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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眠 第4页

作者:唐瑄

他最爱不要命……的美女姐姐了……既然有缘,既然如此——

“钱在……人……之初……121,4……”

女子昏昏沉沉滚了两圈,勉强避开男孩朝她软倒的躯体,面对灰沉的天空低低残喘:

“你我都太……轻敌了,只能说,我们今天都……不走运吧……”横竖要挨子弹,她只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来挨,提升败部胜出的机率罢了。

你不想活了吗?乱来!女子闭眸一笑,依稀听见合作多年的领队大猫,偕同他们的顶头上司布老爹,齐声对她这么吼叫。乱来呀……没办法,她的教官正是一个天生乱来的人,他只教她如何乱来,她压根不晓得什么是不乱来。

懊起来了,大猫他们还在伊尔库次克等她,失踪一下午,他们肯定被她吓坏了,该起来把小老虎抓回去了,回旅馆再睡吧……起来,该走了……女子动了动僵硬的指尖,拚命想张开眼,却疲惫得力不从心。

她必须起来。身体为何这么重?她好热……好冷……不能在这里睡著,不能睡……起来,起来啊!

无法支配飘忽的意识与身体,女子发起脾气。她不要死在这里!不是这里!

名字!她的名字!她叫什么名字?

她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人类就算濒临死亡,意识渐失而忘却亲友、爱人,但是本能上仍然会对自己的名字有所反应。她的名字……那个能够穿透重重迷雾唤醒她的名字,她想听埋葬多年的名字呀!她不要死在这里,她要清醒!快点叫她那个名字,别让她忘记了,她想听她的名字……叫她,快点叫她!叫她啊!

陷入昏迷状态,女子在走不出的迷梦之中伏地悲鸣。

兰……

梦里的喟叹又渺远又温柔,睽违已久,女子被惊动。

谁?思念太浓而力气太弱,泪水于是忍不住。

是九年前抛下她,自己偷偷离开的那个人吗?她恨他啊……

“你来……接我了吗……”勉强挤出的呜咽支离破碎,她再也不愿睁开眼。

第二章

嘶、嘶、嘶……在一种慢条斯理的节奏声中,身体冉冉飘浮,她飞了起来。

梦里,她随心所欲化成最爱的蒲公英,乘风而起,在她最爱的季节里,飞回她朝思暮想的国度,她最爱的故上。

那是风和日丽的孟夏乍后,暑气炎炎,大操场散落著奄奄一息的男女学子,室外的游泳池此起彼落著泼水惊笑声。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她死寂多年的心湖掀起阵阵涟漪。

饼了技击馆,接著来到古色古香的图书馆,她眼中蕴泪,伸长脖子焦急地寻觅。

终于,在开满紫白绣球花的拱门下方,她看见走出门廊那个白色的身影。

梦里,泪流满腮。

仿佛心有灵犀,低头看书的白色身影停下脚步,头一仰,对著盘旋上方的她温柔微笑。阳光灿烂,柔柔地滑过树梢,在满是笑意的俊秀脸庞闪烁跳跃。

她伸长手,想要抓住如梦似幻的那个人,永远不再放,不要放……

“起来,别睡了。”

眼看指尖已触及,她就要构著思念的他,一个锐利似刀的声音却横杀进来,硬生生阻绝了她与他的久别重聚。

凉白俊秀的身影融入光晕,淡成透明,她著了慌,想要下去拥紧他……

“别在这里赖著不走,快起来。”

没有重量的身体被一道强猛的力量往回拖去,眼睁睁看著半透明的人影离自己愈来愈遥远,她焦心又忿怒,挣扎著不愿回到灰冷的世界中。那里,没有他。

她想要永留梦中,与他日夜为伴,让他宠护她疲惫的身心。可是,有人不让她称心如愿,她好气……好生气……

“你的能耐只有这么一点啊,真让人失望。”

她好气这声音,一再扰她美梦的声音,那么强硬又不肯稍让,比北极圈永远不化的永冻层更冰更冷。那是她最厌恶的声音,不随情绪起伏,一开口就伤人,又冷又利,这声音好容易伤人……

她现在不想听见只会让她更受伤的声音,不要靠近她,走开……

“你这个样子,是坚持闹笑话让我欣赏了?”

走开!

“头儿……哈罗,头儿……”

黑发男子俊郁的面孔被黑夜吞没,屡唤不醒怀中的女子,他慢条斯理走上积雪深厚的斜坡,将昏迷不醒的人放在最靠湖岸道路的针叶树下。

“头儿,头儿,你听得见我的声音吗?”一个清朗的声音透过无线电喘吁吁传进了黑发男子的耳机中。“大猫老大给的机器好难用,杂音好多……”

听著发话端嘀嘀咕咕,黑发男子伫立坡顶,环顾将近十年未造访的贝加尔湖。

凌晨两点,湖畔四周黑压压,天空飘下零星的雪花,湖面被浓雾笼罩,一片苍茫,能见度近乎零。蒙蒙的雾中,隐约可见一团忙碌的黑影在湖面来回移动。

“哈罗,头儿,你听见我的呼唤吗?赏点声音听听啦,呼吸也行……”

无线电彼端的喘息清晰可闻,黑发男子按下唇边麦克风的发话器,不待同伴发问,他直接回答:

“还没有。”旋脚走回女子身侧,单腿跪蹲著。

气喘不停的受话端闻言一愕,“没有什么?”

“小姐还没醒。”伸手拍打女子苍白的颊。“除了这件事,你能关心什么?”

对方爆起一串爽朗又尴尬的笑声,边笑边揶揄:“我对头儿一见钟情是正确的,头儿不愧是我今生唯一的蛲虫!”

“真是荣幸之至了。”

“幸亏子弹只是擦过小姐肩头,没伤到筋骨……”无线电不断有宪宪串窄的杂讯响起。“小姐运气不错。头儿,你认识她吗?”

“这里不是迪士尼你知道吧?”黑发男子提醒玩得不亦乐乎的同伴他们有任务在身,此地不宜久留。“通知大猫,叫他们改从乌兰巴托上车,直接进北京。”

“大猫老大刚刚数落头儿好久,一再强调这是他的case。头儿,你真的确定这位小姐吗?大猫老大会不会弄错人了?”

“怎么说?”

“不用怎么说啊,你亲眼目睹了,小姐的枪法不太好耶!”对方以幻灭的声音大抒高见:“她几乎是和黑帮小子抱著缠斗,近距离射击才射中人家的大腿,交代不过去吧?要不是头儿同时开枪,小姐早阵亡了……”

黑发男子解开女子肩扣,检查同伴帮她包扎的伤口完,月兑上的战斗背心帮她穿上,他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腔:“大猫怎么说?”

“大猫老大听我形容完,一口咬定小姐是他们的组员。他说会在伊尔库次克等我们,然后,回去后小姐由他们接手……头儿,那个……”

“有话直说,别拖拖拉拉。”

“小姐其实是大猫老大的女人吧?我听他紧张的,是吧?”

“她醒来后,你不妨当面请教她。”黑发男子突然拔下耳机和迷你麦克风,结束通讯。“时间宝贵,你要玩多久?”

“障凝清除完毕!”一个脸戴夜视镜的金发少年,从黑发男子身后的针叶树跳滚出来,他站起时,手中的枪已抵住黑发男子蓄留阳刚短发的后脑勺。“头儿,你被我一枪毙命,你作古了。”

“别忘了帮我收尸。”黑发男子拍拍女子。“你也该起床了,小姐。”

头儿动都没动,口气敷衍得伤人,摆明瞧不起他是初生之犊嘛!

金发少年泄气地收起枪。以头儿的能耐,他刚刚都能在狙击枪的射界之外,以一块不起眼的破布加长射程,直取敌人性命:这类神枪手一向敏锐,岂容别人轻易近身,更甭提拿枪抵住他脑袋放话了,只怕与他一样胆大妄为的生手,来不及拜见头儿英俊的面孔便一命呜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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