。

她伸出右手招出租车,然后总算回过头正眼对他笑着说:

“那么我敢打赌,你超车的技术绝对比不上出租车司机。”

临上车,她挥挥她的左手,说:“谢了,祁经理。”

祁南望着出租车绝尘而去。

此刻,他决定自己还是不喜欢她。不是她的套装,不是她的发型,不是她的脑袋秀逗,不是她拒绝搭便车,而是--

他看到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

美绢从美国回来了,硬拉着薇安到台北街头采买结婚要用的东西。

她们先逛一○一,又到东区SOGO,再杀到新光三越,然后血拚仁爱路精品店。

薇安好久没走这么远的路,腿酸了,直嚷着要找地方坐,于是她们便走进一家咖啡店。

两人各啜了一口饮料,美绢问:

“听说妳救了四海公司的王副理?”

“王副理?我只知道他们叫他老王。”后来薇安去医院探望过他,老王的情况恢复得很好。那次祁东也在,他也说要代老王谢她的救命之恩。

“妳真勇敢。”

“明知有机会救活,怎么可能不救?”

“妳说的是『见死不救』。”美绢来个机会教育。

“对,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妳一直对妳妈的死耿耿于怀?”

“要是当时我在场就好了。”薇安闷闷的说。

“妳不要自责,人死不能复生。”美绢劝她。

“……”薇安听不大懂,但她知道美绢是在安慰她。

只是,谈何容易?妈妈是她唯一的亲人啊!

美绢不想让气氛太沉,改聊别的。

“薇安,妳应该要常常出来逛逛,台北很热闹的,可不比纽约逊色。”

“逛街?太奢侈了。美绢,妳明知道我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薇安喝口果汁,苦笑着说。

“谁叫妳一回来就接那么多工作?”

“还不是妳!害我每个礼拜都要多花半天待在四海。不过现在可好,妳回来了,我也可以少一件事喽。”薇安佯装抱怨,其实她有点舍不得哩!

“说到这个,我想拜托妳再帮我多代一个月。”

“什么?!不是说到十一月底?”

“我想好好的度个蜜月嘛,一生只结一次婚耶!”美绢不好意思的说。

“是喔,把妳的快乐建筑在我的痛苦上。”现学现卖,刚刚在服饰店杂志上看到的句子。

“薇安,妳的中文进步不少嘛!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饶了我吧,别再说我听不懂的话,我已经受够了。中文好难,尤其是写中文字就像在刻字一样,我用中文写文章的时间几乎是用英文的十倍。”薇安抱怨,难怪她会那么忙,每天都觉得时间不够用。

她的时间之所以不够用,主要是因为“语言”,中文简直要她的命!

她在美国长大,英文是她的母语,中文却成了她的第二外语。妈妈规定她在家里只能讲中文,也教她阅读,但很少教她写字,更没教过她注音符号。她猜妈妈的中文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她也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

简单的中文听说读,只要不是太艰涩,她都勉强可以应付;至于写字,尤其是用计算机中文输入,她可就不行了。偏偏台湾的学术论文都用中文,她光是找键盘上的注音,就花掉大部份时间,更别提她菜得可以的中文写作能力了,写起文章来总是辞不达意。

“我看哪,妳应该到国语日报去上正音班,由ㄅㄆㄇ开始从头学起,不然上作文班也行,至少可以让句子通顺一点。”美绢半开玩笑的说。她是大学毕业才到美国留学,所以她的中文底子很好。

“少……来了。”薇安本来想讲“幸灾乐祸”,但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只好放弃。

“有空多看电视、多看报纸。”

“有空?难喔!”薇安支着下巴,意兴阑珊的说。

她必须用今晚的彻夜不睡来弥补陪美绢逛街的时间,还得空出下星期六去参加她的婚礼;这一来势必得再多熬几个晚上。看电视报纸?下辈子吧。

美绢开始兴高采烈的打开大包小包审视今天的战果,果然十分辉煌。有新嫁娘的内衣、睡衣,大喜之日要穿的鞋子,蜜月期的美衫,还有一些首饰、皮件等等。结婚要这么麻烦吗?所有的东西都要买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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