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仰头向上看,不自觉扯起大大的笑容:“范思。”
身后的少女低头微笑着:“怎么还不想回家呀。”
“才不是哩。”
映在我眼中的是范思被长长的刘海几乎掩住的细长的凤眼,柔和的瓜子脸配上个性的红唇,令她笑起来有种令人安心的感觉,不笑时却又很酷。短短的发,长长的刘海衬着她的脸更为帅气和美丽。即使在这群个性十足容貌出众的同学中,她还是最亮眼的。
“只是耽搁了一下而已。”范思的手抚上我的头发笑着:“是吗?那现在可以回家了吧。”
☆☆☆
下了楼梯,出了教学楼才发现外面的天昏昏暗暗的,一弯新月斜挂在灰暗的天空中。晚上的学校同白天喧哗吵闹的情景有很大不同,除了亮着灯的教室里还有一些自己的同学,整个操场上空荡荡的,静谧非常。
“在理科班怎么样,”范思边走边关心地问着:“有没有人欺负你。”
我像是好欺负的人吗?
“没,”我摇摇头回答:“遇到什么事,唐云飒他们都会帮我。”
“他们应该的,”范思理所当然地说:“因为你年纪最小啊。”
若是别人说同样的话,我一定会认为他们不认同我的能力,当我是小孩子,而会不高兴。但从范思嘴里说出来就没那种感觉。
我和范思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分班认识的,加上住在同一家属院,不知不觉间成为朋友。不知是不是因为个性还是年龄的关系,她从小一直担任照顾人的角色,非常沉稳和出色。
上了初中和高中一年级,我们都非常巧的一直在同一个班。但到高中二年级分文理班时,我们却不得不分开。
我的兴趣是理化,范思却想考外语系。分班至今虽已有大半年,但我们在课余时间还是经常腻在一起,不觉得同以前有什么改变。
“咦,扣子松了。”随着范思的目光,我向胸前看,第二颗扣子果真松掉了。
“真不会照顾自己。”范恩好笑地叹息着把书包递给我。我接过沉甸甸的背包,范思站在我面前帮我扣扣子。
眼光下垂,就可看见范思修长而灵活的手指。
“是线头有些松,回到家让俞姨把扣子再缝紧一些。”
“嗯。”我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你手受伤了吗?”突然瞥见范思左手小指上贴着创可贴,我紧张地问道。
范思不在意地抬手看了一下说:“不碍事的,被球擦了一下。
和一百米跑二十秒的运动白痴的我不同,范思的运动细胞非常发达。在校运动会上,举凡短跑、跳远之类的田径比赛,她的成绩从未落过前三名之外。早在高中一年级时,她就被老师拉进学校的排球社团,下半学期就成了主力球员。
“排球有什么好玩的啊。”
虽然女排相当于中国国宝级的体育运动,但在喜欢看足球联赛和NBA的爸爸的影响下,我更偏爱足球和篮球运动。比起看不太懂的排球来说,我希望范思能打篮球,那样的话,我们会有更多的话题可说。
范思一脸“小孩子不懂”的笑容:“打排球是一种非常迷人的运动,当你高高跃起扣杀的时候,有种飞起来的错觉。得分的那一瞬间,那种成就感更是让人陶醉。”
范思一谈起排球就会两眼发光,一副全情投入的模样。
“哦。”我不大起劲地附和着。跑不快也跳不高的我,实在无法体会那种感觉。
虽然范恩在初中时也打过排球,但是高中排球的激烈程度还是让她初加入时很不适应。那一阶段,她受伤最多,膝盖跌破、手指擦伤是常有的事。在外人面前,她
总是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只有我知道,她为了能进一队做了多大的努力。
“朱梅,英语的课现在还跟得上吧。”
范思的各科成绩都很平均,英语更是她的强项。相反的,我的英语却极差,中考时,若不是数理化的分把平均分数拉上去,连和范思上同一高中都很难。
“嗯,我们的英语老师讲课很清晰,而且许原就坐在我后面,问问题很方便。”
但我每次上英语课都好想打瞌睡。当然这句话不能对范思讲。
☆☆☆
天空由灰黑慢慢变成深黑色,星星发出如钻石般炫目却又神秘的光芒。
一想到我们眼前难辨似的星光,可能属于一颗早在数十个光年前已毁灭的星星,但它的光芒却仍然保留在我们的眼前,我的心中便有了无限的感既……
几百万几千万光年以外的星星,在我们现在眼中所看的是几百万几千万年以前的光,只是想想便觉奇妙无比。
“注意脚下啊,别绊倒了。”
“嗯,可是星星好美。”
我和范思沉默地走在灯火通明的街道中,可是即使什么话都不说,光听到范思的运动鞋在水泥路面上拍击的有节奏的“啪啪”声,也会觉得安心。
静静地过了桥,往右拐就是住宅区。在小院的圆门前,我和范思道别后,便各自回家了。一天又平静地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红彤彤的太阳从天边蹦出来放射出万道金光。白色的教学大楼仿佛染上橘红色的色彩,柔柔和和的让人感觉很温暖。
“早上好,啊——”
我张大嘴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跨进教室。
身后传来“啦啦啦啦”跑动的脚步声,我侧了侧身准备让路。
忽然,一具温热的身体压下来,无法避开,只好让对方接个满怀。
“啊”
我惊吓地叫了起来,耳中却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朱梅。”
我挣扎着挣月兑对方的搂抱,有些生气地说:“胡青青,你干什么啊。”
“因为你讨厌别人碰嘛。”
束高的发辫,有一张明丽容颜的胡青青,眼睛也闪闪亮亮的:“所以每次见到你都好想碰碰你,看你的反应好有趣哦。”
这个坏“恋人”!
“我不是你的玩具呀!”
对于我的大叫,胡青青没什么反应地掏了掏耳朵,施施然地走到她的座位上。
“真气死人了。”
我嘟着嘴把书包放到桌上,掏出文具盒、课本的习题集,然后把背包挂在桌侧。
不过被她这么一闹,瞌睡虫全跑光光,不再迷迷糊糊了。
“有时候就是发现朱梅真的好有趣哦。”
早就坐在座位上复习课文的同桌突然说道。
我斜眼看过去:“喂,是不是贬义,是贬义我跟你没完哦。”
“不是啦。”同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着说:“因为开始觉得奇怪,但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啊,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为什么听不懂。
“因为再怎么说唐云飒陈小燕他们几个在同年级中也算是顶尖的优秀人物,是那种站出来,连周围的空气都似乎跟我们不一样的人,但对朱梅就没那种感觉。”
这个我知道啦。卷卷的发,有一张孩童似的脸,个性也平平常常的,无任何出色之处,总之,我就是那种不引人注目的平凡人。
虽有自知之明,但被人这样明确地说出来,还真是不愉快。
“但是因为有朱梅,你们才成为一个团体吧。”
“什么团体?”
我拿出自动铅笔,按了按,检查一下有没有放笔芯进去。
“因为彼此都很出色的关系,或多或少的都会有竞争和攀比之心,也没有顾及对方心情,相处下来总会有一些不愉快吧。朱梅在其中就像润滑剂一样,让他们的棱角不再扎人。”同桌微笑着说:“见到你们,总有这种想法呢。”
掀开课本,我在书页上作上记号,淡淡地说:“你理解错了啊,唐云飒他们并不是那种以自我为本位的人。”而且我为什么非当那小配角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