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都没有个比你大的男人追你?”他觉得匪夷所思。
“没有。虽然有遇到几个,我对人家也有好感,可是,从没有一个正眼看过我。”她讲到这里时,脑中忽然掠过黄得亮的脸。“啊,只有一个,就是我现在的上司。”
“哦?他对你有意思?”
“我也不知道,怪怪的……”黄得亮是对她有点特别,不过在今天她和钟肯在公司演出那幕戏之后,恐怕又要被三振出局了。
“你喜欢他吗?”钟肯又问。
“他太帅了,那种男人让人没安全感。”
“这样啊!那你为什么不将就一下今天那位对你死心塌地的小男生?”钟肯想起程瑞同。
“拜托!要我喜欢一个带女乃味又娘娘腔的男孩,不如让我死了吧!”她伸长腿,极不文雅地跷到椅子扶手上。
“你啊!有时说话太粗鲁了。”他啐笑道,她“慎言”这个名字根本是自叫了。
“那又怎样?真的喜欢我的人,就要连同我的缺点也喜欢,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遇见一个真正了解我、爱我的人,那个时候,我一定第一个告诉你……”她的声音逐渐模糊,眼睛合上,径自睡着了。
“喂!于慎言,你不能睡这儿,会感冒的。”钟肯走到她的身边轻摇着她,半天还叫不醒,终于放弃,只能苦笑地从楼上拿来一条被子替她盖上。
“祝你有个好梦,于大姊。”他看着她睡着时纯真的脸庞,轻声地说。
必灯前,他知道他得开始适应有个室友的日子了。
第四章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些状况不在预期之内。
成为室友的第一个星期,钟肯就被于慎言一些奇怪的习惯彻底打败了。每天早上,她竟然用一种警铃闹钟来叫醒自己,结果,她自己没醒,反倒是他被吵得不得安宁。
“你就不能自动一点,靠体内生理时钟自己醒来?”他总是一大早就怒气冲天地敲开她的房门,帮她按下那个会让人神经紧绷的闹钟。
“我的生理时钟早就没电了……”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咕哝。
“那拜托你,买个只有你自己听得见的音乐闹钟行不行?”他很少一大早和人吵架,这女人真有本事!
“钟肯,我有时连这种警铃都听不见了,更何况那种音乐的催眠闹钟?”她在半梦半醒之间还能反驳得他哑口无言。
钟肯气得帮她按下闹铃,再度回床上睡他的大头觉。
这是第一回合交锋,于慎言一战一胜。
接下来,钟肯有一次较晚回来,一进卧室,就发现他的房间被整理过了,里头的浴室甚至还喷了某种令人反胃的清香剂,他频频作哎地冲出房间,把才刚上床的于慎言从房里拎出来盘问。
“谁告诉你可是进我房里乱搞,还喷那种呛死人的毒气?”他的声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音量。
“我有整理房子嘛,看在你是个好房东的份上,我就帮你清一清浴室。你知道,浴室不消毒会有霉味也!”她大方地说。
“你那些消毒水还没毒死霉菌就先毒死我了!”他低吼。
“呃?是吗?”她歉然地笑笑。
“我非常感激你的好心,但请你别再这么主动帮忙了,可以吗?还有,我对一些低等的香气过敏,以后别在这栋房子里用任何市面上的芳香剂,懂吗?”他捺住性子吩咐。
“懂。”她认真地点点头。不过,什么叫“低等香气”?
第二回合交锋,钟肯扳回一城。
包有甚者,某个星期日钟肯从外头回来,尚未进门,抬头便见一圈夹在衣架上的蕾丝内衣裤像国旗一样在侧边阳台上随风飘扬,差点当场昏厥。
这还像话吗?
“为什么你不用烘干机把你那些小碎布烘干就好?挂在面对大马路的阳台你以为好看吗?”在国外生活了多年,于慎言的行径实在让他大吃一惊。
“那些内衣不是绢丝就是棉的,不能烘,也不能晒,我只是拿出去吹吹风,干得比较快嘛!”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她在阳台晾衣服晾了十几年,她老弟们连吭也没吭一声。
“小姐,难道你一点都不觉得羞耻吗?那种驻人贴身衣物怎么能挂在人人看得见的地方?”
“为什么不行?我晒衣服也犯法啦?中华民国法律有规定不准在阳台晾内衣吗?”她睁大眼睛望着他。
“这……这是基本礼貌!”他如果脑溢血,全都拜这位大姊所赐。
“基本礼貌?那你去看看,全台湾有多少人不懂这项礼貌?在南部,还有人直接晒在马路边哩!”她不在意地摆摆手。
“这样有碍我房子的观瞻,你到底收不收?”他两手往腰间一叉,端出房东的架子。
“收就收嘛,不过是几件内衣而已,有什么好气的?我还想把你的也一起晾出去呢!”她就搞不懂,他干嘛跟她的几件内衣过不去。
“得了,不麻烦你了,我自己的衣服我自己洗。”为了压下怒火,他的力气消耗得特别快。
“那我浪费?每天才一、两件,我们分开洗既费水又费电,合在一起洗才划算嘛!”她立刻反驳。
“我自认还付得起这点该死的电费。”他得找个看不到这女人的地方,否则他一定会被她气死。
为什么他要冲动地答应让她住下来呢?才短短几天他就后悔得要命!
一星期下来,他们之间这类的插曲不断,两人都还在调整步伐的阶段,于慎言以前在家习惯主宰一切,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而钟肯在国外住了十几年,自有一套生活原则,他们要和平相处可能还得靠时间来帮忙。
而事实上,于慎言也逐渐从许多小地方看出钟肯的个性,他很自律,任何东西都放在一定的位置,用完立刻归位,整间屋子在他的随手整理下井然有序,根本毋需她鸡婆打扫。
还有,他的洁癖虽不严重,可是已足以让她这个女人为之汗颜。
例如,于慎言是个标准的急性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短时间内看出成果,包括整理房子。她会用最偷懒的方式将看得见的地方弄干净,至于看不见的地方,乱一点无妨。可是钟肯就不是个只做表面清洁的人,他会彻底清除污垢,不管是客厅、房间还是厨房。
说他是“新好男人”一点也不为过!
会洗衣、煮饭、打点一切,有独立精神,爱干净,重卫生,为人客气有礼,再加上长得不错,钟肯的条件总和起来几乎可以当个完美情人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太小,于慎言为此觉得扼腕,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偏偏比她晚生三年?
唉!
为了消弭“内衣事件”招惹出的冷硬气氛,她决定找一天做顿饭请他,算是赔罪,于是在一个星期六下午,邀他一起到超级市场买菜,要他亲自挑选喜欢的菜色。
钟肯老大不愿意地被她哄上车,来到超级市场,随手挑了几样就说够了,她一看不禁纳罕,“就两块鱼和这些青菜?这哪够?”
“我胃口不大,这就行了。”他淡淡地道。
“别跟我客气啊,钟肯。”她以为他生气,便主动将一大堆菜、肉都放进蓝子里,“是我要请你大吃一顿的,怎么能太寒酸?”
钟肯不置可否,只是耸肩。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买了两大袋东西回家,于慎言要他去忙他的,晚餐由她搞定就行,钟肯也没说什么,径自进了房间。
经过一个多小时,桌上摆了五菜一汤,看来丰富美观,她在厨房门口大喊:“吃饭了!”
钟肯下楼来,一看见这么多菜,眉头就先皱了一半。“这么多,你要撑死两头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