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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绝配 第14页

作者:欧倩兮

他驯服了马匹,靠向篱笆,斜出身子,伸手将宛若的后颈连著秀发把住,勾了过去。

“周六和我去爬一线棱,我就把你爸妈的事源源本本告诉你,绝不食言。”他对著她的鼻端低声的说,然后在她唇上深深的一吻,即把人放了,策马朝著开满野牡丹的草坡驰骋而去。

☆☆☆

李弃骑马上了山岗,天色像酒一样,黄得醺醺然的;宛若樱唇的滋味,也像酒,香香的,醇醇的,蜜蜜的,同样醺人欲醉。

他的目光越过苍茫的草坡,看著远远那部开下山的翠蓝色小本田,笑意抿在嘴边,一双修长的眉却蹙了起来。

这样拨弄蔺宛若,到底为什么?难道他还真把她的人生幸福放在心上,自认该负起导正她的责任?他自嘲地一笑——那种笑容永远带著三分的放荡不羁。

也许他不过是想给自己这段过渡时期寻点开心——寻欢作乐向来是他的专长,一个人活著不找乐子,那简直是徒劳无功的人生。他从小有这等见识,正正经经的李氏一族始终很难把他视同己出,那也不是没有来由。当家族全体都在恪守祖训,力争上游的当儿,他却在尽全力的颠覆这个传统。

他祖父收留他,无非不想这个带了一半李家骨血的胚子,在外头浪荡得让整个家族的脸都难看。

他们到底看他不过去,十来岁就差人把他送出国去,哈,那可正合孤意,从此他无拘无束,玩得更是一点也没有辜负自己的人生理想。

李弃在风里笑,望著远处那逐渐消失在弯道上的翠蓝色小本田。周六她会到吗?也许蔺宛若只是个胆小表,没有勇气接受挑战,除非她找到更大的理由……

他把掌心一只银耳环拈了起来,夕阳光照得坠子上那颗清水珠透红透红——是刚才吻她的时候,顺手把这玩意儿卸下来的,失去娇滴滴的这么一只首饰,她一定很心疼吧?

越是美丽的女人,对美丽就越难割舍。

李弃咧嘴笑了,把掌心一收,牢牢拿住那只耳环。随即踢了马儿一著,喝道:“掌中轻,咱们再跑它一趟!”

他御著骏马,在满山灼灼的红花丛里飞驰,风把他的长发吹得潇潇洒洒的,不可羁绊。

第五章

绝不食言。

一个小偷的保证能够当真吗?十之八九他的话和他的人一样没信用!

宛若手持那枝包在玻璃纸里,其娇无比的紫玫瑰,瞪著秀眼,鼓著嘴,一副和花儿赌气的样子,枝末系著一张象牙白的卡片,却不以为意的荡呀荡的。卡片上写著:

明日如期赴约,耳饰自当奉还,令尊令堂之事,知无不言,绝不食言。

她的耳饰!打从周三在晚餐桌上,立芝指著她的耳朵问另一只耳环哪里去了,她足足找了三天,也急了三天。十分钟前,一个花店的男孩把这枝紫玫瑰送到研究室,宛若才恍然大悟。

李弃不知几时趁机偷了她的耳环,现又小人行径的以此要胁她!

宛若一会儿咬牙,一会儿吐气,终於是气不过,悻悻把那枝玫瑰花往窗外扔了出去。

一只耳环有什么舍不得?然而,那是母亲的遗物,又是……又是她至为心爱的一副首饰,光凭这一点,她就注定要受他要胁。

她抬起头,窗外,是瓷一样的蓝天,远处层峦叠起的南郊山脉,历历可见。

她六岁就随父亲去登过一线棱了——整条岩棱,寸草不生,窄不容足,两旁峭崖直泄下深不见底的溪谷。大人屏住气,步步为营,像蹑著脚在刀锋上走,她却是初生之犊不畏虎,轻巧张著两臂,像颗珠子滚在瘦棱上,来来回回,流流俐俐。同行的山友看了都捏了一把汗。

那回返家后,妈妈还著实叨念了爸爸一番,不过隔年她又上了一线棱,这次父亲引路在前,母亲护卫在后,一路用温柔的嗓声小心叮咛。她跨骑在棱石上咯咯笑不停。父亲答应过,等他们从西非回来,还要带她去爬一线棱……

宛若又觉得眼睛酸酸刺刺的了,她垂著头把手背贴在眼皮上,隔了半晌,才缓缓放下手来。日光札著眸子,但她还是看见了躺在绿殷殷的草丝上的那枝紫玫瑰,那么丰艳……

宛若走出去,把玫瑰花拾了回来。

母亲的耳环要索回,父母生平最后一段旅程也要问明白,两样李弃都别想给她蒙混过关。她爬一线棱的身手还是很矫健的,李弃不见得能在这上头欺负到她……

宛若倚著窗,沁沁然嗅那玫瑰花香,嘴稍勾起了一个形似菱角儿那样的微笑。

这天,一家人用晚饭的当儿,宛若宣布要去登山的消息。她眼睛望著立凡,有争取立凡做盟友的意思,然而立凡绝无一丝兴趣,即使不是冒险犯难的事。他忙表明态度,说办公室诸事得赶在结婚之前处理好,宛若这阵子够忙的,学校既从明天开始放暑假,她偷个闲上山活动活动也好。

宛若颇感到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她拖出她的登山背包,打点水壶和雨具,不知怎地,心中乍然涌现一股兴奋热烈的情绪。一线棱……

李弃要爬一线棱是吧?很好。没有人能够要胁她而不付出代价。宛若冷笑三声,把父亲送给她的那把二十四用瑞士刀扔进背包。

☆☆☆

清早六点的四季广场,几只鸟儿从行道树飞到铜像头上,有个老人手拎著黑布罩的鸟笼,走过红砖道。除此之外,街上是安静空荡的,到一种十分洁净的地步。

宛若在广场边下了车,嗅到一阵香滋滋的气味,回过头,李弃已经靠在小本田另一侧的车门上了。果然没错,他手里拿著白底黄条的纸袋子,装的正是安东坊那远近驰名的鸡茸热狗。那股子刚出炉的的香味,宛若再熟悉不过了。

李弃回过头来对她笑。“过来吧,我来开车,你好好享受一顿早餐——鸡茸热狗和枫糖松饼,还有咖啡,吃饱喝足好上山!”

他说得真是诚心诚意,宛若却拿娇眼白他一下,她打赌这绝非巧合,鸡茸热狗和枫糖松饼,打小她就爱这两味,那两回登一线棱,父亲也是先绕到安东坊,买了热腾腾刚出炉的热狗和松饼……

看来他手里掌握的资料还不少。

李弃把纸杯装的咖啡喝了,扔进街旁的粉红垃圾桶,然后踅过来。两人在晨熹的阳光下相互打量。宛若今天穿浅蓝上衣,洒黄雏菊印花,配深蓝轻磅牛仔裤,高原黄的野战鞋。李弃束著发,著一件军装式墨绿外套,黑色牛仔裤,黑色短统鞋,黑色登山背包。

宛若闪动著睫毛,垂下眼上会儿又半抬起来,悄悄度量他。大凡男人生得过度的秀俊风流,往往就显得文弱,独独李弃身上总是展现出一股英气,拘束不住。她父亲蔺晚塘也是个美男子,但他是纯粹的男性美,不像李弃,李弃彷佛是个综合体,看得到俊爽、阳刚、放肆不羁,譬如他的眉、他的鼻、他的笑;也看得到深沉、婉转,甚至妩媚,譬如他的眼神,他的头发……

宛若在那里娇眼流转地对人评头论足,当事人於是开腔说话了:“你不会是突然决定——烹了我当早餐,会比吃热狗来得过瘾吧?”

宛若脸一红,“啪”地抢过他手上的餐袋,从另一侧上了车。两人的背袋都丢在后座。李弃坐在她的驾驶座上,像坐在自家客厅一样舒适自在。

宛若侧眼看他。“我以为你该有一部悍马吉普车,或是YAMAHA越野车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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