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厉害吗?”见他神色异常,曲拿鹤退后一步,小心翼翼。
“曲拿鹤,你师从何门?”
“没有哇,我想叫爹师父的,但自从十岁后他就不准我乱叫,一点也不疼我。”
“我儿时听家父提过,《九色秋千经》以柔制人。当年高僧弟子东渡扶桑,只学了经书的七式,听说武者后人手中有完整的《九色秋千经》。我远渡而来,正是为了它。”过招时,曲拿鹤躲闪的招式并无杀伤力,抬臂踢腿间却精准华美,如风过柳絮。他来中土正是为了寻找这本经书,若说它是一本武学秘笈也不为过。无论这小子说的话是真是假,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看招。”
二话不说,举掌攻了上去。
曲拿鹤竟一反常态,直接接下他一掌。两人同时震退五步,月牙笑又出现在脸上,“长兄,你对那个……《九色秋千经》好像很有兴趣哦!”
长秀不理,运气于掌,正要再攻,却被他突来的话僵住,如隔空被人点了穴。
“其实呢,你听的传闻可能有小小的误会。呐呐……咱们呢,还是把酒长谈好了,我告诉你《九色秋千经》,你告诉我木默受伤那天到底发生什么,好不好?”
传闻有误?
信他才有鬼。僵了片刻,长秀不再迟疑,五指成爪擒向他。
“长兄不信?”他也不恼,晏晏一笑,突敛去笑容,右掌左推右缩,幻化出层层迭迭的掌影,曲腿弯腰,轻易闪过长秀的攻势,右臂已缠上他的手,一掌击在胸口。
收势,他口中叫着:“长兄,我说真的,什么高僧武者,根本就是两个喝糊涂了的老头子……哇,你还来、还来,你……你打我脑袋……好,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酒——色——秋千——经。第一式,水性杨花——掌!”
啧,什么九色秋千经嘛,有那么厉害吗?他怎么不觉得。
老实说,他从老爹口中听到的是:一个老和尚和曲家不知第几代的爷爷臭味相投,两把老骨头某天喝醉了酒,看到林子里有位……据说是瑰姿艳逸又仪静体闲、芳泽无加又云髻峨峨,总之非常美丽迷人风华绝代的千金小姐在荡秋千,两把老骨头不知哪根筋不对,原本还谈禅论理,谁知谈着谈着竟谈到那女子身上,一时玩笑起了斗志,想比比谁能先引来小姐的青睐。和尚若赢了,自家那不知第几代的爷爷就得为寺庙连续五年贡上千两香油,反之,而和尚将寺中所藏的达摩经藏抄一份给自家不知第几代的爷爷……
诚然,两把老骨头的武功不差,但一时起兴又在酒后创出的武学,本身就存在粗制滥造的招式,两人回家后各自记下,也没花太多心思。随后两人的后辈偶尔闻之,将旧卷翻出来细细推敲了一阵,修正不当处,融入自己的武学心得,才有了今天的《九色秋千经》。
九色,实为“酒色”也。
不信?行,听听曲拿鹤嘴里念的什么——
“长兄,二三四五式来啦。看我的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唯吾独尊——掌、千叶花开——腿!”
我劈劈劈……我踢我推我扫我勾……
两道瘦长的人影时而交错,时而翻跃。长秀逐一接下,怀疑却如发酵的面团在心中涨起。
曲拿鹤的招式……他引以为傲的功夫,竟然躲不开他的攻势,这就是以不变应万变的以柔制刚?不,不像,他的招式如行云流水,每一个动作都华丽而精准,没有一丝多余,可以攻人,但,不伤人。
如此的功夫,值得父亲穷尽一生研究吗?值得他远离故土寻找吗?
“好啦,长兄,六七八式来了,接好——实相无相拳、达摩开山腿、守株待兔——拳。”
不伤人,完全不伤人。就算被他击中胸月复,他也只感到一股浅薄而无后劲的内力。
“最后一式,长兄,当心了。”前招未变,曲拿鹤反身冲向他。长秀习惯地推出一掌……蓦地,他心中一惊。
不同,与刚才的招式完全不同,为何背脊突来一股寒意?离那小子三尺距离,他竟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拉过去。
“嘿嘿,长兄,酒色秋千最后一式,红粉骷髅——吸!”
吸字唇边绕,长秀已不受控制地冲向他等待的巨大吸力中,而吸力在两人接近的一瞬间突然变成反弹,一吸一推间……
啪!一掌——定输赢。
他输了……
“来吧来吧,告诉我那个王爷到底做了什么,我就将秋千经默一份给你,好不好?好不好?你想怎么研究都行。”
“你……”这土包子大方得过头了吧,如此武学秘笈人人要想,他居然随便就能默一份?
“长兄,怎么样怎么样,你不要发呆了,我又没打伤你,不许骗我你受了重伤,故意要我赔诊疗费哦,我没银子。”振振有词,他事先申明。
“曲拿鹤,你可知,我名为长秀,却姓中条。”他的姓氏除了木默外,从未向他人道起,人人只知他叫长秀,是木默的侍从。被木默收留时,他已来中土两年,就连鲁王也看不出他其实是……日本人。他不信中土的学武之人能抛开民族和门户之见,将万人争相抢夺的武学秘笈白白给他。
“……”笑脸有些僵。
丙然。心中哼了哼,长秀垂眼。
“原来……长兄是日本人啊。没关系没关系。”难怪觉得他握刀的姿势有眯眯怪。啊,他好像听人提过,本朝曾多次出兵日本,因为海上风浪危险,没什么成绩。只是……他知道长秀无父无母,会不会是给大元的兵杀害的啊。他……应该不会算到他的头上吧。但,这个对他而言不重要,“我把秋千经默给你,你就干脆一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长兄,你婆婆妈妈的让小弟有点怀疑哦,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爽快点啦,不要磨磨蹭蹭犹豫不决。”他对男人向来没耐心。
“……”
“长兄……”
“你为什么想知道?”静呆半刻,长秀终于明白,他是真的想默经书给他,也真的不在意他是什么人。
“……嘿嘿嘿,这是秘密。”
“九色秋千经对你……不重要?”长秀试问。
“不,一点也不。”他好大声地回答。
呐!有人倒地——服了。
他花费二十多年寻找的东西,对这土包子而言竟然无足轻重?他是真的真的服了这满心桃花的曲拿鹤。但有一点,他一定要问清楚——
“你为何突然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
嘿嘿……傻笑以对。
为什么?
其实很……简单,他只是遵从娘的吩咐,娶个媳妇回家嘛。
弄明白了,他总算弄明白自己为何不远千里来大都。老实说,他也不是那种要人管吃管住爱占便易的人,来大都,因为……因为木默在这儿。
他的“三以原则”只要见到姑娘家就会自动生效,只是对木默,好像又多了点什么。
四年前初见,她昂首大笑,得意又骄傲,他想,那种纵意恣情的神色他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加上飒爽的驭马英姿,令得他佩服不已。然而,若非临行前再次遇上她,而她又对他有了“一饭之恩”,当时的木默之于他,或许仅是一个让他用“三以原则”相待的姑娘吧。
时隔两年的偶遇,她毫不忸怩地随他夜攀黄鹤楼,告诉他心有所属,当时的心情怎样,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隔天醒来不见她,有些怅然若失。
唉,他蠢他笨,直到两年后一刀划在胸口上,才知道自己对她……比“三以”多啊。只是,当时她心中有人,就算“三以”原则多了些什么,他也当天生对姑娘家的喜爱,不愿去细想。哪知,他死压活压地压在心里的东西,在质孙宴上让突来的一刀捅穿心冲了出来,再也压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