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男人,在槟榔摊里面。
车子愈走愈近,他握著方向盘的手愈来愈紧。他怎么会认为方尔雅和他的寻寻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许珊迪至少还在房间里做交易,她竞在大马路边为一个男人宽衣解带!
他也不该太讶异的。第一次见到她,她不也是让一个男人当众……
手指不知不觉地按了喇叭,剌耳的噪音惊醒了那对纠缠得难分难解的野鸳鸯。
“有客人。”方尔雅猛力推开魏孟祥一再缠上来的双手,再度拨了拨发丝,随即虚应地抬头微笑。
是以轩!她在心中惊喜地喊。是陆先生!又让他看到这不堪入目的画面……
她的脸色红了又白。魏孟祥放在她光果双肩的魔爪让她又是愤怒又是难堪。
“买包菸。”他冷著声音说道,语调像是一颗末爆的原子弹。他大老远开了一个钟头的车,只为了看这一场好戏吗?
方尔雅没有说话,沉默地把香菸递给他。
陆以轩又给了她一张千元大钞,不待她找零,就头也不回地走进车子,绝尘而去。
她忍了许久的眼泪还是决堤似地滑了下来,终於忍不住地趴在桌上痛哭失声。
“小雅,你怎么了?”魏孟祥手足无措地喊,对她的眼泪莫名其妙。
尔雅站了起来,狂怒地把他推出门外,“你走!你走!我讨厌你!”她从抽屉中拿出那个装了钱的信封,扔到他身上,把门锁了起来,毫下理会那些钱可以维持家里好几天的生计。
脑海中只看到陆以轩离去时的目光,又是愤怒,又是伤心,仿佛她从前也见过的。
他又离开她了……
第四章
郑惠文手中提著菜篮,走出嘈杂的菜市场。越过马路,转入通往家中的小巷。
“方太太,买好菜了?这么早!”
迎面而来的一个声音喊住了她,她停下脚步,是住巷子口的林太太。
“是啊,林太太,你早。”郑惠文客气地跟她打招呼。
“方太太,我听说你家老方把房子卖给了建设公司了?卖了多少钱?建设公司也找上我们家了,说是这一带的房子都是一百五十万成交的,是不是真是这个价钱?”
卖房子?郑惠文愣了一下,真有这回事?丈夫可从来没跟她提过啊!
难道他要等他们母子三人露宿街头才肯说吗?
林太太看她发愣的模样,约莫也猜得出是怎么回事。方志伸是个出了名的酒鬼,这一带无人不知。酒癖奇差,打残了老婆一只手也不是什么秘密。她不由得在郑惠文垂著的左手停留了一会儿,怜悯的目光重新回到她脸上。一个这样的丈夫,什么事做不出来?
看来从方太太口中是打听不出什么的,若不是她今日提起,只怕方太太得等到建设公司来拆房子,才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过,这全是别人的家务事。“你还不知道?那我再去找你们隔壁的老杨问看看好了,我去买菜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郑惠文仍是定住脚步,动也不动,然后她剧烈地咳了一阵子。瘦弱的身躯在风中瑟缩著,过了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抬脚继续走,
一回到家,她放下菜篮,也没心思去清理那些瓜果青菜。
现在丈夫手里有了一百五十万的钜款,她是不敢指望他会拿出一分一毫回家的。
可说不定他现在有了钱,会愿意和她离婚。他是绝对不会颐意妻儿来瓜分他那一大笔钱的。
这事可不能拖著,那些钱在他手中也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若是在离开人世之前,还得顶著方太太的名义,她才真会死下暝目。
还有,她绝对不能让丈夫一辈子拖累尔雅和尔杰永不得翻身。
心中仔仔细细地盘算了好一阵子,觉得这事八成有望,她疲累苍白的脸孔终於泛出一缕久违的笑意。
“阿伸,听说你把我们家房子卖了一百五十万?”郑惠文见丈夫哼著曲儿进了家门,看来心情甚佳,便开门见山地问。
尔雅还在上班,她早早把儿子打发上床,免得谈话不如预期会祸及儿女。
方志伸吃了一惊!他和建设公司的人签约取款都是约在外面,怎么这婆娘会知道?
定是那些多嘴的三姑六婆。
瞒也瞒下住,他索性承认,这女人能奈他何!“是又怎样?”他有点不耐烦的口气。
“那好。”她这两个字一出口,倒让方志伸吓了一跳。什么?她不哭天抢地,骂他这个死没良心,房子卖了他们要住到哪里去吗?
“小杰已经三年级了,”郑惠文继续说道:“他的同学早就都在补习钢琴小提琴英文画画什么的,小杰也该去学一学,免得以后跟不上人家,听说这些才艺都是要算成绩的,我已经打听过了,一星期上一次钢琴或是小提琴,—堂只要五百块。英文课一个星期两堂,一个月大概是两三千块。还有让小雅回学校去读书,她离开学校那么久,大概只能上个私立高中,一学期的学费也大概不用五万块,卖房子的钱应该可以让她用到高中毕业了。”
开什么玩笑!拿他的钱去帮儿子女儿付学费?那不等於把它扔进大海吗?他怒目瞪著她,恶声恶气地说,“补什么习?念什么书?读书又不能当饭吃!”
“你要他们将来跟你一样没出息吗?”这句话一出口,她便等著迎面而来的拳头,今天她非得挺得住不可。“养儿育女本来就是你做人家爸爸的责任,何况你现在又不是没钱。孩子的监护人有那么好当的吗?”
什么监护人引这女人今天干嘛用这种文诌诌的名词?“什么劳什子的监护人?谁爱当谁去当!”
“我们是夫妻,当然是孩子的共同监护人。不然你把钱分我一半,孩子的学费都由我付!”
“我就知道!你这婆娘就只会打我钱的主意!你休想!”他大力地挥了两三下拳头。这女人两天没修理,胆子就大起来了吗?
“根据民法规定,你的钱本来就该有一半是我的。要下然我去法院请法官评评理,说不定法官一知道我一只手是让你给打坏的,还会把钱全都判给了我。”她威胁著,知道丈夫和大多数人一样,一提到上法院便有些害怕。
方志伸有点心虚地看了她左手一眼,回想著她刚才提过的金额。一个月付几千块帮儿子付补习费,听起来不算太多。女儿呢,这可万万不行。先别提花钱让她念书,原先每个月的那笔薪水就没了。
“女儿都那么大了,还念什么书?我只答应让小杰去补习。”
“不行!女儿一定得让她回去念书。她才国中毕业,将来能做什么?让她卖一辈子的槟榔吗?你如果不肯帮她付学费,那我们离婚好了,儿女都归我,没你的事!”
“离婚就离婚!我现在有了钱要什么女人没有!你别指望我会给你一毛钱的赡养费!”
好不容易等到他这句话,郑惠文立即把事情咬定:“好,那我们明天就去户政事务所登记。还有,你既然放弃监护权,日后你也绝对不可以去找儿女要钱,这些你都要清清楚楚写下来。以后反悔,我就去法院告你!”郑惠文知道这种声明多半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只不过吓他一吓,料定了丈夫不会有这样的法律常识。
“我养他们这么大……”
郑惠文立刻截断他的话:“是我养他们这么大!”
“哼,写就写!”方志伸不高兴地哼了一声。转念一想,现在那笔钱就全是他的了,高兴怎么花就怎么花,谁也管不著!思,乾脆再出去暍两杯庆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