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月懒得回头,光是看宣镜宁脸上那不争气的笨熊笑也知道,来的人绝对是他那位一度想遗弃他的新婚老婆——金碗儿。
人家新婚燕尔的你侬我侬,他没必要当灯泡。“我先走了。”
身后突兀地传来令他光是听就很头疼的声音!
“也好,找个安静的地方,咱们好好聊聊!”
他倏地一回头、对上了冯御春那张有些挑衅的脸。
“于先生,你看我的表情像看对讨债公可似的\我该不该去买个喷漆来满足一下你的想象?”
讨债公可和她拿喷漆有哈关系?“妳拿喷漆干么?”看到她太讶异,他想也没想就问。
“到你家大门喷字啊,你没看过社会新闻吗?欠钱不还,全家死光光!”
“……”
第三章
这里就是她的住所?
原以为像冯御春这种女王个性的女人,会是性喜奢华,一问房子装满得到处金光闪闪,再不也该是巴洛克华丽风格的爱好者才是。她的办公室是颠覆他这种印象的第一次,再来就是她这间空问不大的小鲍寓了。
依他目测,只有不到十六、七坪大,一间卧室,一问浴室、餐厅兼厨房。
“坐啊,我家没什么不该出现的东西,你不必一脸像走错了空问似的。”冯御春走到冰箱前打了开来,“有果汁、啤酒,还是你要热咖啡?〕她自己则打开一罐啤酒,喝了一大口。
“啤酒。”
随即凌空飞来一瓶,他顺手接住。
她手上端了一盘下酒菜,走到于月对面的位子坐了下来。“我的房子有什么奇怪的吗?”
丙然是女王气势、尽避空问小小、她还是一副多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以为妳会住在空问宽敞、装渍一流的高级公寓。”
打开啤酒他也学冯御春就口喝,看了一下下酒菜,有凉拌梅汁雪藕、酒渍蛤蜊和明太子鱼卵,他举筷各吃了一口,然后颇惊艳的一口接一口,压根停不下来。
“空间大,一个人住是浪费了。”她淡淡的说。
只是一瞬间,于月捕捉到了她一闪即逝的落寞。原来这女人怕寂寞!以她的经济能力,她绝对买得起那种数千万,甚至上亿的高级公寓华厦,可她却喜欢这种小房子、所以她那句“一个人住是浪费了”,让他感觉到,她真正想说的是——一个人住太寂寞了。
只是这样可怜的话,身为女王的她是不可能会说出口的。
“妳的东西很少。”屋子里除了必要的东西外,就是一盆盆装饰甩的盆栽。
“我很忙的,有时忙到甚至睡在公司,也住饼客户家,我买一堆东西谁用?”
“我以为妳是购物成性的女人,即使不工作,最大的嗜好也是买东西。”
“拜托、探购是我的职业、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近三百天在血拚,打个比方,提拉米苏再合胃口,叫你天天吃每天吃、我保证你以后远远的看到它,就开始掏心掏肺的吐了。”
于月嘴角微扬。“那倒是。那么……妳不工作的时候,做什么休闲?”话一问出口,他自己却皱眉了。他问这个干什么?
“到户外写生、踏青,或者为自己做一顿好吃的料理、小菜。”说到小菜,冯御春想到要夹一些下酒菜来吃时才发现―一你拌梅汁雪藕?没了!酒渍蛤蜊?只剩一个孤零零的独自留在玻璃小碗中。明太子鱼卵呢?也没了。然后,她在于月的碗里发现了一小截。
于月异常尴尬,碗里头的那截鱼卵要还回去不是,不还回去也不是。
“原来于大老板也会来阴的!抛个问题给我,趁我滔滔不绝的解释时,你就把东西吃光了!”
[……]
看到他那“羞愤欲死”的表情冯御春、心中大乐。算了,不整他了。“不过,感觉还不错,你的行为虽不可取,却以行动给了我这个大厨最大的赞美。”
他不吝惜给予赞美,“妳的手艺很不错。”
“那得归功于我有个厨艺了得的妈。”纯先天遗传而非后天学习,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她。一想到母亲,她默默的把啤酒喝光。“来吧,该切入主题了。”
“主题?”
“是啊,我们不是要谈谈契约书吗?”将桌面稍作收拾后,她煮了两杯咖啡端来。
于月把契约书摊在桌上,两人一项项讨论,气氛不再像方才那样轻松,不时互有争执。
口气越来越僵,到后来几乎像快一触即发。
“我自己的事业已经够我忙了,这遗产问题令我困扰!”对于契约第一条于月十分不满,他继不继承与这女人何干?!
“你只要大方向的管理,于老的公司有很能干的专业经理人帮忙,你等于只是坐享其利,就真不知道要送钱给你,哪来那么多啰峻!”
“那是他一生的心血。”
“就因为是他的心血,他才给你!”于月是个深沉冷漠、不太有表情的男人,可此刻脸上却有着难得的任性倔强。“你只是闹别扭的不肯继承,因为你最亲爱、最渴望的父亲在你的成长岁月里缺席了一大半,努力的不靠他而打出自己的一片天是因为这样的别扭,不肯继承也是如此!”
被一语命中与父亲之间的心结,于月的脸色绷得难看,他咬着牙警告她,“不要以为妳什么都懂。”
得不到父亲的关注,应该是这男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吧!她也一样,不过,他们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好,我什么都不懂。可正如你所说的?那些公司、那些资产都是于老一生的心血,你一旦放弃,最后可能是落入第二位继承,也就是你叔叔的手中,他是个贪婪而不学无术的人,你该知道吧?”
于鸿扬只留了些公司股票和现金给其弟,他知道一日一公司落入他弟弟手中会有多惨。
见于月不语,冯御春知道自己说服了他。“契约第一条没问题了,其它你还有什么意见?”
她问了也是白问,光是他看着她的眼神她也知道,每一条他都有意见。
“关于于老遗嘱里的心愿,我不可能更改。”明确的告诉他,他的专职采买她是当定了。
“就算妳是我的专职采买,也没有必要同住一屋檐下,而且还长达一年。”
“身为一个专职采买,我需要了解我的客户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什么又是适合他的。你觉得、我可能看了你几眼、相处了几个小时后就全盘了解了吗?”
不过她真正想要的了解,和她刚刚所谓的了解可是两码子事,有件事情……她想确定。
她的感情。
他会不会爱上她是一回事,她对他的感情得先厘清,囚为没相处过,仅凭几张相片和老顽童的谈话,想象的情人难免会被美化。
啧!比起网恋更危险。
虽说这“有计划”的同居敌“明”我“暗”的,对于月而言是有些不公平,但她是女王,她说了算!
再说、她抛出的诱饵也算美味了。
[妳可以不必这么了解我。”光是想到有个人一天到晚像部x光机一样的透视他,他就浑身不自在。
啧!怎么可以!“可我尊重自己的专业,一日一你成了我的雇主,你等于是我的作品,我可不希望因为一个失败的作品影响到我的专业。当然,除非……我是故意的。”
炳哈哈,果然近朱者赤,近墨则黑,和罗之优那女人走得太近的结果就是!任何浑话都可以说得理所当然。
只是为达目的的浑话,偶尔为之没关系吧?
为什么她这句话让他很毛?
“就算妳真的要了解什么样的打扮适不适合我,同处于一个屋檐下就够了,为什么我的任何应酬、娱乐妳都得一起出席?〕感觉上她成了他的专属女伴似的,又加上同进同出……在别人看来,她会不会就像他的……他的情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