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感纤细是大半写作者的共通特质;不同的,只有程度高低之分而已。
“我?嘿嘿,哪有。”
“秋。”色仔的口气转趋严厉。
“好吧,”双手举高,投降。“我承认还有一点心痛,只有一点点。”
“秋!”
“是真的只有一点点啦。”叶秋朝好友一笑,社区淡黄的路灯衬出她自以为藏得极好的失落。“爱情不都是这样?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看得开的海阔天空,看不开的海底潜泳--我想我是前者吧。就算是后者也无妨,等哪天我氧气筒里的氧气下足,为了活命,我会游上岸的。”
色仔一听,又是笑又是心疼,忍不住抬手揉乱她一头乌发。
“哇……又把我弄成鸟窝头。”明知道她自然卷还故意!
“好好睡一觉,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Tomorrowisanotherday--乱世佳人经典名句。』叶秋率性一笑,难月兑落寞。“只是郝思嘉有白瑞德可以等,我却没有对象。”
色仔闻言哧笑。“原来小秋秋的春天来了。”
“去你的!”莲足穿过门扉空隙,笑闹地踹上好友小腿。
“哪个人失恋像妳这么有精神的。”好痛!她下“脚”一点也不留情。
“我不会拿感情问题为难自己。”她保证。“我说你可以放心回家去了,免得家中『那位』为你担忧,到头来吃苦的还是你啊,老兄。”
“晚安。”色仔挥手,转身走回车内。
须臾,引擎启动,重新上路。
叶秋等他走远后,才转身进屋。
孰料中途--
“叶秋。”
“哇啊!”
表啊!
第五章
“是我。”
啊、啊……啊?认出声音,尖叫声渐小趋无,但醺醺的醉意被吓走至少一半。
叶秋目光转向隔壁,恶邻颀长的身影靠在两家共享的墙垣。
“孟旸谷?”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这么晚才回来?”
“不行吗?”她反问,脚尖转左,踉跄走向他。“你问话的语气有点怪。”谁得罪他了?
随着她脚步接近,从她身上飘来的酒味愈浓。“妳又喝酒了?”
“你会不会太敦亲睦邻了点?”她暗示他管太多。“我已经二十六岁了。”
“凌晨才回家又满身酒味,妳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叶秋轻忽的态度成功激怒了因久候心焦忧虑的他。
“拜托!”叶秋按着头,走了几步,酒气重新涌上脑袋,醺得她太阳穴隐隐作痛,孟旸谷的厉言像铁锤猛打她脑袋。“你管得比我爸妈还多。”
“我是担心妳。”
啊?啥?叶秋瞇起眼,整张脸凑近他,整个人几乎贴在墙上。“你刚说什么?”
“没什么。”
“喔。”迷迷糊糊点头。不行了,她好想睡……“如果没其它事,我要进屋哈……呼,晚安。”
“秋。”
“啊?”酣醉的她无心计较他亲昵的唤名,也没脑袋思考太多。“叫我干嘛?”
“告诉我,妳有心仪的对象吗?”律师并非好险,只是懂得把握时机。
眼下,就是逼供的好机会。
这个问题对醺醉状态中的叶秋而言有点难,她需要时间思考。
偏首想了想。“有。”
肯定的答复让孟旸谷盱阋而视,然她下一秒接续的话却让他舒颜展欢。
“不过我失恋了--暗恋,来不及告白就失恋……”她比出斩杀的手势,想什么说什么,毫无章法,“人家说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可是我连泪满襟都没有,没有……”
“妳很爱他?”
“爱?不至于吧……”混沌的脑袋试着细想自己对柏烈旭的感觉,是酒意或真如此,总觉得这份感情有点不真实、有些迷茫。“喜欢,在意,但说爱太过,我喜欢他,也喜欢她……所以宁愿失恋……”
一个“他”,两个“他”--“秋,妳到底喜欢几个人?”他恼了。
“……很难分清楚。”一个是同窗手帕交,一个是仅在暗恋阶段的小学弟,两个她都很喜欢。
“秋!”
攀在墙顶的小手忽然贴上他双颊,拉近到自己眼前细细打量。
“你在生什么气?”
酒气醺人,暖香扑鼻,孟旸谷的呼吸微乱。
偏偏始作俑者浑然无觉,为了配合蒙眬的视线,叶秋再凑向前。“你真的在生气?”
吐露酒香的朱唇近在咫尺,等了一夜的心焦找不到适当管道发泄,罪魁祸首又一反平日刺帽样,娇憨醺醉得可人……
她到底知不知道酒醉的女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孟旸谷现下只想摇醒这个毫无危机意识的女人。
而他也真的这么做了,可惜--
“别晃,我昏……”人没醒,更晕了。
低吟一声,孟旸谷猛地敛首,吻上被酒精熨红的软唇。
乍触炽热的樱唇,孟旸谷立刻觉得自己身陷流沙,不停下沉,再下沉,几将灭顶沉沦。
情感上,他卑劣地想攻城略地再进一步,理智却在听见她闷哼的细碎声音时狠踩煞车,强迫他移开留恋难舍的柔软香甜。
头一次,孟旸谷厌恶自己向来引以为傲的理性。
除此之外,叶秋的反应更让他气结。
被抢吻的女人应该挣扎,应该尖叫,应该哭喊,“应该”做的事有很多,但--就是不应该趴在墙上,睡得像只小猪仔。
而这“不应该”,叶秋却做了,还附赠细微的鼾声,让强行索吻的男人来不及萌生愧疚,就被挫败击得摇头叹息。
这个劣女就不能做点让他觉得正常的事吗?
她好像作了个怪梦。
近午醒来,叶秋抓抓蓬乱的短发,神志迷茫地想着。
色仔送她回家,后来好像还跟孟旸谷聊了一会,然后……然后……
“然后怎么样了?唔……想不起来。”
不过隐隐约约,她觉得自己作了个怪梦,梦见孟旸谷吻她。
这个梦非但怪,还很恐怖。
比起梦见孟旸谷吻她,叶秋宁可梦见柏烈旭吻自己--后者算是一场春梦,前者只能叫“恶梦”。
“总算睡醒了,小母猪。”不属于她的声音突然蹦出,骇得叶秋火速跳下床。
瞅见房门口的人,叶秋不信邪地揉眼再看,人影犹在。
不是作梦!
“孟、孟旸谷?!”不会吧?他他他?她她她?“难道我喝得太醉、走错家门,跑到你家来了?”叶秋连忙目巡四周,熟悉的空间、熟悉的摆设。“不对,这是我家。”
“的确是妳家。”孟旸谷没有否认。
既然如此--“你在我家干嘛?我有请你进来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构成侵入住宅罪,我可以告你的。”
孟旸谷沉吟一声后道:“该罪出现在刑法第几条?”
考题一出,受法律系教授长达四年的荼毒使然,叶秋惯性立答:“三百零六条。”
“基本构成要件?”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等等!我为什么要回答你这种五四三的问题?应该是我问你怎么会在我家才对。”
孟旸谷仅一挑眉,没有开口,提供叶秋得寸进尺的机会。
“说!你没事侵入我地盘,意欲何为?”县太爷叶秋一拍惊堂木。
无奈堂下被告一脸不以为然,神态倨傲轻忽。“何谓『无故』?”
边性再次作祟。“没有正当原因或未经居住权人同意--啊!我为什么还记得?!”要命!难道她每次上课拚命打瞌睡还是难逃刑分教授的梵音穿脑?
孟旸谷费尽全力才能忍住欲从月复部冲出的笑气。
天!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
最后,不忍见叶秋如此“痛不欲生”的惨状,孟旸谷好心地给了她最想知道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