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唯一庆幸的是自己从没将对他的感情说出口。
就这样,曾经如同生命共同体的两人分开了,梓泳刻意不去听闻他的消息,只是这个压抑让她心里的空洞愈来愈大、愈来愈深,更令她沮丧的是无论她在大学交多少朋友,参加多少社团活动,玩得多疯狂,都无法阻止空洞感在心底蔓延。
大二的暑假,母亲打了通电话,要她回家聚一聚。
“读大学后,妳已经快两年没踏进家门一步了,我不允许妳这样下去,学校一放假就立刻给我回家,云钧也快退伍回来了,我们可以顺便帮你们这两只流浪狗洗个尘。”范静香在电话里如是说。
流浪狗三个字让梓泳想起一本名为《爱情里的流浪狗》的书,不过她拒绝承认自己正在爱情里流浪,她只是遭到某人的放逐,无情的。
“妈,我真的不能回去,我已经接了几个平面广告,还要跟戏剧社的人去台北的剧团排演,真的走不开。”虽然她在剧团里的角色只是可有可无的路人甲,但只要能让她当不回家的借口,再烂的角色都无所谓。
老妈为她的决定气得要命,却也因为天高皇帝远,再也无法随心所欲的控制而难奈她何。
暑假一开始,梓泳就开始进行平面广告的拍摄工作。
走进这个圈子后,她有点怀疑戏剧社的指导老师为什么要介绍她来拍平面,因为身边走来走去的女孩子无一不是高挑性感又美丽,她还以为自己一六七的身高已经够高了,没想到一站出来不是比别人矮一个头就是半个头,就在她准备逃走之际,被摄影师高承广给抓了回来,没礼貌的捏着她的脸东看西看后就叫化妆师给她上妆,接着就拍了一组照片。
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多少的高承广还挺有两下子的,拍出来的照片比她以往无厘头的自拍照好看多了,不但上相还非常有个性。
斑承广说现在就是流行她这样的个性美,接着他就成了她的好朋友,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迟早会透过镜头爱上妳的。
这天的拍摄工作因为机器故障,迟了三个多小时才收工,等高承广送她回到宿舍时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
“妳真的不考虑当专属模特儿吗?有几家正派的模特儿经纪公司问起妳,要不要考虑一下?这可是别人挤破头都不见得抢得到的好机会耶。”停在宿舍前,高承广又旧事重提。
“不要。”梓泳一如以往的干脆。“拍广告是我打发时间用的,我并不缺钱。”她努力让自己忙碌是为了不让自己沉溺在无意义的回想里。
斑承广将车子熄火,打算好好开导开导她。
认出他那种“教诲”的表情,梓泳先发制人的朝他伸出手。
“别再提了,再说的话,我就做到今天为止。”她毫不留情的说。
他拉下她的手。“妳的脾气怎么那么倔呀?难怪我会那么喜欢妳。”他就是欣赏她这点,换成其它女孩,恐怕早就为这好机会抢破头了。
梓泳盯着他紧握不放的手,思绪有些飘开。
两年前,傅云钧也曾这样握住她的手,当时她只感觉心头甜甜暖暖的,身上有股轻微的电流乱窜般的酥麻。
现在高承广握住她的手,她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是同性恋,你还是去喜欢别人吧。”她拨开他的手。
斑承广摇摇头。“妳绝不可能是同性恋,我猜妳之前一定有个很喜欢的人,可是却被拋弃了,我说的对不对?”
梓泳没说话,不承认也不否认。
“透过摄影镜头,我看见的可多了。”他得意的说。
“晚安。”她倾身拥抱并与他道别后,开门下车。
又勾起从前往事与身体疲累的关系,她并没有注意到一旁刻意避开的身影,失魂落魄的走进宿舍。
“还没睡呀?”一进宿舍,她惊讶同样留宿的两个学妹竟然还在看电视。
一看见她,学妹们兴奋的跑过来,还面泛桃红。
“学姊,妳终于回来了,有个人在这里等妳好久,刚刚才走呢!”
“对呀对呀,那个人好帅喔!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帅的男生耶!他是不是明星呀?”
梓泳听得一头雾水,连忙出声制止她们继续兴奋怪叫。
她打了个呵欠。“他有没有留下名字或纸条呀?”她不甚在意的问。来找她的男生不算少,大概又是戏剧社的学长、学弟或以前的男朋友吧。反正现在不管是谁来找她等多久她都不在意,她只想好好洗个澡然后上床睡觉。
她一提,学妹们立刻记起,连忙跑到柜台后将访客留下的纸条拿出来,又冲回她面前递给她。
“这是他留给妳的,学姊,妳跟那个帅哥是什么关系呀?可不可以介绍给我们认识?”其中一人满怀期待的要求。
“学姊,妳怎么了?”另一人察觉到梓泳有些不对劲。
乍然见到那熟悉的苍逸字迹,梓泳先是一窒,然后整颗心就不受控制的狂跳,简直快喘不过气了,倦累感早就被忘得一乾二净。
什么话都没说,她么紧纸条转身冲出宿舍。他来找她了!她激动得眼眶发红,急切的在街上盲目奔跑着。
跑没几步,身后就传来熟悉的喊叫声。
“梓泳!”
她猛地停步,飞快旋身,那抹修长的身影正朝她走来,她只是喘息着,是因为方才的奔跑抑或太过激动,早已分不清了,周遭的情景也完全消失,她的眼中只剩下那个朝她缓步而来的人。
暗云钧站在她面前,黑眸比两年前更加深邃,里头盛载着满溢的情感注视着她。他心中的激动与思念同样不下于她。
他微笑。“妳瘦了一点。”声音有些沙哑。
两年不见,她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女人的韵味,身形益发美好,会当模特儿他并不意外。
梓泳仍陷在无法自拔的情绪里,就像拚命压抑了两年的思念忽然爆发出来般的不可收拾,而他的出现便是开启点。
怕一开口就没用的流泪,她只是看着他。
他比她瘦了更多,人也长高了,使她必须仰头才行;他晒黑了,俊朗的五官显得更加突出,他穿了件白色T恤,外罩一件短袖的蓝色格子衬衫,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布鞋,感觉清爽迷人。
他本来就是个衣架子,经过这两年的锻炼,他的身体更结实了,从他显露出来的赤褐手臂上的肌肉就看得出来。接着,她在他的手臂上发现伤口,立刻拉起他的手。
不看还好,一看她就倒抽了口冷气,刚才看见的小伤口只是他手肱后伤口的延伸,他的手肱后布满了无数条纵横式的擦伤与割伤。另一手也布满了同样的伤,她伤痛又不解的望着他。
他拉下她的手。“这是光荣的伤痕,必须爬过天堂路才能留下的伤。”天堂路是一条布满尖锐碎石的道路,想毕业的海军陆战队队员都得打赤膊爬过的一条路,不只手臂,他全身都有着被割裂的伤口。
“为什么不擦药?”她还是开口了,语气有些虚弱。
“有清理过伤口,没事的。”他安慰道。
她放下他的手,咽了下口水,想淡去喉间的苦涩感。
“我妈说你快退伍了。”她不喜欢提起这件事,那会让她想起自己当初被拋弃似的狼狈样。
“不是快,是已经退伍了,今天早上我就离开部队了,我来这里看妳好不好。”既然她拒绝见他,那他就自己来找她。
“你还没回家?”她小吃一惊。她记得他服役的地点离家比她这里近多了。
“不急。”他淡答,吸了口大气。“我刚才看见有人送妳回来,妳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