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无语怨东风地再一叹,秋水无骨的手很无奈地从额上滑落,向他伸出,“百里新语。”
他微怔,盯着伸到眼皮下的手,不知该如何。手很白,淡淡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若隐若现。不知……这手牵在掌中是何等柔滑……
脑中刚跳出这个念头,他脸色微变,暗骂自己心术不正。眼角微微瞥开,见到被唤“邦宁”的护卫冲自己打手势……恕他蠢笨,不能理解那莫名其妙的手势。
第1章(2)
移开视线,不顾邦宁遽然变冷的视线,他正要转身,无骨小手已握住他的大掌。乍愣之下,手被用力摇了摇,丢开,她的笑语同时响在耳边——
“易公子,欢迎光临我烟火楼,择日,百里新语恭候大驾!”说完,她转身走入轿内,依旧是步步摇情落月。
坐定,起轿,一行人诡异地来,诡异地去——别人怎么看易季布不知道,至少,他心里就这么认为。
烟火楼?什么地方?她在这城里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面无表情,眼瞳垂落。
展开的右掌尚余她的香气和触感,他五指微微动了动,缓缓垂下。袖落的须臾,将那抹未及消散于空中的芬芳,挽留。
“那个……易大人啊,您这是去哪儿?”
一声叫唤让抬脚的男子回头,“孙总把?在下回官衙。”
火情已灭,后继工作也安排妥当,他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回衙署阅读风物志,以尽快了解此地民情。
“季大人若不介意,等下官一同回去,可好?”孙总把一张黝黑的脸扬起微笑。
易季布颔首,找了一处不碍事的角落站着。他见孙总把向救火兵交代几句,往回走的当口,身后传来一道轻沉的脚步声。随着他的转身,轻朗的嗓音响起——
“易大人救火之急,果敢明敏,宗某佩服。”
来到他身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头戴苍水玉冠,褐绸春衫,外罩蓝罗半袖袍,袍上绣以云藤水纹,腰带上挂着三个玉佩,手中正拿着一把折扇轻摇。
一句话形容——满身的财大气粗。
易季布不认识此人,只当他过来打招呼,听他话中并无敌意,仅点头笑了笑。
“当机立断以铁锚拉断横梁,再劈断四根主柱,借屋顶倒塌来阻止火势蔓延,易大人,你让宗某不得不佩服啊。今日,宗某可否有幸交你这个朋友?”
“宗公子过奖,这些只是救火的常识。”他脸色不变。交朋友当然可以,但这人总是“宗某宗某”,至少也要让他知道名字才行。
罢这么想着,孙总把已经走过来,“咦,宗公子也被这小火吸引来?”
“有热闹,当然要看。”宗公子摇着折扇,眼睛不离易季布。
“这当然、这当然。啊,这位是易大人,大都新调的同知,昨儿刚到。”孙总把笑着为两人引见,“易大人,这位是清风酒楼老板,宗盛道宗公子。宗公子才高八斗,风流倜傥,与易大人年纪相仿,日后见面的机会一定很多。”
为什么见面的机会多?是说他与宗公子一般风流,还是说他会常去清风酒楼?或者,宗公子是个惹事之辈,常被请去衙门?
盯着孙总把过于献媚的笑,易季布暗忖。同样是拿官俸,但同知的俸禄不比以往,他无奢侈之习,断然不会常去酒楼,两人若常有机会相见……嗯,多半是宗公子被请入官衙。
如此说来,此人算是个生事扰民之人。
心中有了定数,他抬头,“宗公子,在下初来贵宝地,日后还请多多指教。”他有自己的坚持,但官场混得久,虚应逢迎的嘴脸见得多,做起来也自然。
宗盛道哈哈一笑,“啪”地收了折扇,眼含趣味打量他一阵,方道:“易大人啊易大人,易同知,宗某……定要交你这个朋友。”他回头,召过身后一声不吭的侍僮,指着易季布道:“记下,易大人是本公子新交的朋友,他去清风楼,无论带多少朋友,三顿免费。”
“是。”侍僮从怀中掏出本子,“刷刷”写下数行字。
伸手拍拍易季布的肩,宗盛道另有深意地看他一眼,含笑离开。侍僮记完后,看了易季布一眼,面无表情追着主子离去。
不明所以盯着拐弯处消失的身影,他只当生意人好客,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举步向官衙行走。身边,孙总把颤抖而兴奋的声音响起——
“易大人、易大人啊……”
“孙叔,不在官衙,你不介意我唤一声孙叔,你就唤我季布吧。我初来,有些事还望您多指点。”
孙总把微微一愣,随即点头。他本就是豪爽性子,当下改了称呼:“季布啊,你刚来城里,有些事还是要知道的,不然,一不小心得罪了人可不好。”见他点头,将步速调得与他同步,孙总把四下望了望,小声道,“这城里,有些人惹不起。”
“哦?”袖中双拳微紧,随即缓缓放开,他轻轻点头。
又是如此,在哪儿都是如此。哪儿都有惹不起的人,都有得罪不起的官,在大都……在大都……罢罢,事如云烟,过去的都过去了,他又何必将自己困在往事里。
既来之,则……安之。
刹住跑开的思绪,他丢开往事,细听孙总把在耳边轻语。
“这世上,有钱的是大爷,大爷中的大爷就更是大爷了,得罪不得。刚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风酒楼老板。要说一家酒楼老板,也算不得什么,不过啊,宗家是咱们城里百年酿酒的行家,宗氏酿酒无人可及,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爷是疼到骨子里去了,他开酒楼,宗老爷当他好玩,没想到居然也有今天这个声色。都二十八了,也没见他娶妻。”
也就是说,宗公子不仅祖产富旺,他自身也是个赚钱好手,而且,很风流。
点头,易季布仔细听着,神色平静。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陈家,老爷陈放勋,五十多岁,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应家,老爷应得财,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别说还开了当铺茶楼青楼。这应老爷好风雅……咳,总之也是大爷中的大爷,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这些人,还是可以商量的。这些老爷虽然的,爱财的爱财,背后又有当官的儿子撑着,再怎么说,咱们吃的也是朝廷俸禄,只要让他们面子过得去,也不会太多刁难。”
“嗯。”
“不过呢……”孙总把突然压了声,似考虑该怎么说。突然,他丢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买两个馒头”,也不理他什么表情,径自跑向街边一家馒头店。
易季布回头望去,馒头铺外挂着巨大旗幡,上书“炙焦馒头铺”五字,铺面前站了许多人等馒头出笼,生意不错。孙总把去了一阵,托着两个荷叶包跑回来,递一包给他,“来,尝尝,城里最有名的馒头。”
接下,荷叶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阵阵香气。这个时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饿。
孙总把见他发呆,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是城里最时兴的馒头,我儿子最爱吃。”
炙焦馒头?
易季布捏捏荷叶包,有点硬,不像寻常馒头那般柔软。他道声“谢谢”,没多说什么,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怎么说都会有比大爷还大爷的人。”孙总把将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那人……城里商会老板,个个见了会给三分面子;那人……总是任着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时会过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尽量顺着,就算心里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