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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君魂 第9页

作者:欧倩兮

不料未久,便爆发了番乱。

此时,真真把父亲扶上前厅一张檀雕太师椅,左右瞧了一下,空荡荡别无他人,她诧异道:“怎么凌秀哥哥没有过来?”

闵正那苍黑的眉抬了抬,沙声问:“凌秀回来了?”

“是,”真真答道。“已经进园子了,方才还在后埕和我说了几句话儿,他说要过来见爹的。”

“那怎么没有来?我在等他回禀消息呢。”闵正疑问着。

真真同样感到不解,不知凌秀为何耽误,他行事是绝不怠慢的,尤其对老师,更是出入必告,何况是远行归来。

她想到方才在后埕上,凌秀的言行举措与平日人不相同,说的那一番话,以前从来没有过,那眼神,那语气……他,是在向她示爱吗?真真又觉得腮边儿热烘烘的了,心里头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是喜欢他的,把他当哥哥,当自家人,如果说到别的上头去,那她不知道怎么想,她没想过……真真自在心头思来想去的,一桩心事,不便向爹提起。于是改口道:“给爹炖了银耳汤一句话未完,厅外传来朗然一声:“恩师。”岸岸踏进门槛来的,不正是凌秀本人?他已换了装束,涤去满面风霜。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决定先回房卸下行装,略事梳洗,回头再来拜见老师。

此时,他穿一袭长袍,加了件宝蓝滚缎边马褂,玉树临风,人如其名,一脉的秀逸,哪里有半点武夫的模样?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书生!事实上,凌秀原是文生,从小天资总额,曾考入县学念书,诗书时文,很下过功夫。十八岁因为家变,转入武行,参加征战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却很投入;现任彰化营把总的位置,已经斐然立了好些功绩。

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总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擅深谋;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少见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已经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L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釆为两位爷儿奉上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釆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一双媚长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未配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真真只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耳汤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未去,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丙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覆,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不愿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曾入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拢,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哪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一部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下山夜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击,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肃清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事的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舋。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使得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愿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番说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问:“凌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乱,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众人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决投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第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他也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事不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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