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是我不好,怪那赋子出言不逊,不给点颜色怕要愈说愈不堪了。”那不知死活的东西竟敢要“劫色”,卫紫衣岂会不闻不问。“去瞧瞧那老丈醒了没?也许从他口中说出的遭遇,将使你不再无聊。”
“大哥不好奇吗?”她两眼水盈盈的朝卫紫衣望过去。
“真心讲,我希望什么事也没有。”
“怎么,你不怕无聊吗?”
“无聊才好,表示那老丈没遭到什么恶运,不需我们插手。”
宝宝不以为然地耸耸小鼻子。“他若发生什么恶遭遇,也是在我们之前便发生了,不会因我们的出现而抹杀掉。反的,大哥是极有能力的掌权者,那老丈能被大哥所救,或许这是老天赐给他一次扭转恶运的机缘。”
“你少给我戴高帽子,我身上可没有解毒丹。”
她嘻嘻一笑。“我的不就是大哥的嘛!”跃身而起,走到树后去探视恰巧被他们救下的老人,也是有缘,宝宝身上还有一瓶解毒丹。
他的眼神爱慕地追随着她。他如今简直不放心她远离他的视线,因为他发现危机无所不在,黑白无常的鬼扭身影总是不打招呼便出现,他不得不严加防备,他的心并非铜墙铁壁,并非不会心碎。
而这次的劫难,也使得他抛开礼教的禁铜,两人更加的不拘形式,心里也不再避忌。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他俩在一块就够了。
是以,他喜欢无聊,渴望无聊。
无聊,表示周遭没发生什么惹人心烦、招人忙乱的事;无聊,表示平时该做的事全做完了,空出一段浮生半日闲的光阴,不正可以多陪陪她,多与她相处吗?尤其像他这样跺一脚而震江湖的大人物,还是多多无聊的好,江湖会太平得多。一旦他不想无聊,则不知又会发生什么使人传诵的大事。
“只有少男少女最怕无聊,等有一天她领悟‘无聊’也是一种福分时,则表示她年纪不小了,遭遇生活中种种责任、义务的束缚与压迫。”他心潮起伏,眼中的神情十分复杂难解。“如此想来,还是希望她怕无聊的好。”
“大哥,大哥!”宝宝的呼唤中断了他的思潮。
他来到她跟前。
“我探他脉息,脉息已平稳,怎么还不醒来?”
“他年老力衰,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
“这可怎么办?”
他早已想妥应对之策。“前头不远便是守林人的住处,如果没换人,我和沈再山有数面之缘,可将老丈安置他家中静养,补贴他一点银两便成。”
“这倒使得。”
卫紫衣把老人抬上马背,由马驮着。秦宝宝戴上遮阳斗笠,很漂亮的款式,前面有一幅白纱挡住刺眼的烈阳。
她不愿再去想差一点死于蛇毒的不幸,至少暂时不要去触及,所以她很乐意去帮助一个正遭受恶运打击的老人,将心比心,把他从阎王手里抢救回来。
这是太阳光耀的一天,足以遗照任何一处阴暗的角落。
卫紫衣以惊愕的眼光凝视着沈怡萍。
由小孩子的成长,最容易感受到光阴的流逝。
五年不见,足以使一个小泵娘成长为可以出嫁的大姑娘,即将成为妇人的成熟体态表示她能孕育出健康的下一代,要托人说媒是极容易成功的。令卫紫衣惊愕不已的倒非如此,而是她的气质变了。记得当年,小怡萍是个见了生人便害羞不说话的村姑,腼腆、朴实,很乖巧的从早忙到晚,挑水、种菜、洒扫做饭、纺纱、制鞋,十二、三岁的年纪已然看出是一朵美丽的小花,封闭的生活环境使她不以自己的美丽为傲,能挑动一担水比水当当的面孔重要得多。
今日的沈怡萍,像个大小姐,身上穿的不再是花布衫,而是昂贵的丝绸,还涂脂抹粉,用芳香的头油把秀发梳得油亮,当然,她那双女敕白的小手已做不来粗活,只拿得动一香茗,作张作致的嫌茶叶不够好。
若非沈再山介绍,卫紫衣简直认不出她来。
“真是女大十八变。”他只能这么说。
沈再山有点得意,又有掩不住的感伤。“你觉得她不像是我这个山野村夫的妹妹了,是不是?也难怪,我自己都差点不敢相认。”
秦宝宝头一回见到沈恰萍,感受不到前后差别,只觉此女的态度未免骄傲,见到客人也不知起身及回避男客。
“你这妹妹怎么回事?”
沈再山对着戴面纱的女客人感觉很不自在,虽然看不清楚她的花容月貌,可是他感觉得到她才是出身高贵的千金贵女,不是他妹妹花几年工夫所学的皮毛所能比较。这是下位者面对上位者的根深蒂固的卑怯。
“恰萍的命太好了。上次卫大爷离开后不久,我有一位堂叔突然回乡来,他从小便跟随掮客到外地做生意,三十多年没回来过,据说发了大财,在城里置下了许多产业,店面连着整条街,富得流油。这次突然返乡,听说他们夫妻仅有的一个女儿突然病逝,伤心得要命,回乡想认养一女陪伴老妻,也是恰萍长得漂亮又有福气,堂叔夫妇一见便喜欢,带她到城里当千金小姐。恰萍这次回来,说是想帮我成亲。”看得出来,土气老实的沈再山还是很高兴妹妹能提高地位。
“是嘛,长兄不娶,小妹怎敢僭越?”沈恰萍读了几本书,也能咬文嚼字了。“父母早逝,我不帮他谁帮他?那些势利眼的村女,总不会嫌我哥哥穷了吧!爹娘已答应我,让哥哥到城里帮忙生意,当名伙计也比当奴才好。”
“我不是卖身的奴才。”沈再山有点难堪。
“也差不了多少。”沈恰萍不屑的撇了撇红唇。“一日劳苦只换来三餐馆饭,即使做死累死,田主教人用草席一床把你捆了去埋,连替你掉眼泪的人都没有。人家还会夸赞房老爷有情有义,而房老爷呢,另外派个人管林地,有你没你并无差别。”
卫紫衣听了直皱眉,即使她说的全是事实,也不该说出来伤老实人的心。沈恰萍的改变太厉害了,不只外表变得崇尚华美,观念上也变得现实功利。他宁愿她仍是当年那位知足勤劳的村姑,当然,沈治萍绝不愿再回到烧水煮饭夜纺纱的过去。
他不便多管别人的家务事,事实上,也没有那交情。
沈再山答应收留那位老人,收下十两银子和宝宝开出来的药单,说等会儿便去抓药,顺便买点鱼肉给老人滋补。
沈怡萍不悦的噘起嘴。“哥,你怎么这样多事,万一他老命不保,死在咱们家多晦气,你还想不想讨老婆啊?”
“这……”沈再山犹豫了,有些事不能不忌讳。
卫紫衣心平气和的说:“两位请放心,那位老丈只是病了,不是绝症,只要按时服药,没有生命的危险。”
“真的?那就好。”沈再山很单纯的相信了。
沈怡萍白了她兄长一眼。“万一他死了呢?我看他老得该进棺材了。”
“恰萍,你怎么这样说话?你难道不相信卫大爷的话?”
“不打紧。”卫紫衣不生没营养的气。“俗话说,棺材装的是死人不是老人,说不准那老人家比我还长命。这样姑娘可放心?”
沈怡萍望着他,看到他的眼里有一种讽刺的精光,不由暗中生出征服他的。他凭什么以那种目光看人呢?她不再是怯生生、一无所有的村姑,她从头到脚整个儿变了,变得高贵、华丽、富裕,她的地位已高过田主房老爷,她相信也是高过卫紫衣的,他不过是一个四处谋生的商人罢了!他的养父人人尊他为“沈大老”,她看惯了他颐指气使的威风,也学了不少,再也不要忍受一点儿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