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华带拓斌进入一间备用书房。
“请坐。管家不在,无法请你喝茶。”
拓斌走到窗前,背对著多云的天空,他迅速打量室内。书架上只有几本书,其中一本看来年代久远。墙壁上没有图画,书桌上没有私人物品。
“我可以假定你们只打算在伦敦短暂停留吗?”他问。
浩华就算被那个问题吓了一跳也没有表现出来。他走过去站在书桌后面。无论是巧合或故意,他选择了房间内唯一没有被窗外光线照到的地方。他从阴影里注视著拓斌,双眸漆黑如夜。
“你指的是屋里缺乏家具。”他以漫不经心的动作掏出口袋里的怀表,怀表的金垂饰轻轻晃动。“房子是租的。瑟蕾和我一直没有机会把所有的行李拆开,更不用说是挑选家具。后来她遭到杀害,我自然而然对那种事失去所有的兴趣。”
“自然而然。”
“请问你到底有什么事,麦拓斌?”浩华的声音变得低沈、浑厚起来。金垂饰缓缓地摇晃。“你想必不是来讨论室内装潢的吧?”
“没错。我是来谈康霖和宋顿。”
怀表垂饰一阵乱晃,但除了礼貌的困惑外,浩华的脸上看不出有其他的反应。他的目光不曾闪烁。
“他们怎么了?”他问。
怀表垂饰恢复稳定而有节奏的摆动。
“我想他们是你在巴斯的客户。”
“是的。康霖失眠,宋顿不举。”浩华的声音越来越响亮,怀表垂饰继续摆动。“那些问题在他们那个年纪的男人身上很常见,我看不出来他们两个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拓斌觉得怀表垂饰的摆动越来越讨人厌。
“他们两个找你治疗后不久,家里都有珠宝失窃。”他说。
“我不懂。你该不是在暗示瑟蕾与他们遭窃有关吧?你好大的胆子!”浩华替妻子的名誉辩护时,声音没有因愤怒而改变。“我说过,她是个美丽、冲动的女人,但她绝不是窃贼。”
“也许是,也许不是。但现在都不重要了,对不对?”
“美丽、冲动的女人,”浩华柔声重复,闪闪发亮的金垂饰继续摆动。“她不是窃贼。她的眼睛像黄金一样亮,就像我的怀表垂饰一样金光闪闪。看看垂饰,麦拓斌。金光闪闪,耀眼迷人。看著它们很容易,不看它们很困难。”
“别白费力气了,贺浩华。”他冷笑。“我不想被催眠。”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对瑟蕾的犯罪天分没兴趣。令我感兴趣的是,你很可能也是窃贼,贺浩华。”
“我。”浩华的声音突然变得冷酷无情,怀表垂饰停止摆动。“你好大的胆子敢指控我偷窃!”
“当然啦,我没有证据。”
“你当然没有。”
“但我认为事情是这样子的。”拓斌双手反握在背后,开始在房间里踱步。“你独自作业多年。但你可能有一、两次差点犯法,於是决定暂避锋头,远走美国。你在那里混得不错,逗留了一段时间。但最后你决定回英国,你回国后在巴斯定居。”
“那些全是你的推测。”
“的确。推测是我的专长。你在巴斯结识瑟蕾,一个与你志同道合的女人。”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们两个都不介意走上犯罪之路。”
“我可以为那句话要求与你决斗。”
“你可以,但你不会。”拓斌说。“你很清楚我的枪法很可能比较准。无论如何,流言有害你的生意。”
“你好大的胆子!”
“你和瑟蕾携手合作。你挑选受害者,自然是偏爱年迈昏瞶、家境富裕、特别容易被瑟蕾迷住的绅士。她说服他们找你治疗。他们一旦进了你的治疗室,你就用催眠术控制他们,,使他们把私人收藏的贵重物品拿来给你。由於你在催眠时,对他们下达的指令,所以他们在事后对自己的行为毫无记忆。”
浩华文风不动地站在书桌后面,用可以媲美梅杜莎的目光凝视著拓斌。
“你无法证明那些事。”他说。
“这次是哪里出了问题?”
“你一定是疯了,也许你应该寻求专业协助。”
“决定偷班克斯爵士的骨董对你来说是一大改变。”拓斌说。“乍看之下,毫无道理。你的专长是贵重的首饰,不是骨董。『蓝色梅杜莎』手镯那种骨董的市场非常有限,绝对不像钻石耳环或珍珠翡翠项链那样好月兑手。”
浩华一言不发,只是站在阴影里愤怒地注视著拓斌。
拓斌拿起先前注意到的那本皮面装帧的古书。
“至於你为什么决定窃取『蓝色梅杜莎』,我只能想出两个可能的理由。”他继续说。“第一是,你确知你能够把它卖给一个特定的收藏家。你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个收藏家会出高价买下它。”
“你迷失在自身的幻想里,麦拓斌。”
拓斌翻开古书的封皮,看到它探讨的是不列颠罗马时代的秘密仪式。
“还有另一个可能的理由。”他合起古书,把它放回书架上。“我承认它不合逻辑,但在某些方面令我觉得它比受托偷窃更有可能。”
浩华轻蔑地撇撇嘴。“第二个可能的理由是什么?”
“真正疯了的人是你。”拓斌轻声说。“你真的相信『蓝色梅杜莎』手镯的传说,相信刻有梅杜莎头像的浮雕宝石,可以使你的催眠功力大增。”
浩华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拓斌指向古书。“也许你就是在那本古书里看到『蓝色梅杜莎』的传说。无论如何,你开始对它走火入魔。你告诉瑟蕾,它将是你的下一个目标,於是你们搬回伦敦,策划如何得到它。”
“你是笨蛋,麦拓斌!”
“但瑟蕾是个世故的女人,早就知道要照顾自身的利益。她看出你策划的这起偷窃行动只有风险,没有利益。也许她担心你逐渐疯狂。”
“别把瑟蕾扯进来。”
“可惜我做不到。她送命那夜,你们两个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起初我假设你杀害她,是因为她红杏出墙。后来我开始怀疑命案只是两个窃贼失和的结果。但现在我开始觉得你杀害她,是因为她认为你精神不正常,想要结束合夥关系。”
浩华抓著椅背,用力到指节泛白。“可恶,麦拓斌!我没有杀害瑟蕾。”
拓斌耸耸肩。“我承认还有许多尚未解答的问题。例如,我还没有推断出手镯发生了什么事;你显然也不知道它的下落。那才是你雇用薇妮的真正理由,对不对?不是为了找到凶手,而是为了找到那只该死的手镯。”
“你令我吃惊,”浩华发出刺耳的笑声。“我还以为你找到了所有的答案。”
“目前只有其中一些。”拓斌开始往门口走。“但放心,剩馀的我很快就会找到。”
“慢著。薇妮知道你的荒诞猜测吗?”
“不完全知道。”拓斌把门打开。
“你最好不要把你的疯狂想法告诉她,她绝不会相信你的。她认识我的时间比认识你的时间长多了,我是她的家族老友。如果你逼她在你我之间作选择,她一定会站在我这一边,你信我好了。”
“谈到薇妮,”拓斌说。“我不如趁此机会给你一些忠告。”
“我不希罕你的忠告。”
“那么把它当成警告吧!千万不要以为我会容许你用薇妮来代替瑟蕾。”
“你认为她对你万分倾心,绝不会为了我而抛弃你吗?”
“没有。”拓斌说。“但我确实知道的是,如果你成功地拐走薇妮,你可以肯定你无法活著享受胜利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