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拉克伦,觉得他十分可怜。“我愿意帮助你——嗯,我是说,如果你在找马的过程中需要帮助的话。我不希望你受到指责,因为我知道你根本就是无辜的。”
拉克伦舒心地笑了。金白利这最后的几句话让他重新振作起来。金自利也笑了,因为她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她觉得心中畅快了许多。
“亲爱的,我也这么认为,”他说。“我的那段过去很容易让别人怀疑到我头上来,这一点上我不怪圣·詹姆斯先生。不过最终他会发现是他错了,否则我也就不配做克兰·麦格列高的庄园主了。
毫无疑问,金白利现在对拉克伦充满了信心,对他的无辜深信不疑。
第九章
“他叫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说。“我越来越感到他不是说不清那件事,而是在撒谎。”
“为什么?”拉克伦追问道。
这是第二天早晨,吉莱尔南早早地来到了拉克伦的住处,把昨天他和雷纳德调查中的发现告诉了拉克伦。
圣·詹姆斯给拉克伦一个星期的时间收集证据,可是这段时间拉克伦恐怕连伤都养不好。他只好依靠两位堂兄弟去做这件事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们出出主意,告诉他们该怎么去做。
“他戒心很重,”吉莱尔南说。“他一口咬定听到的是你的声音,而不光是什么苏格兰口音——听清楚,他说的是你的声音。你回忆一下,你以前在什么地方让他听过你讲话?他不是在一般的马厩当差,而是在专门关种马的马厩干活。”
“我自己也在纳闷呢。我只有一次挨近那个讲究的马厩——就是那天早上我们散步到训练场那次。”
“啊,就是你凭白无故揍了坎斯托子爵一顿的那个早上?能不能透露点,你究竟为什么揍他?”
拉克伦知道堂兄弟觉得在这件事上他把他们当成了外人,可是说真的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揍霍华德·坎斯托。是妒嫉吗?别人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拉克伦自己觉得荒谬之极。他现在根本不想去谈这件事情。
他说:“吉尔,别揪住那件事不放好不好?我自己都忘了。”
正像拉克伦所预料的那样,吉莱尔南大笑起来。不过,反正他不想谈那个话题了,如果可能的话,以后他也许会理出个头绪来。至于现在,他得应付眼下的烦心事。
“要好好监视这个马夫,而且尽量做到不露声色!注意他平时都跟什么人接触,去什么地方,做些什么,还要跟和他一起干活的人聊聊。看看近几个星期有没有什么不速之客来找过他?”
“你是怎么看这事的?”
“我也说不准,不过有许多种可能性。年轻的威尔也许本人就是小偷。马厩里的人可能会注意到他平时的所作所为。”
吉莱尔南慢慢地摇着头,“不,他给我的印象是脑子不太好使,不像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一个人做不了这件事,我看更像是背后有人在指使他。”
“嗯,不错,”拉克伦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也有可能是他被收买了,故意嫁祸于人,这样一来真正的小偷可以赢得时间掩盖证据。只是我想不通他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呢?”
“我知道为什么。”看着拉克伦疑惑不解的样子,吉莱尔南说:“你的过去对这里的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很多地方都在谈论你,佣人们也不例外。你刚来时只有公爵和夫人知道这事,但他们周围少不了佣人,佣人们无意中会听到。雷纳德说厨房里就经常议论纷纷。他近来和厨师的助手鬼混来着,所以他对这些事很了解。”
“可这也不能缩小我们追查的范围,你说呢?”拉克伦气恼地说。
吉莱尔南笑了。“当然,我的意思是说正因为这样,出事时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公爵根本不去进一步调查,就认定你是那个盗马贼。不过,别担心,我们会把事情弄清楚的。”
“那当然。”拉克伦嘴上说着,但心里也不是很有把握。
吉莱尔南点点头,补充说:“我想先让雷纳德到乡间和邻近的树林里好好查查,凡是能藏动物的地方都不放过。马是黎明前丢的,那时大多数人已经或者是将要起床,所以马也不可能被带得太远,除非那小偷胆大包天,不怕让别人看到。”
“对,所以我建议那些守护公路的人近日要特别注意早晨公路上的动静,”拉克伦说,“如果发现有什么异常,就密切注视。”
“对极了,我也要去助雷纳德一臂之力。我们俩着重留意黎明前后两小时,其他时间就是护路人的事了。我们剩下的时间主要用来监视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跃跃欲试地说。
“找马要比找小偷容易。运气好的话,找到马也就可以捉到盗马贼了。马本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我们可以顺藤模瓜,因为小偷总会回去牵马的。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从马夫那儿入手。如果他真的参与了盗马,从他那儿也可以顺藤模瓜。”
“哦,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看住他的。”吉莱尔南向拉克伦保证说。
“很好。我还要亲自去拜访一下他——当然得等我这该死的伤好点儿。现在可不得,我这张脸用来吓唬女佣人还行,去办正事就不太合适了。”
“其实,现在……你的脸看起来已经好些了。”吉莱尔南先还想安慰一下拉克伦,可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唉,不过进展还是不大。
拉克伦笑了。“你用不着安慰我。我这儿有镜子,也长着眼睛,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今天早晨女佣给我送早点,哈哈哈,她给吓得魂飞魄散,从这我也知道自己有多吓人了。”
吉莱尔南也笑了。“别臭美了。安慰你?我可没那么伟大!我只是遗憾你暂时不能追女人了。”
“是啊。”拉克伦无奈地耸了耸肩。
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追过其他女人,原因很简单,他一直还念着金白利。他不知道谢灵·克罗斯还会有哪位女人值得他倾心。说实话,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金白利。
他觉得得到她的希望有点渺茫,因为她早已明确拒绝了他。不过那是那天晚上之前的事了。那天晚上她温情脉脉地照顾、守护着他,第二天早晨又极力为他辩护。外表上看,她装得很轻松,似乎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但细细想来就不难发现,她的内心与外表并不是很一致。她做事、说话总是想合乎礼仪,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可结果却常常事与愿违。
他觉得有点好笑。他爱金白利是因为她有勇气抛开清规戒律,而她自己却极力想恪守常规。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激动起来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一开始可能并不情愿帮他摆月兑困境,因为她本来完全可以不去管他。但正如事情所发生的那样,她最终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拉了他一把。是不是她已经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拉克伦一定要弄个明白。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要是叫他娶金白利为妻,他一定会满心欢喜。是的,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近来他对她的感情是与日俱增。他打心底里想娶她。
☆☆☆
威尔·艾伯斯是个瘦高个儿,一头黑发又硬又直,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酷似鹰眼,给人一种阴郁、愁苦的感觉。这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让人不舒服,但又说不清到底是哪里不对劲——等你了解了他那自以为是的趾高气扬,你就会感到一个人的长相与内心其实是很有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