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我闲谈。”
“你们都谈些什么?”
曦宇耸耸肩。“什么都谈,随兴之所至。她的英文相当好,文法结构完美,文笔流畅,我想和她对面相谈会更有意思。”
克强开口前,等著服务生放下他的啤酒和曦宇的义大利苏打水,并接过菜单。
“我不知道,曦宇,你的神情……很不一样。”
曦宇喝一口苏打水,睨著他朋友打量他的目光。“怎么说?”
“好像这不只是好玩的事,你像是认了真了。”
曦宇思索片刻。“我不确定。我想,不妨说Vicky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感觉?老天,曦宇,你见都没见过她呢。Vicky是她的名字?”
曦宇点点头。
“是个洋妞啊?”
“中国人。她祖籍江苏。”
“还有呢?”克强兴味盎然。
“关於她的个人背景,我知道的不多。”
“你不是说你很了解她了?”
“我了解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观点。她很感性,很敏感,这是我的感觉。她也很坦率,言谈之间,可以感到她不是个虚浮的人。”
“或许因为你们互不相识,她很放心你,不必有所顾忌,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或许。”
领班过来为他们点菜,但曦宇心不在焉,没有细看菜单,便要了当天的特餐。
“一样。”克强对领班说。
“你今天这么客气啊?”曦宇调侃他。
“我今早早餐吃到要去你那之前的半个小时才散,胃还是满的呢。你请客,我几时客气过?何况你现在是银行家了。”克强揶揄回去。
“你还不是为自己铺后台?来到美国你敲我,等我回台湾,你跑得掉吗?”
“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我可告诉你,你当真要回去时,要先预约啊,否则我未必一定有空陪你。”
“风流一如当年啊?”
“和当年比逊多啦。你呢?我看你除了工作,似乎快没有半点生活乐趣了。”
“那得看你对乐趣的诠释了。”曦宇答道。
“十足学究口吻。当心呀,别提早步人中年危机了。”
“喂,老家伙,别忘了你我同年。”
“咱们俩还同月同日呢!”
这是真的。他们是否因此结为莫逆,曦宇就不大记得了。那段平时疯狂玩乐,尽情享受青春,考期便熬通宵,熬得脸色发青的黄金岁月,仿佛是若干世纪以前的事了。
大三寒假,曦宇的父亲调职美国,不久就办了手续把全家接了来。曦宇剩下的大学学业是在纽大完成的,随后一人负笈去了英国牛津深造。他父亲既是这家银行在美国纽约分行的总裁,又是投资股东之一,曦宇念的是经济,自然而然在修完学校教育后,进入了银行。
他最初并未藉父亲在董事会的权势,由基层做起。自办公室收发员到今天的总经理,完全靠他的努力和敬业,及他的专业经验和学识。认真说起来,他的黄金青春年华在离开台北那一年就结束了。
“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克强说,“曦宇,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
“老天!”曦宇申吟,“我走到哪,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
“你是独生子,戈伯伯和戈伯母著急是情有可原的。”
曦宇掀掀眉。“我来猜猜,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戈伯母吃早餐?”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我一大早下楼,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
曦宇十分惊讶。“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随口胡猜,不料竟一猜就中。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后,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
“前天。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你没回。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
“哦,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太累了,没听答录机。”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打开电脑呼叫Vicky。
到底是多年知交,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
“我大学毕业后到加州柏克莱,一个人待了几年,曦宇,那时你去了牛津。我要说的是,我了解寂寞的滋味。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拚老命K书用功,连睡眠时间都不够,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
曦宇朗笑摇头。“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是因为寂寞?你错了。”
“还有什么理由?”
是啊,什么理由?当夜回到他位於马里兰海滨的房子,坐在阳台上,望著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曦宇也如此自问。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没有。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
“我叫它铜锣。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所以通常它响一声,我就赶快起床,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
“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他问她。
“是我父亲的闹钟,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铜锣老虽老,却精力充沛得很,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那便是他母亲。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她不以为意,照样当宝贝的收藏。
两年前,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曦宇帮忙打包行李,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以及他满十八岁时,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最最教他动容的,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就是不肯剪掉。后来一连遭警察取缔,由於父亲身分特殊,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
案亲到后来对他置之不理,母亲到警察局来,流著泪,握著剪刀,剪掉了她自年轻就留著的父亲钟爱的乌溜溜长发,然后保他出警局,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
回到家后,曦宇自己拿了剪刀,跪在母亲跟前,请她为他剪发。那一束头发,母亲也留著,包在另一条绸绢裹。
那天唏宇看见它,忆起青年时荒唐的盲目执著,觉得好笑,大笑了一阵。
“妈,真是的,你留著这个干嘛?”
“哎,别丢,还给我,这是有纪念意义的。”
“什么纪念意义?太尴尬了嘛!”
最后他当然还是顺了他母亲,由著她把它又包好收回去。
现在他再次回想,往事历历,母亲当初的苦心和爱心,而今的一番用心,在他胸臆间填满了温情和感动。其实他除了蓄长发那一点可谓叛逆的行为,曦宇一直以来都是品学兼优的好青年,没有其他不良习性。
电话响了,他起身进屋。
是他母亲打来的。
“我们回来看到你留在柜台的留话了。工作很忙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