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水尽曲 第23页

作者:言妍

燕姝深吸一口气。不急、不急,这些人凶猛好斗,不是善男信女,但起码还是说人话的。她转向迟风问:“你,不是该去日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金丝燕,为了你!迟风无言,用温柔及思念的目光,轻抚她的脸颊与发丝。

站稍远的潘大峰突然开口,“我们头目说,如果他不来办件事,他名字『李迟风』三个字要倒过来念成『疯子李』了。”

名字倒过来写?这是他们初次相遇时的一段话,他说不能让她跑掉……

燕姝尚来不及细细体会,王伯岩就没好气地说:“还有什么事好办?我的那船货都被你们不择手段地抢了,你们还想赶尽杀绝吗?”

迟风这回倒算冷静,还微笑地说:“那批船货我又带回来了,珠宝香料还在,武器一半归杉山藩主。如果你答应我一件事,货就都是你的了。”

即使现在天塌下来,王伯岩也不会更惊愕了。这风狼是吃错什么药了?相识多年,但见他狠厉无情的手段,对敌人毫不通融,争夺利益上绝不吃点亏。比如为汪直报仇,李迟风可以在杭州胡家卧底,广布陷阱,也间接造成胡宗宪的自杀。

而这次注定是赢的结果,李迟风为何又让步呢?王伯岩并无欣喜,反而小心翼翼地问:“你要我答应什么?”

“这不是谈话的地方。俞家军的动作真快,福建沿海的舶主挡不住他们,竟让他们追到澎湖屿来。”迟风没有直接回答问题,“我的船货正藏在鹿仔港的港湾内,你们得跟我到东番岛,才能安全地谈。”

“但我正在等打狗的兄弟……”王伯岩不安地说。

“等打狗的船来,你早就被俞大猷抓来祭海了。”迟风说:“你怕什么?我吗?!你很清楚,我风狼再狠,也非趁火打劫之人。至於岛上的夷人,有我在,何须畏惧?”

到底何时,使风狼不但不责怪他的“背叛”,反而主动“求和”?这不寻常的举动令王伯岩有高度的戒心,无法遽下决定,看看几个副手,又看看妹妹。

燕姝此时仍沉浸在见到迟风的喜悦中。毕竟是年轻女子,虽立志不婚,专心修行,但天生,一旦被触动,便如滔滔江流,禁都禁不住。

她暗中希望俞家军追来,但又想和迟风入东番岛,矛盾的情绪,连她自己也不了解。

正在举棋不定时,在较高处的守卫学著海鸟叫声,表示俞家军已朝这方向来。一急之下,只有坐著迟风的船去避难了。

迟风拦腰将燕姝抱上船时,顺便把穿了细链的金丝笼挂在她的脖子间。

他给她一个大大的微笑,眼底有满溢的情感。

燕姝在那一瞬间有被“套住”的错觉,但依然回他一个笑,十九年来最美丽的,一种女人给男人的,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拥有的妩媚笑容。

*******

迟风和王伯岩一行人在离开小屿时,被俞家军发现,双方在鹿仔港的外海有一番激战。燕姝仍躲在甲板底,听风声鹤唳,船摆浪狂,脑里想著,若迟风和伯岩大哥被捕,她一定要拚命力挺,绝不让他们重蹈汪直枉死的下场。

然“风狼”二字也非浪得虚名,俞家军虽人船众多,对付这些精於海战的舶主海寇们,往往是擒贼,却擒不到王。

几天后,一阵迷雾弥漫东番沿岸,海寇们乘机遁入内湾,踏进东番本土。俞家军船大,怕内湾水道迂浅,进去容易出来难,所以只能在鹿仔港前兴叹扼腕,大骂不已。

退守成功后,迟风由断箭裂矛中发现几块白布,上面都写著——

王伯岩,“风里观音”入海,已起民怨,请速送回,绝不以倭寇海贼之名论罪,且与本朝将士同功行赏。

“胡扯!”迟风愤怒地一块块撕碎,丢进海波里。

王伯岩在一路遁逃中,伤口更严重,在大员社的部落息养两日,才不再哀哀嚎叫。

大员社原是东番居民之一的西拉雅族,因和善热情,每有人来,即叫“大员”,是客人之意,也因此,海上来往的海盗商旅们,都习惯称之为大员人。

大员人个儿短小精悍,皮肤黝黑,一只眼深而大,男人穿耳洞,女人断牙齿,喜欢在身上带矢镞、鹿角、贝壳及羽毛等饰品,和吕宋及浡泥一带的土民颇为相似。

迟风第一次是随义父汪直来的,他们救过一群受倭人欺凌的大员人,才被他们视为永远的好朋友。

此刻,他坐在竹茅编筑的屋子里,暖暖的风由隙缝吹进。矮桌上堆著鹿肉、熟谷、甘薯,还有两大竹筒杂米酿的酒。

“我都吃怕鹿肉了。”王伯岩摇著芭蕉叶,眼看篱外飞过的一只蓝紫锦雉说:“我恨不得烤了那只鸡来吃。”

“小心你的人头,东番人是忌吃鸡的。”迟风提醒说:“该可怜的是你妹妹,仍坚持吃素,几乎没什么能下肚。”

由他这头望出去,男人们在制镖截棍,因狩猎季节又快到了。更远处有一大木架,挂著排排的骷髅头,是战争得胜,表示战功。

他想起燕姝初见这些东西时,人几乎昏厥的模样。但她好像很快就平静下来!这会儿正在妇女群中教她们刺绣。

许多年前,大员人还以草织物遮身,后来也晓得以鹿皮和外人换布匹、簪环之类的物品。刺绣大概是第一次吧!因为少有汉人女子在海洋出现,而燕姝又是如此独特的一位。

她不嫌脏、不畏苦,不怕入瘴疠蛮夷之乡,是很容易和三教九流的人打成一片,更难得的是,她出身高贵,知书达理,不正适合他张士诚后裔的身分吗?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她,一种从未对任何女人的牵肠挂肚,及若得不到就欲死的恋慕感觉。从她的船一离无烟岛,天地就变了色,孤独啃咬,他的风狼成了“疯狼”,名字亦如诅咒应验般,李迟风倒叫成“疯子李”了。

他愈看燕姝,就愈觉得她是十九年前,在妈祖和燕子护送下,注定要匹配给他的。她为他而生,不为别人!

喝一口热辣米酒,迟风开口,“你看过那批船货了,除了火铳枪,其他一分不少,够你在吕宋打西班牙和垦殖好几块地了。”

“对於你风狼的『好心』,我可不敢随便接受。”王伯岩仍警戒的说:“你到底要我做什么?我这几天日也想、暝也想,总是猜不到。”

“燕姝。”迟风简单说二个字,又喝一口酒,“我要你妹妹……呃!应该说是娶你妹妹,船货就是聘金。”

王伯岩正好也酒在唇边,吓得喷了一地都是,嚷嚷道:“娶燕姝?你……疯了呀?你在平户、爪哇、澳门、福州……几乎每个港口都有女人;在杭州时,你甚至告诉我,女人玩玩就好,不必娶回家,你……你竟要娶燕姝?”

“以我的年纪,也该是娶妻生子的时候,不是吗?”迟风倒很镇静。

“不!你娶谁都可以,就不许是燕姝!”王伯岩板著脸拒绝。

“船货之外,我把浡泥的一座香料国送给你,怎么样?”迟风又说。

虽然有些心动,但王伯岩仍是猛摇头说:“不,不可能!你是个海寇,燕姝是御封的观音,你们根本天差地远的不配嘛!”

“海寇又如何?我好歹也是财产人船千万,富可敌国。我是海上之王,燕姝是海上之后,又怎样不配?”迟风冷冷地说:“你不是想要鸡笼的金矿吗?我分你一半。”

金矿?王伯岩听了胃都绞痛。金闪闪呀!但他不忠不孝,至少还有不推燕姝入火坑的天良,“不!不要诱惑我,我死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妹妹!”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