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打只野兔回去烧了,再来一壶好酒,今日这晦气便算消了。”胡地吞了四垂沫,忍不住埋怨:“这有钱老爷的财富,我看硬是吝出来的,平常少鱼少肉不讲,连咱们老大去叨扰他几天,也是有肉便没鱼,有鱼使没肉,这餐吃剩的下一餐又端出来,算什么待客之道?更别提咱们做下属,两天吃不到一块肉,嘴里哈出来的全是葱蒜气,半点油腥也不闻。”
胡天也是难受,所以答应待会捉只野兔回去进补。
“阿地,再忍耐几天,咱们会有好日子过的。”
“阿哥,你看真能成功吗?”这辈子只求吃好穿好,再有几个小钱去赌两把、去找小妞,从没想过银子多到拖不动是怎样的情况,难免将信将疑。
“少没出息!有老大在,万无一失的啦!”
胡地心想走一步算一步,事情若成功,他们可以从中多捞几把,过几天吃香喝辣的舒服口子,万一失败了,反正主谋者不姓胡,跑快一点就是啦!
天生脊梁骨少一根,能伸能缩,方是大丈夫。
世事如棋局,或许他们鸿运正当头也不一定。
胡天、胡地对自己“拿得起放得下”的胸襟,是有点自负的。
自负又怎样呢?生命中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还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谁都晓得没有钱便不能生活,想清高都清高不了,你的肚皮头一个便不答应。所以,哪儿能生存便往哪儿钻去,他们从来不假惺惺,说小人也是小人,不过是真小人,天生缺少香烟莲花的本事,想当“伪君子”也不够格。
他们没什么思想,不懂得狗屁心灵生活,只知道“吃进嘴里、拿在手里、抱在怀里”才是最实在的英雄岁月。
只因学了一身好功夫(也不如是算三流、四流,或是末流),混世走道,讹吃诈骗,打赢了几个地痞无赖,踢翻了一间诈赌的赌坊,博得一点名气便心比天高,在街头巷尾收起保护费来,不可能再回去过小老百姓的生活;在他们看来,那些数着铜钱过日子的穷老百姓是活该受他们统治、压榨,谁叫他们没本事,祖上不积德嘛!直到碰上一位真正的高手,三两下便给打得鼻青脸肿全身瘀伤,连滚带爬,哭爹喊娘,好比英雄落难;为求明哲保身,马上见风转舵,甘愿跟人家出来见识一下大千世界,像两只伏在主人脚边,对弱者张牙舞爪的忠狗!
因为受到主人的冷眼和蔑视太多了,所以他们对主人的一举一动处处留神,对自己安危时时留心,有点像狗似的把尾巴藏在两脚间,永远留一手,忠心可矣,卖命免谈。
所谓的荣华富贵,也得有命享用才行。
在这方面,他们是不大贪心,甚至有些懒惰,不肯卖力去追求,只愿寿比南山,又能像老鼠一般到处都有得吃,即使检主人吃剩的,也足够饱得打嗝。
对于乡间生活,可以想见他们很感厌烦。
“鸟个梧桐镇,果真比鸟肚子还小,只塞得下一群乡巴佬。土蛤模,连一间赌坊、窑子都没有。”胡地实在是累了,没有消遣娱乐不讲,一上午就浪费一个糟老头,还没完没了,有够烦的。
风像死灭了,一草一叶都动也不动,人的火气蒸腾。
“咦,等等。”胡天突然道。
“什么啦?”
“你自己看。”
他们正穿过一条漫长的小道,突然看见路边的尽头有一匹.黑色的骏马拴在一棵树上。胡地正感疲累,出现一匹代步工具他喜出望外。
“阿哥,动了它如何?”
“这是一匹好马,”胡天走近细看,犹豫道:“这马牵到外地去卖,少说能卖百米两银子,它的主人不可能走远,想必在这附近。”
“所以我说用劫的嘛!骑上去就是咱们的,鬼才追得到。”
胡地说完,欢天喜地的解了缰绳,那黑马嘶鸣两声,跑了。
“喂——回来——”
两兄弟鼓足脚劲刀直追,都财迷心窍,意图先赚上百两银子好落袋为安,没去想那马儿会投奔何处?自然是回到主人身边。
敖近有一条溪流,在阳光照耀下,好像银河似的闪着光。林地里是这样的寂静,但给一阵阵的阳光照得惴惴不安,不再圆寂无声,马在喝水,一串银铃的笑声,划破了天地的沉默,加上一名年轻人躺在少女的脚边,构成一幅生动的画面。
胡天、胡地都傻了眼,以为自个儿看花了眼,要不然,这乡下土蛤螟窝哪来的一对金童玉女?
少女摘了一朵花柄短短的不知名野花,它临水自恋、顾盼生姿,即使失去了根生地,亦不忘在少女的指间轻轻摇摆着它光洁骄人的小花瓣。
“老天,是仙女哩!”胡地用沉浊的嗓音说。
“笨蛋!仙女需要骑马吗?不过是个标致的小妞。”
“你看过这样标致的小妞?”
“是没看过。”
胡天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可以卖到更好价钱,比黑马值钱多了。不过,他们偷抢拐骗坏事干尽,就是不曾逼良为娼,说啥也不愿愈况愈下流,干强盗可上流得多,勉强称得上好汉,因此决定把马抢到手,便放人家一马,了不起再搜一搜他们的行囊,顺手牵银,当然,少不得施舍些许碎银渣,给人留条活路。
总之,这一狼一狈是很讲江湖道义的。
不管是白道、黑道或绿林道,不管是大魔头还是小无赖,都有些不成文的江湖规矩须遵行,帮有帮规道有道条。
就不知那一对金童玉女同意不同意?
这对金童玉女自然是卫紫衣和秦宝宝。吃够了苦药,又塞了一肚子的补品,好不容易养足力气,她可是一日也待不住了,只想往外跑。卫紫衣很乐意带她出来透透气,尤其经过一段担心受怕的日子,他亦极需调剂身心。
虽然气候并不理想,但能够出来走走,他们已甚为满足,感到青春的沉醉,生命的幸福。何况只要躲开正午的酷热,在溪边、在树荫下,他们几乎什么也不想,紧握着双手,有时说说话,大多时候只是静默的,然而,心灵仿佛月兑离了形骸,舒适甜蜜的和大自然合而为一了。
这时有了闯入者,且用一种骤然的威吓架式靠近,似乎要向他们攻击的样子。
卫紫衣坐起身来。他穿着一袭普通通的玄色长袍,像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而他的神情像个游走各州县大客商。
胡氏兄弟互使一个眼色:看来是头肥羊。
胡地发言了:“喂,识相的叫那匹黑马跟我们走,就放你们一条生路,要不然,嘿嘿,可是劫财又劫色——唉哟!”
不知什么东西划过他的脸,左额遗下一道血痕,而他什么也没看清楚。
“谁——是谁?”他粗哑的怒吼。
“闭嘴!快走!”
“搞什么玩意——”
“少罗嗦,走啦!”
胡天死推活拉地带走胡地。他可是看清楚了,那只是一片叶子,由那对男女所在的方位射出,他不确定是哪个,但肯定遇到啃不下去的硬货。
有道“飞花落叶均是杀人利器”,那种人的武功莫测高深到让他们无法想像,从前只当是神话,今日亲眼目睹,好似阎王的魔爪直逼而来。
唉,不逃行吗?识时务者为俊杰,光拣软的来生吞活剥,保证撑死、醉死、乐死,就是不会被杀死。此乃龟缩大法。
不一会儿,两人已不见踪影,实乃真俊杰也。
“真带种!喝口茶的时间都不到便脚底抹油,一点也不好玩。”秦宝宝有一段时间无聊得只能玩自己的手指头,而今正好大显身手,谁知那两个是孬种。“都是大哥不好,把他们给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