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你不是故意的!呵呵,”弄玉用袖子擦他脸上的水迹,一时间爱极了他可爱的样子,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乖,快出来!不要站在水里会感冒的。”
“我不是小狈!”萧史仍是非常不满,“不要像对小狈一样对我!”
弄玉擦拭他脸颊的动作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我从来没有当你是小狈。”她继续整理他的一塌糊涂的头发,我只是很喜欢你。”
萧史的眼睛笑了,乖乖地站着让她擦。她从“我不想喜欢你”,到“我只是很喜欢你”,他知道她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她要克服她的自卑与她那些无休无止的胡思乱想,而承认自己的感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但是,她即使做出了让步,却从来没有提过,她爱他。
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是喜欢他。喜欢他可爱,喜欢他偶尔的胡闹,喜欢他对她好,照顾她。但她并不打算爱他,可以说她自私说她不公平,但这个“喜欢”是他强迫她接受的,她保护自己,并没有错。没有人因为另一个人对她的付出,就必须对他好,这听起来似乎不公平,但,这是尊重、是平等,我们不能强迫或者代替任何人做出应该爱谁不应该爱谁的决定,不是吗?他明白道理,他知道不能强迫她爱他,但是,他仍是觉得苦涩。他其实付出了很多,他从来没有这样全心全意对待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希望她快乐。她有什么好?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只是,喜欢着她悠悠自在的样子,喜欢她对着癸婳自言自语说一些癸婳水远听不懂的话,喜欢看她眉眼嫣然的似笑非笑。她也有很多优点,她也善良,也体贴,坦白率直,但只要是正常人,谁都多少有一些这样的美德,那并不稀奇。为什么喜欢?为什么喜欢?
“想什么?”弄玉勉强把萧史的衣服擦了一遍,叹了口气,“如果你想的是回去怎么交待?我会说你为了救我掉进了泥坑;但如果被大王看见了,问我你为什么不施法躲开,我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抬头看见萧史站着发呆,“我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
萧史惊醒,“啊?”
“啊什么啊?”弄玉失笑,“我说了那么多,你完全没听见?”她指指水,“衣服月兑掉,我帮你洗干净、幸好现在还早,晾干了再穿回去。”
“哦——”萧史傻傻地应了一声,“衣服月兑了,我穿什么?”
“穿这个。”弄玉月兑下外衣,丢了过去,“赶快月兑了,洗衣服!”
他老老实实月兑下衣服,穿上弄玉的外衣,那是一件飘飘的及地长袖外套,他长得玲珑漂亮,被裙子一裹,倒是像个娇憨可爱的大女子。
弄玉撩起裙角,在腰上打一个结,找了一个水清水深一些的地方洗衣服。她做了几个月公主,但现在下水洗衣服依旧随随便便,毫不在乎,没有半点被服侍惯了的样子,也没有娇气。
萧史看着她忙,轻轻哼着歌,“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他明白,不是爱这个女子哪里的好,而是,喜欢那一种平常。她平常,而且,她知道自己平常;她享受平常。所有的鹤立鸡群或者与众不同在她身上会显得很幼稚很土、很天真。她很真,不作假,不是她单纯到不懂得收敛,而是,她知道坦白的价值和责任。她聪明,不受欺骗;她明白事理,从来不生闲气,她几乎从来不发火,不是没有脾气,她可以体谅别人的想法,这一点理解,就很难得;还有她实际,不轻易交托全部的感情,不对人刻薄,但也不轻易信任,她懂得保护自己,因为,她知道她其实是多情的——她有很多小小的优点,然而其实那些优点都很难得。她就是个非常正常的正常人,没有其他令人讨厌或者自作聪明的毛病,他寻找这样的正常已经很久很久了,喜欢这样的平常,这不是感情一时的冲动或者迷惑,是由衷的喜欢,由喜欢——而——珍爱着——也希望一直珍爱着——可惜,她并不明白。
“蹬蹬——”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萧史吃了一惊,这荒山野岭,哪里来的人马?
弄玉也是吃惊,抬头一看,只见三人三骑往这里跑了过来。
“前面何人?竟然敢在净莲塘喧哗?带头的是一位身着巫师服饰的中年人对着他们厉声喝道:“这里是通入地狱的门第,是苍天与我王分开的地方,前面就是厉鬼池,再入就是阎王殿,你们竟然在此喧哗,扰乱大王圣地,侵犯鬼神安宁?一旦群鬼突出,天地震怒,你们担当得起吗?”
萧史好不容易才听他说完,往弄玉一指,“她是——”
弄玉连忙打断他,“我是——王宫的婢女,奉命在此洗衣,大人恕罪;臣妾实在不知道这是大王禁地。大人看在我们是初犯的分上,放过我们吧。”她眼见萧史一身女装,说出去是华山之仙,只怕笑也笑死人了,回去被秦穆公一问,又无法交待为何萧史这一次不能使出仙法,后患无穷。她眼见这位巫师不认识她,连忙装傻。
“胡说八道!既是奉命在此洗衣,又怎会不知这里是禁地?又是何人叫你在此洗衣?此地离大王的宫殿有五里之遥,宫内何处不可洗衣,要你到这里洗衣?那巫师的脑筋倒是不错,弄玉仓促之间编造的谎话本就漏洞百出,被他一问,哑口无言,“这个——这个——”她总不能说她是公主,公主在这里洗衣,也太离谱了。而公主今日明明和萧史一起出来,到这里萧史不见了变成一个婢女,这种谎话也实在经不起推敲。
萧史见她不想暴露身份,只好帮她圆谎,“启禀大人,是臣妾——臣妾掉进了净莲塘,所以——她才——”他本想说她是不得已帮她洗衣。
不料巫师勃然大怒,“你掉进了净莲塘?这塘乃是神魔之眼、地狱之门,你以身而入,必招血光之灾,看来非要以你为祭,否则难消神鬼之震怒!来人给我绑起来!”他一挥手,另外两人立刻逼上。
“啊?”萧史委屈得不得了,“哪里有这么夸张?这不就是一个睡莲塘,不会啦,你放了我我证明给你看不会有血光之灾。你这种迷信思想最要不得,这世界上没有鬼啦,科学家早就证明,生命是一种蛋白质氨基酸的变化发展过程。你要用发展的眼观看问题,用联系的方法研究事实,用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清事物的两个方面。像你相信鬼神,这就是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符合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一本正经地分析给这位巫师听,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应该是如何的。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本已勃然大怒,现在更是怒发冲冠,怒火中烧,怨天尤人,“你竟然出言亵渎神明,罪无可恕!罪无可恕!抓起来!两个都抓起来,要开膛破肚以惩他的不敬之罪!”
那两个侍从一下子用随身携带的麻绳牢牢把萧史绑了起来,看他们手法之熟练;必是常常如此掳人。萧史本来身手灵活,没有这么容易被俘,但他现在穿了一身缚手缚脚的长裙,还没有月兑离裙子热情的“牵绊”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绑成了粽子。
弄玉大吃一惊,看样子他们真的要把萧史抓去开膛破肚什么的,“喂喂喂,放人啊!随便抓人是犯法的!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