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当时很渴望得到我的。看你那副样子,我觉得你完全是这方面的老手。”
“老手?!可我从来没有……”
“是的,现在我明白了。”他不耐烦地匆匆说着。“我昨晚也多喝了几杯,脑子不太清醒,至少没有好好地想想这事。而且昨晚你那么美,一举一动都表现出强烈的渴望,叫我怎么克制得住呢?”
这次他的赞美在金白利身上没起到丝毫作用,她气极了,根本无心去听。“你真是连畜牲都不如,”她轻蔑地说,“你可以一边向女人求爱,一边又去挑逗另一个女人。你不觉得这样很可耻吗?”
拉克伦耸耸肩,笑了,这笑容在金白利看来简直是厚颜无耻:“噢,小姐,你该学的东西的确太多了。一个男人只有在他的能够经常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谈得上对女人忠贞。否则,只要他有冲动,就可能找个女人放松一下嘛。”
这么放肆!这么无耻!她强忍住心头的气愤,正色说道:“你要真爱一个女人,就不应该那样。”
拉克伦摇摇头,叹了口气,不以为然地说:“金白,你简直是幼稚得可爱,浪漫得滑稽,尽说些蠢话。人的身体非常奇妙,有时候大脑是无法支配它的,比如说。你昨晚设体会到这一点吗?要不要我再给你展示一次?”
金白利抬起一只手,阻止他继续靠近。她生怕他再一次放肆。她不愿意相信他的话,可她又清楚地记得昨晚自己身体的反应,记得当时自己的意志已根本无法控制身体,而是完全屈从于它了。
当然这个问题现在与她无关,现在她想告诉他的是昨晚他误会了自己,害得自己失去了贞操。
她恨恨地看着他:“不用了。你昨晚已经向我展示过一次你的‘能耐’了。现在我恨不得把你五马分尸。你要知道,我来这儿是想找个丈夫的,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了?”
“你是说要我娶你喽?”
金白利本来想说他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可她的自尊阻止了她。她说:“娶我?在你爱着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不,”她拖长了声音,“多谢了。”
“唉,我发现我已经搞不清自己喜欢什么了。”拉克伦有点兴味索然地说。“小姐,如果你想要我的话,我马上就娶你。”
“多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啊,不过没这个必要,因为我根本就不想要你。我可不想嫁给一个爱着其他女人的男人。我母亲的婚姻就是最好的借鉴。我不会重蹈她的覆辙。我太了解那是一种怎么样的婚姻了。”
“你能肯定吗?”
“当然。我肯定不会嫁给你,如果你离开这儿,从此别再跨进我的房门,那我将十分感激。在这儿你永远都不受欢迎。”
他执拗地问道:“要是我非要来呢?”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还敢非要来?”
“是的,并且我还要娶你。”
她的眼睛睁圆了:“你既然根本不想娶我,又何必委屈自己呢?”
拉克伦没有马上回答,呆呆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他用手胡乱理了理头发,生气地大声吼道:“我自己都要搞不清我到底想要什么了。”他的淡绿色的眼睛深情地望着她,但她根本无法读懂其中的内容,只听他又说了一句:“我这人从来不喜欢推托责任。”
“你可别……”她低低地反驳着,可这话马上又被他打断了。
“我们呆会儿见,亲爱的。”
“不准再这么叫我?”这话还没等她说出口,拉克伦就关上门走了。
金白利又一次被他单独抛下了。她几乎是跳起来打开门,又狠狠地将门砸上。这个苏格兰佬!完全是个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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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白”是金白利的简称。
第六章
他们在伦敦的社交活动并没有结束。在这期间,金白利看戏、跳舞,也算暂时忘了自己的烦心事儿。
在离开伦敦前的那次舞会上,她又见到了约翰·肯特和霍华德·坎斯托。他们迫不及待地告诉她他们已接受邀请,准备到谢灵·克罗斯去作客。他们非常兴奋,因为能受到罗恩斯顿公爵的邀请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
舞会上还有几位先生也对她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其中有一位在舞池里就向她求了婚。当然,考虑到他的条件,金白利没把他放在心上,但这一切已让她有点飘飘然了。
这是她接到的第一个正式求婚——其实还算不上第一,她在襁褓中就由父母作主与摩里斯定下了婚约,另外拉克伦也曾说过会娶她。当然严格说来那些都算不得求婚。特别是拉克伦,他是说“会”娶她,而不是“想要”娶她。
这些天,尽避金白利竭力要避开拉克伦,可还是没做到。晚餐是一个正式的场合,她每天都得在这个时候见到他,而且社交场合是每场必到,所以避开他简直是不可能,有时一天甚至会碰到好几次。如今她也明白为什么他频频亮相了,因为他到谢灵·克罗斯来是要找一位有钱的妻子。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本来,她应该是可以成为他的合适人选的,但糟糕的是他们中间隔着个公爵夫人。他一直在追求梅根,更糟糕的是金白利打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两人的关系,否则,她也许会顺从他。还有,受到父亲的影响,金白利潜意识中也对苏格兰人有一种偏见。
但是,这个拉克伦似乎对自己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兴趣,否则,他怎么会不止一次地吻她,并与她呢?
然而,不幸的是金白利又确实知道他最爱的人是梅根。即使他回过神来,不再缠着梅根,即使他娶了一位爱他、又有钱的妻子帮他度过难关,终归那人也只是他的第二选择。他的心永远只会放在他的初恋情人身上。想到这儿,金白利不由得同情起他未来的妻子来了。
他们回到谢灵·克罗斯的头一个星期,真是宾客盈门。除了约翰·肯特和霍华德·坎斯托,新来的客人中还有三位少女。她们像金白利一样到了婚嫁年龄,受到公爵夫人和玛格丽特的邀请打算在此多住些日子。
金白利对那三个少女很反感。她们都比她年轻,在她看来还比自己漂亮。如果其中两个没把她们未婚的英俊兄长带来作伴的话,金白利可能早就收拾行装回家了。这三个美人儿在这儿,对她来说是一种威胁,男人们不会再以她为中心了。
金发碧眼的莫尼卡·艾尔嘉小姐算得上是个美人儿,她很聪明、幽默,很能活跃周围的气氛,尤其能让男士们笑个不停。自打约翰·肯特见到她,眼光就再没追随过别的女人。
性格活泼的伊迪丝·温斯通小姐长着一头赭色的头发,一双淡灰色眼睛处处透着可爱。她的美貌迷住了所有的人,但金白利觉得她太爱出风头。这位年轻小姐似乎一点也不会感到羞涩,她的想法通常是不加考虑就会月兑口而出,即便经常出错她也毫不在乎。在金白利看来,她一点也不聪明,说话总是让人啼笑皆非,可那些男士们似乎根本就没觉察到。
简·卡利欧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算得上是男人们理想的梦中情人。她金黄色的头发,黄褐色的眼睛,容貌秀美,举止端庄,完全符合大家闺秀的风范,而且性情也不错。她那位得意洋洋的母亲总是不失时机地向那些对她女儿感兴趣的人念叨这些事,只是金白利觉得一个有头脑的男人要是选简的母亲这么盛气凌人的女人作自己未来的丈母娘,也真够他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